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我國正當防衛制度的完善

2023-01-05 17:30:04 字數 945 閱讀 8892

作者:翟帥

**:《法制與社會》2023年第25期

摘要儘管我國刑法已經規定了無限防衛權,但是目前的正當防衛制度仍然解決不了人民的維護自身權利不受侵犯的迫切需要,解決不了各級法院和檢察院在處理正當防衛案件時的巨大爭議,由此正當防衛規定迫切需要完善。我們應該借鑑外國的法律規定,從根源上改變我國正當防衛制度縛足不前的現狀,並以此為鑑對我國法治社會建設程度進行反思。

關鍵詞正當防衛防衛過當人民

作者簡介:翟帥,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警司,研究方向:刑法學、圈量子理論。

中圖分類號:d924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87/

一、 正當防衛的界定及其在國外的立法概況

我國正當防衛的立法現狀:

(一)中國正當防衛現行立法

我國新《刑法》第20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新的刑法增加了無限防衛權規定, 但是在防衛物件和防衛時間規定上依然存在缺陷,刑法中的正當防衛規定沒有形成體系。

(二)外國正當防衛立法現狀

1.大陸法系:

德國2023年《刑法典》第53條規定:「由正當防衛而為的行為,不做處罰。所謂正當防衛,是因排斥對自己或他人正在發生的不正當侵害。

所不可缺之防禦。雖超於正當防衛之程度,而因行為者之狼狽、恐怖、警愕。至於遂脫防禦之範圍時,不罰之。

」 現行《刑法典》第32條規定:「(一)正當防衛不違法。(二)為使自己或他人免受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而實施的必要防衛行為,是正當防衛。

」第33條規定:「防衛人由於惶恐、害怕、驚嚇而防衛過當者,不負刑事責任。」

對正當防衛制度的思考解析

摘要 正當防衛作為法律制度在自古就有,但作為法律制度在刑法中地位的真正確立,是1791年的法國刑法典。現代意義上的正當防衛制度,是十八世紀啟蒙思想家所鼓吹的天賦人權論的產物。縱觀古今中外,正當防衛制度經歷了乙個無限防衛 有限防衛 有限制的無限防衛的過程。特定情況下的防衛行為,因其不具有社會危害性而成...

正當防衛制度之價值層面的思考

價值觀念關注的是刑法規範的價值理性,它是對制度設定的實質合理性 正義性進行思與檢討。在整個正當防衛制度的更迭 演進過程中,刑法價值觀念居於潛隱的地位,它最終決定著正當防衛制度的運作與建構,更是對制度表述形式 立法技術起著導向作用。正當防衛制度的變遷,尤其是第20條第3款規定在粗疏與細密上選擇,從根本...

對正當防衛中不法侵害的界定

安徽廣德電視大學 畢業 題目 談正當防衛中的不法侵害之認定 姓名 學號 專業 法律 分校 廣德電大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目錄目錄第1頁 提綱第2頁 一 侵害性第3頁 1 首先,不法侵害必須是一種行為,可以是自然人的行為第3頁 2 其次,這種行為必須具有社會危害性,這是正當防衛的本質特徵 第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