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不良反應及損害救濟制度新思考

2023-01-11 03:27:03 字數 838 閱讀 1965

作者:馬寧

**:《法制與社會》2023年第17期

摘要本文從藥品不良反應產品缺陷的判定,損害責任的歸責原則及適用的救濟體系等方面,以法律經濟學角度**藥品不良反應的救濟困境。藥品不良反應在現有國情下難以認定為缺陷,嚴格責任原則不適用不良反應損害責任,**參與下的以**、保險為主的損害救濟模式相比訴訟程式在成本收益方面更具有效率。

關鍵詞藥品不良反應法律經濟學構成要件救濟模式中圖分類號:d920.4 文獻標識碼:

a doi:10.19387/隨著醫藥行業的繁榮發展,我國藥品不良反應的弊病也隨之凸顯出來。

2023年7月17日發布的《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年度報告(2023年)》顯示,2023年全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網路收到《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132.8萬份,較2023年增長了0.8%。

其中新的和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34.1萬份,佔同期報告總數的25.7%。

2023年至2023年,全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網路累計收到《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近790萬份。

我國近年來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的數量急劇上公升,社會波及面不斷擴大。基於此國家從2023年7月1日實行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中雖發布了多項指令,督促醫療機構和醫藥企業及時上報藥品不良反應,然大多集中於行政法令的發布,我國對藥品不良反應受害者的民法救濟卻遲遲未出台,藥害補償方面幾乎屬於空白。在行政責任體系較為系統完善,而民事法律體系較為簡陋的法律背景下,行政責任與民事責任的救濟方式的不均衡態勢將導致對受害者受損權益的不完全救濟。

藥品不良反應的損害責任以及救濟機制關切民生,影響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由於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尚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使得相關損害的救濟陷入困境。本文筆者嘗試對藥品不良反應及其損害救濟從法律經濟學的角度提供乙個新的視角。

藥品不良反應資訊制度

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與監測管理制度 一 本醫療機構指定專 兼 職人員負責本單位使用藥品的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二 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的範圍 藥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應。三 藥品不良反應專 兼 職人員對所使用的藥品的不良反應情況進行監測,調劑員配合做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加強對本醫療機構所使用藥品不良反...

我國藥品不良反應救濟制度現狀及其構建研究

作者 徐繼紅王曉 老區建設 2012年第24期 提要 近年來我國藥品不良反應事件與日俱增,而我國又尚無專門的藥品不良反應救濟法律制度與之配套。因此,建立完善的藥品不良反應救濟制度,確立藥品不良反應認定程式和機構 明確其法律責任等,對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醫藥事業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

兒科藥品不良反應上報制度

一 相關定義 一 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二 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是指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現 報告 評價和控制的過程。三 新的藥品不良反應是指藥品說明書中未載明的不良反應。四 藥品嚴重不良反應是指因服用藥品引起以下損害情形之一的反應 1 引起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