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書

2022-12-26 09:54:03 字數 1768 閱讀 786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位址:乙方(勞動者)姓名:

位址: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和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治規定,經協商,雙方自願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終止條件;

二、生產(工作)任務及工作時間

(一)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分配乙方從事工作。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在雙方未經協商變更合同中確定的工作崗位的情況下,甲方不得變更乙方工作崗位,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救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時間不超過三個月);

3、發生不超過三個月的短期停工;

4、甲方符合法定程式對乙方進行公升職或降職而調整工作崗位。

(二)乙方工作時間執行下列第種工作形式:

1、標準工作時間制度;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位計算週期)

(標準工作時間制由企業確定,不定時工作事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為保證乙方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和順利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法規、標準。

四、勞動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終止及解除

(一)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

2、雙方協商統一,且不損害國家和雙方利益;

3、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政策已修改或廢止;

4、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

(二)勞動合同期滿,如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或乙方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告知對方並辦理續訂手續。

(三)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終止條件出現。

上述情況出現,應提前30日告知對方並及時辦理終止手續。如不終止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的,視為勞動合同的延續,由此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勞動合同的解除

甲方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裁減人員;

乙方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日通知雙方(不含隨時可2勞動合同的條件),並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乙方的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甲方違約解除合同或裁減人員,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乙方違約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無效,當事人可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到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乙份(合同內容塗改無效)。

甲方(法人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

同勞動合同 甲方 用人單位 乙方 勞動者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 本勞動合同為 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a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月日至年月日 b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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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單位 名稱 位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 職工 姓名 性別年齡 住址身份證號碼 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 甲方單位性質 乙方戶口性質 雙方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平等協商,同意建立勞動關係,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甲 乙雙方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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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用人單位 名稱法人代表 乙方 勞動者 姓名性別 文化程度 民族 漢,出生日期 年月日,文化程度 現在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經甲 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定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的勞動合同,從20 年月日起至20 年月 日止。第二條 生產 工作 及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