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靜力學名詞解釋

2023-01-12 23:36:04 字數 3390 閱讀 8096

1. 總長——自船首最前端至船尾最後端平行於設計水線的最大水平距離。(進塢、碼頭、船閘時用)

2. 垂線間長——艏垂線與艉垂線之間的水平距離。(靜水力計算時用)

艏垂線——通過設計水線與首柱前緣的焦點所作的垂線。。

艉垂線——一般在舵柱的後緣,如無舵柱,則去在舵桿中心線上。

3. 設計水線長——設計水線在首柱前緣和尾柱後緣之間的水平距離。(分析阻力效能用)

(如無特殊說明時,船長指垂線間長,水線長指設計水線長)

4. 型寬——指船體兩側型表面之間垂直於中線面的最大水平距離。

5. 型深——在甲板邊板最低處,自龍骨板上表面至上甲板邊線的垂直距離。

6. 吃水——龍骨基線至設計水線的垂直距離。(不做特殊說明時,指平均吃水)

7. 乾舷——自水線至上甲板邊板上表面的垂直距離。

8. 水線面係數——與基平面相平行的任一水線面的面積與船長、型寬所構成的矩形面積之比。(表徵水線面的胖瘦程度)

9. 中橫剖面係數——中橫剖面在水線以下部分的面積與由船寬、吃水所構成的矩形面積之比。(表徵水線以下部分中橫剖面的肥瘦程度)

10. 方形係數——船體水線以下的型排水體積與由船長、型寬、吃水所構成的長方體體積之比。(表徵船體水**積的肥瘦程度)

11. 稜形係數——船體水線以下的型排水體積與由相應的中橫剖面面積、船長所構成的稜柱體體積之比。(表徵排水體積沿船長方向的分布情況)

12. 垂向稜形係數——船體水線以下的型排水體積與由相應的水線面面積、吃水所構成的稜柱體體積之比。(表徵排水體積沿吃水方向的分布情況)

13. 浮性——船舶在一定裝載情況下具有漂浮在水面(或浸沉水中)保持平衡位置的能力。

14. 重心——船舶上各部分重量形成的合力的作用點。

15. 浮心——水下部分靜水壓力的合力的作用點。也是船舶排水體積的形心。

16. 浮態——船舶浮於靜水中的平衡狀態。

17. 橫傾——船舶中橫剖面垂直於靜止水面,當中縱剖面與鉛垂平面成一橫傾角時的浮態。

18. 縱傾——船舶中縱剖面垂直於靜止水面,當中橫剖面與鉛垂平面成一縱傾角時的浮態。

19. 載重量——除去空船外,船舶所能裝載的重量,即滿載出港排水量減去空船重量。

20. 載貨量——除去空船與變動重量外,滿載出港時船舶的重量,即載重量減去變動重量。

21. 空載出港——指燃料、潤滑油、淡水、糧食以及其他給養物品按規定帶足,但沒裝貨時的重量。

22. 空載到港——指燃料、潤滑油、淡水、糧食以及其他給養物品剩餘10%,但沒裝貨時的重量。

23. 滿載出港——指燃料、潤滑油、淡水、糧食以及其他給養物品按規定帶足,且載滿貨物時的重量。

24. 滿載到港——指燃料、潤滑油、淡水、糧食以及其他給養物品剩餘10%,且載滿貨物時的重量。

25. 漂心——水線面形狀的形心。

26. 每厘公尺吃水噸數(tpc)——船舶(正浮時)吃水平行於水線面增加(或減少)1時,引起排水量增加(或減少)的噸數。

27. 總排水體積——包括殼板及附體在內的排水體積。

28. 儲備浮力——指滿載水線以上主體水密部分的體積。

29. 穩性——船舶在外力作用下偏離其平衡位置而傾斜,當外力消失後,能自行回覆到原來平衡位置的能力。

30. 復原力臂——重心到浮力作用線的距離。

31. 復原力矩——浮力與重力不在同一鉛垂線產生的使船回覆到原平衡位置的力偶。

32. 靜穩性——傾斜力矩的作用是從零開始逐漸增加,使船舶傾斜時的角速度很小,這種傾斜情況下的穩性。

33. 動穩性——傾斜力矩的作用是突然作用在船上,使船有明顯的角速度變化,這種傾斜下的穩性。

34. 小傾角穩性(初穩性)——一般指傾斜角度小於10°~15°或上甲板邊緣開始入水前的穩性。

35. 大傾角穩性——一般指傾角大於10°~15°或上甲板邊緣開始入水前的穩性。

36. 橫穩性與縱穩性——分別指船舶在橫傾和縱傾時回覆至平衡位置的能力。

37. 等體積傾斜水線——在外力作用下橫傾一小角度後,出水體積和入水體積相等,此時水線為等體積水線。

38. 穩心——傾斜後的浮力作用線與原浮力作用線的交點。

39. 穩心半徑——穩心到浮心的距離。

40. 穩性高——穩心到重心的距離。

41. 穩定平衡——>0,方向與橫傾方向相反,外力消失後,能使船舶回覆至原平衡狀態。

42. 不穩定平衡——<0,方向與橫傾方向相同,外力消失後,會使船舶繼續傾斜。

43. 中性(隨遇)平衡——=0, =0,外力消失後,船不會回覆到原來的位置,也不會繼續傾斜。(41-43都是指船舶,潛艇例外)

44. 重量穩性臂——重心到原浮力作用線的距離。

45. 形狀穩性臂——原浮心到傾斜後浮力作用線的距離。

46. 最大復原力矩(臂)——表示船舶所能承受的最大靜態橫傾力矩(及其對應的力臂)。

47. 極限靜傾角——最大復原力矩所對應的橫傾角。

48. 穩性消失角——復原力矩為零的角度,橫傾角超過此角度不再具有穩性。

49. 穩距——在靜穩性曲線上原點到穩性消失角間的距離。

50. 動穩性臂——船舶在傾斜後重心位置與浮心位置在垂向的變化量。

51. 動穩性角——船舶受到動態外力後傾斜的最大角度。

52. 極限動橫傾角——船舶所能承受的最大外力矩與復原力矩所做的功相等時的對應角度。

53. 最大風傾力矩——船舶所能承受的最大外力矩。

54. 極限動傾角——在船舶有一原始橫傾角時,所能承受的相反方向作用的最大外力矩與復原力矩所做的功相等時的對應角度。

55. 最小傾覆力矩——在船舶有一原始橫傾角時,所能承受的最大外力矩。

56. 進水角——船舶甲板及上層建築的側壁上開口對應的最小橫傾角。

57. 穩性衡準數——最小傾覆力矩與風壓傾斜力矩的比值。

58. 極限重心高度——指船舶恰能滿足穩性要求時的最大重心高度。

59. 第一類艙——該類艙室的頂部位於水線以下,船體破損後海水灌滿整個艙室,但艙頂未破損,艙內無自由液面。

60. 第二類艙——進水艙未被灌滿,艙內的水與船外海水不相通,有自由液面。

61. 第三類艙——艙的頂蓋在水線以上,艙內的水與船外海水相通,因此艙內水面與船外海面保持同一水平面。

62. 滲透率——指艙室實際進水的體積與空船的型體積v的比值。

63. 安全限界線——艙壁甲板邊線以下76處的與甲板邊線平行的一條曲線。

64. 最高(極限)破艙水線——安全限界線上各點的切線。

65. 可浸長度——船艙的最大許可長度。

66. 一艙製船——船舶在乙個艙室破損後的破艙水線不超過限界線。

67. 二艙製船——船舶在相鄰的兩個艙室破損後的破艙水線不超過限界線。

68. 三艙製船——船舶在相鄰的三個艙室破損後的破艙水線不超過限界線。

69. 抗沉性——船舶在一艙或數艙破損進水後仍能保持一定浮性和穩性的能力。

70. 許用艙長——可浸長度與分艙因數的乘積。

71. 靜水力曲線圖——根據船舶在靜止正浮狀態下浮性和初穩性的基本原理及計算結果繪製成的綜合性曲線圖。

材料力學名詞解釋

塑性材料 拉伸斷裂前,即發生強性變形也發生不可逆塑性變形。脆性材料 拉伸斷裂前,不產生塑性變形,只發生彈性變形。滯彈性 滯彈性就是在外加載荷作用下,應變落後於應力的現象。內耗 是指材料在彈性範圍內由於其內部各種微觀因素的原因致使機械效能逐漸轉化為材料內能的現象。迴圈韌性 表示材料吸收不可逆變形功的能...

材料效能學名詞解釋

第一章 單向靜載下力學效能 彈性變形 材料受載後產生變形,解除安裝後這部分變形消逝,材料恢復到原來的狀態的性質。塑性變形 微觀結構的相鄰部分產生永久性位移,並不引起材料破裂的現象 彈性極限 彈性變形過度到彈 塑性變形 屈服變形 時的應力。彈性比功 彈性變形過程中吸收變形功的能力。包申格效應 材料預先...

教育學名詞解釋

1.教育學 教育學是一門以教育現象 教育問題為研究物件,探索教育規律的科學。2.教育 教育是一種培養人的社會實踐活動。3.廣義的教育 泛指一切有意識影響人 培養人的活動,包括個體從出生到死亡所接受的一切有目的的社會生活影響的總和。4.狹義的教育 是指通過專門的教育機構 學校 進行的有目的 有計畫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