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廣告審批工作程序

2023-01-12 15:48:04 字數 1920 閱讀 4966

一、審批專案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23年第7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23年第34號)

3、《***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專案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令第412號)

4、《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國食藥監市[2005]211號)。

二、審批條件

1、發布保健食品廣告的申請人必須是保健食品批准證明檔案的持有者或者其委託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申請國產保健食品廣告的發布,由申請人向保健食品批准檔案持有者所在地的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

3、申請進口保健食品廣告的發布,由產品境外生產企業駐中國境內辦事機構的**機構向其所在地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

三、審批事項

保健食品廣告發布申請。

四、審批時限

審批總時限:25個工作日

其中:形式審查及受理 5個工作日

五、 審批流程圖。

六、審批程式

(一)受理

1、申請人應提交以下資料:

(1)《保健食品廣告審查表》;

(2)與發布內容一致的樣稿(樣片、樣帶)和電子化檔案;

(3)保健食品批准證明檔案影印件;

(4)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證》影印件;

(5)申請人和廣告代辦人的《營業執照》或主體資格證明檔案、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如有委託關係,應提交相關的委託書原件;

(6)保健食品的質量標準、說明書、標籤和實際使用的包裝;

(7)保健食品廣告出現商標、專利等內容的,必須提交相關證明檔案的影印件;

(8)其他用以確認廣告內容真實性的有關檔案;

(9)宣稱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真實性的宣告;

注:提交上述規定的影印件,須加蓋申請人的簽章、

2、受理審查

本崗位責任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告辦人員。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受理審查人員應當對申請材料的規範性、完整性進行形式審查,符合上述要求的應予受理,發出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應當當場或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工作時限:5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審核

本崗位責任人:食品安全監察處審核人員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對已受理的廣告發布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在相關**和審查意見表上簽署審查意見並簽名,連同全部審核資料一併轉交複審人員。

工作時限;5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審定

本崗位責任人:食品安全監察處處長

本崗位職責及許可權;按照《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對審核後的材料進行審定:

(1)同意審核人員意見的,在有關**和審查意見表上簽字後一併轉審定人員。

(2)部分同意審核人員意見的,應與審核人員溝通情況,交換意見後,提出複審意見及理由,同意通過審核的,按「同意審核人員意見」辦理;不同意通過審核的,按「不同意審核人員意見」辦理。

(3)不同意審核人員意見的,應與審核人員溝通情況,交換意見後,提出複審意見及理由,將審核材料和申報資料一併轉審定人員。

工作時限:5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核發

本崗位責任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告辦人員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按照核發工作標準核發有關檔案,並進行歸檔。

(1)對受理材料編號、蓋章;

(2)按要求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

(3)通知申請人辦理有關事項;

(4)按規定將全部材料歸檔。

工作要求

(1)核對資料、相關**內容完整、規範;審核、審定意見符合規定,審核人員、審定人員均已簽字,審定後的全部資料份數符合要求;

(2)受理件編號正確無誤;全部受理資料均已蓋章,無漏印;

(3)通知申請人辦理有關事項及時準確;

(4)留存歸檔的受理材料齊全、規範;

(5)發件有登記,領取有簽字。

工作時限:2個工作日內完成

保健食品廣告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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