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調研分析

2023-01-18 03:51:03 字數 4873 閱讀 7517

十x大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著力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今年2月省委組織部通報了首次全國組織工作滿意度民意調查結果,我市「組織工作總體評價」、「組工幹部形象評價」、「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評價」、「防止和糾正用人上不正之風評價」四項指標分別為74.32

%、74.31%、67.70%和67.68%,均高於全國、全省平均水平。

(一)不斷擴大民主,以認真落實群眾「四權」來提高公信度

1、擴大推薦提名環節中的民主。從20xx年以來,市委多次對重要職位的人選實行了民主提名推薦。今年2月,結合市**換屆,對**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其它重要領導崗位等30個職位人選進行了民主提名,先是召開有210名正縣級以上領導幹部參加的會議進行無記名投票提名,其次在市級領導層面廣泛聽取意見,反覆比選,拓寬了選人用人視野,受到了幹部群眾的普遍好評。

2、擴大組織考察環節中的民主。一是堅持考察預告制度。考察前將考察任務、內容、時間、考察組成員、****等情況在擬考察的範圍內進行預告。

二是完善民主推薦制度。堅持把民主推薦作為選拔任用幹部、確定考察人選的必經程式,堅持把民主推薦結果作為確定考察物件的重要依據。未經民主推薦或經過民主推薦但多數群眾不贊成的,決不提拔任用。

三是推進幹部考察進社群制度。將幹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納入幹部的考察範圍,全面了解的幹部的道德本質和廉潔自律情況。

3、擴大決策任用環節中的民主。對涉及幹部人事任免事項,按規定由書記與副書記、分管組織、紀檢等工作的常委共同醞釀後向常委會提名。制定了《市委常委會任用幹部票決辦法》,規定提拔擔任市委管理的縣級領導職務的,由市委常委會無記名投票表決;11個縣(市、區)黨政正職、62個市委市**工作部門正職的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由市委全委會表決。

該辦法出台後,34名縣(市、區)黨政正職和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任用由市委全委會進行了票決。

(二)不斷改進選拔方式,以提高用人質量來提高公信度

1、積極推行公開選拔。不斷提高公開選拔的幹部在新提拔幹部中的比例。市委先後8次通過公開選拔的方式選拔了60名縣級幹部和3名企業經營管理者。

2、全面推行競爭上崗。市直機關內設副縣級職位,除有明確規定不宜實行競爭上崗的外,一律實行競爭上崗方式確定人選。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注重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不斷改進和規範競爭上崗程式,確保競爭結果公平、公正。

3、認真探索公推競崗。20xx年底採取公推競崗的方式,選拔了20名副縣級幹部。公推競崗主要採取「三推三考」的方式進行,「三推」即群眾民主推薦、單位黨組織推薦和全市領導幹部署名推薦,「三考」即調研考試、面試考評、組織考察。

綜合考察物件的調研分、面試分、考核分確定錄用人選,避免了用人上的主觀隨意性,社會反響良好。

(三)積極推進幹部交流,以激發幹部隊伍活力來提高公信度

1、認真做好政策**流。主要包括任職迴避交流、任職期滿交流和重要崗位輪崗交流。對縣(市、區)黨政正職、紀檢、組織部門和公檢法機關的主要負責人實行任職迴避。

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滿10年的;或在同一地區黨政領導班子中擔任同一層次領導職務滿10年的,進行交流或調整。新提拔擔任縣(市、區)黨政領導成員加大易地交流任職的力度。

2、加強培養鍛鍊**流。一是交流幹部到經濟建設第一線進行鍛鍊。20xx年公推競崗選拔的16名副調研員和20xx年公開選拔的20名副調研員,均派到市發展投資公司、市建設投資公司、林漿紙一體化專案等經濟建設第一線掛職鍛鍊。

今年4月,從全市黨政機關選派了200多名幹部到企業幫扶鍛鍊。二是交流幹部到基層鍛鍊。對市直機關年齡較輕、缺少基層工作經驗或者崗位經歷單一的縣級幹部有計畫地選派到縣(市、區)擔任領導職務;選派了15名幹部到城區街道掛職擔任協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副書記,選派了600多名幹部掛職擔任村第一書記。

三是交流幹部到矛盾較多的地方進行鍛鍊。先後安排市直機關58名新任的副縣級領導幹部到市信訪局擔任信訪專員,或到市行政服務中心擔任行政協理員,提**部處理複雜問題的能力。

3、積極開展優化結構**流。對領導班子成員年齡處於同一層次的;專業和個性氣質結構不合理的;班子團結狀況較差或內部矛盾較多的,開展有針對性地交流,使一些領導班子團結狀況有了明顯改善。

(四)加**部管理,以推進幹部「能上能下」來提高公信度

1、推行領導幹部任期制和聘任制。對全市縣級事業單位的行政正職實行任期制、副職實行聘任制,對xx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內設二級機構副縣級職務全面實行了聘任制。

2、實行領導幹部任職最高年限制度。市直機關和事業單位正縣級領導幹部年滿58周歲、副縣級領導幹部年滿57周歲,改任非領導職務;市直機關科級領導幹部男滿56周歲、女滿53周歲,改任非領導職務。通過實行最高任職年限制度,推進幹部隊伍年輕化程序。

3、加大不勝任現職領導幹部調整力度。研究出台了《關於調整處理不勝任現職縣級幹部的暫行辦法》(慶組字[20xx]124號),根據年度考核,屆中屆末和平時考察的結果,或根據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政協建議、執紀執法部門建議,對存在有令不行、能力不濟、作風不正、群眾不滿、形象不佳等方面情況之一的縣級幹部,採取待崗、改任非領導職務或降職等方式進行調整。共有18名縣級領導幹部因不勝任現職被改任非領導職務、降職安排或待崗。

有3名縣級幹部因試用期間工作表現一般被延長試用期。

(五)健全監督機制,以防止不正之風來提高公信度

1、實行「一把手」用人行為民主評議制度。20xx年初,我市結合幹部年度考核,在全省率先實行「一把手」用人行為民主評議制度。評議的內容主要是五個方面,即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情況、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選人用人情況、堅持選拔任用幹部程式情況、落實群眾「四權」情況和提拔的幹部群眾滿意度情況。

根據**關於幹部工作由「五人小組」醞釀後提交常委會研究的要求,今年初,結合幹部年度考核,我們把用人行為民主評議物件的範圍進一步擴大到11個縣(市、區)委分管書記、組織部長。通過民主評議,加強了對「一把手」選人用人行為的監督,在社會上產生了很大的反響。

2、實行派員列席縣級黨組織研究幹部工作會議制度。研究制定了《市委組織部派員列席縣級黨組織研究幹部工作會議的試行辦法》。每年年初根據年度考核、群眾來信來訪等掌握的情況,選定10個左右的縣級黨委(黨組),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巡查單位,市委組織部派人列席會議。

該制度的實施,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做到了早發現、早介入、早糾正,使幹部選拔任用的質量逐年提高,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的情況反映逐年減少。

3、實行選拔任用過程全程記實制度。制訂了《xx市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暫行辦法》,對選任程式和重要事項進行如實記載,加強了對選拔任用各個環節的監督。

二、群眾對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新期待

儘管我市在幹部工作中的改革創新力度較大,也取得了明顯成效,幹部群眾總體上比較滿意,但在調研座談和問卷調查中,我們也發現,幹部群眾對我市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期待仍較大,不滿意的地方也較多,亟待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進一步改進。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幹部選拔任用過程的透明度有待進一步提高。在現行的幹部選任中,僅在推薦測評和公示環節體現了群眾參與,但在民主測評結果、民主推薦結果、組織考察結論等方面沒有做到及時公布和反饋,導致少數群眾認為幹部工作仍然在暗箱操作,從而影響了幹部選拔任用的公信度。

2、選人用人工作機制有待健全。一是提名程式還不夠規範,在由誰提名、如何提名、提名範圍怎樣界定等方面還沒有形成完整的制度體系,致使操作過程中沒有具體、統一的制度規範。二是幹部能上能下制度有待健全。

當前幹部隊伍中,普遍存在著幹部職務只能上不能下狀況,一些用人錯位、人崗不相宜現象的存在,直接影響了黨組織在群眾中的威信,降低黨委選人用人公信度。

3、幹部考核方法與評價機制有待改進。在實際的考察過程中,受考核方法與評價機制的影響,「帶病提拔」等考察失真的現象仍然存在。

4、選人用人監督力度有待加強。《幹部任用條例》規定了在幹部選任工作中的紀律和監督,但在選拔任用幹部過程中,哪個程式,哪個環節該對哪些主體、哪些行為實施監督,怎樣實施監督等缺乏可操作性規定,使得具有監督職責的幹部監督機構和紀檢機關難以真正實施到位的監督。另外如何對「一把手」的用人權進行有效規範和有力監督,是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亟待破解的乙個難題。

三、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對策和建議

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是個系統工程,涉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方方面面。我們認為,只有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斷提**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才能使人民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滿意度和對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滿意度得到明顯提高。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對策和建議:

(一)要進一步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

為政之要,在於用人;用人之要,在於導向。正確的用人導向是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前提。要堅持以實績看德才,憑德才用幹部,把那些工作有本事、作風過得硬、群眾信得過的幹部選拔上來。

一要樹立圍繞發展選幹部的導向。要立足全市發展大局,把選人用人的視野和重點轉移到經濟發展的主戰線、主戰場上來,讓那些有發展思路、有發展本事、有發展辦法、有發展業績的幹部脫穎而出,讓那些想幹事、會幹事、能幹成事的幹部有位置有舞台。通過圍繞發展選幹部,真正把各級領導幹部的注意力凝聚到幹事創業、加快發展上來。

二要樹立以實績選幹部的導向。要打破論資排輩、平衡照顧、重資歷的傳統思維定勢,注意選拔敢抓大事、肯抓實事、能夠創造出經得起實踐、群眾、歷史檢驗的政績的幹部,形成憑實績看優劣、定公升遷、論獎懲的用人導向。要進一步建立完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把目標責任考核與幹部公升降去留結合起來,在實績突出的地方選幹部,讓實績突出的幹部得到重用,使工作平庸的幹部沒有位置。

三要樹立憑公論選幹部的導向。堅持走民主路線、群眾路線,把群眾意願貫穿幹部選任工作始終,把群眾擁護不擁護、滿意不滿意、贊成不贊成作為選人用人的重要標準,多數群眾不擁護的幹部不能提拔。

四是要樹立面向基層選幹部的導向。十x大方面進行規範,結合每年年度考核和人大、政協「兩會」,深入了解「兩代表一委員」等對市、縣(市、區)黨委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反映和評價,並把調查結果作為評價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據。

二要建立黨政領導幹部擬提拔人選報告個人有關情況制度。擬提拔人選在被確定為考察物件後,要以書面形式如實報告配偶及子女情況、家庭財產情況和個人有關事項。

三要建立健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制度。堅持派員列席下級縣級黨組織研究幹部工作會議制度,逐步擴大派員列席單位範圍。堅持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重點抽查制度,在各縣(市、區)委、市直部門黨組(黨委)每年向市委組織部報告上年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自查報告的基礎上,市委組織部確定部分縣(市、區)和市直部門進行重點檢查。

對自查和重點抽查工作進行及時總結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訂詳細的整改方案,督促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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