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

2021-06-01 06:36:14 字數 816 閱讀 3611

1.**、醫生或臨床藥師等一旦發現可疑的藥物不良反應,應立即報告病人的主管醫生,並通告醫務科及藥劑科。

2.藥劑科在收到adr 報告表或報告**後,藥師應即時(報告的當日)前往調查,要與臨床醫師構通,降低病人用藥風險,分析因果,填寫「藥物不良反應報告表」,並按規定程式上報。

3.在病歷上記錄發生的不良藥物反應及採取的措施。

4.臨床醫師與藥師及時跟蹤/隨訪所報告的不良反應,記錄不良反應的**及預後情況。評價所報藥品不良反應或藥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發現及時通知醫務科。

5.醫務科及藥劑科有責任將本院發生藥品不良反應及時通報臨床醫師,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同類事件在本院重**生,保障患者用藥安全。

6.用藥錯誤監測報告制度。醫院建立一套程式來確定和報告用藥錯誤。

該程式包括定義、用標準格式進行登記、報告和分析。目的是通過了解院內外發生的用藥錯誤型別來預防用藥錯誤,改進用藥環節和培訓員工用於預防此類錯誤。重要的是要從制度上、管理上查詢原因,在於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改進工作著眼於要對員工進行有計畫的教育培訓,藥師、醫師、護師都要參與培訓。

7.建立藥品召回制度。藥品召回是指當發生、發現或高度懷疑藥品質量與藥事工作質量的問題、事件可能影響病人安全與診療質量時,按照既定的原則、程式和方法,收回藥品。

召回的藥品由藥庫管理員妥善保管,不得再流入藥房。

8.實施用藥動態分析制度。藥劑科按照規定,每月定期彙總醫院藥品消耗及用藥結構情況,從數量和金額兩方面進行統計分析,及時發現及報告藥品使用中的異常流向,以供院領導決策。

9.嚴格監督考核。把合理用藥與藥學服務作為考核醫師與藥師的重要標準,定期公示不合理用藥情況,記入個人技術檔案,並作為個人晉公升、評聘職稱的參考。

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

1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 制定本制度。2 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有關定義 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是指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現 報告 評價和控制的過程。新的藥品不良反應是指藥品說明書中未載明的...

7 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

1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 制定本制度。2 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有關定義 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 是指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現 報告 評價和控制的過程。新的藥品不良反應 是指藥品說明書中未載...

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報告制度

1.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藥品的安全監管,規範我院藥品不良反應 事件報告工作,確保患者用藥安全。2.標準 2.1依據 2.1.1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2.1.2 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 衛生部令第81號 2.1.3 兒童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 2011年版 2.2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小組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