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藥品不良反應救濟制度現狀及其構建研究

2023-01-02 19:42:06 字數 858 閱讀 9118

作者:徐繼紅王曉

**:《老區建設》2023年第24期

【提要】 近年來我國藥品不良反應事件與日俱增,而我國又尚無專門的藥品不良反應救濟法律制度與之配套。因此,建立完善的藥品不良反應救濟制度,確立藥品不良反應認定程式和機構、明確其法律責任等,對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醫藥事業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重大意義。

【關鍵詞】 藥品不良反應;救濟制度;現狀;構建

本文系江西省社會科學「十一五」規劃專案(10fx19)階段研究成果。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各國住院病人發生藥品不良反應的比率在10%-20%,其中有5%的患者因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而死亡。在全世界死亡病人中,約有1/3的患者死於用藥不當,藥品不良反應致死佔社會人口死因第4位。【1】可見,藥品不良反應研究已成為乙個世界性的課題。

一、藥品不良反應的概念界定

根據who的規定,藥品不良反應(adverse drug reac-tion,簡稱adr)是指在預防**疾病或調解生理機能的過程中,給予正常用法和用量的藥品時所出現的有害和與用藥目的無關的反應。我國《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檢測管理辦法》中規定,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況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者意外的有害反應。由上述含義可以看出,who和我國法律對藥品不良反應概念的認識是一致的,均指合格藥品發生的意外損害。

二、我國藥品不良反應救濟制度的現狀

(一)《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存在諸多缺陷

我國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對於藥品不良反應的報告和監測作出了明確規定,使得我國各級行政管理及相關部門在藥品不良反應的檢測和報告方面有法可依。然而,該《辦法》只是確立了adr的報告和監測制度,而未涉及到藥品不良反應的救濟以及認定藥品不良反應的程式、機構等相關內容。

藥品不良反應及損害救濟制度新思考

作者 馬寧 法制與社會 2016年第17期 摘要本文從藥品不良反應產品缺陷的判定,損害責任的歸責原則及適用的救濟體系等方面,以法律經濟學角度 藥品不良反應的救濟困境。藥品不良反應在現有國情下難以認定為缺陷,嚴格責任原則不適用不良反應損害責任,參與下的以 保險為主的損害救濟模式相比訴訟程式在成本收益方...

藥品不良反應資訊制度

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與監測管理制度 一 本醫療機構指定專 兼 職人員負責本單位使用藥品的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二 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的範圍 藥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應。三 藥品不良反應專 兼 職人員對所使用的藥品的不良反應情況進行監測,調劑員配合做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加強對本醫療機構所使用藥品不良反...

兒科藥品不良反應上報制度

一 相關定義 一 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二 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是指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現 報告 評價和控制的過程。三 新的藥品不良反應是指藥品說明書中未載明的不良反應。四 藥品嚴重不良反應是指因服用藥品引起以下損害情形之一的反應 1 引起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