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國壽附加農村小額意外費用補償團體醫療保險條款

2022-12-24 21:45:02 字數 3003 閱讀 8578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

第一條保險合同構成

國壽附加農村小額意外費用補償團體醫療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附加合同)是中國人壽保險股份****(以下簡稱本公司)一年期農村小額團體人身保險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附加合同,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請,經本公司同意而訂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險單及所附條款、批註、附貼批單、投保單,以及與本附加合同有關的投保檔案、宣告和其他書面協議共同構成。

第二條投保範圍

本附加合同的投保範圍與主合同相同。

第三條保險期間

本附加合同的保險期間與主合同相同。

第四條保險責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並因該意外傷害在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或本公司認可的其他醫療機構診療,對被保險人每次意外傷害事故所實際發生並支出的,符合當地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本公司在扣除已從當地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公費醫療或其他途徑獲得補償或給付的部分以及本附加合同約定的免賠額後,對其餘額按本附加合同約定的給付比例給付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的免賠額和給付比例,分別按照被保險人是否參加當地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情況,由投保人在投保時與本公司協商確定並在保險單上載明。

保險期間屆滿被保險人**仍未結束的,本公司繼續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期限,自保險期間屆滿次日起,門(急)診**最長為十五日;住院**至被保險人出院之日止,但最長為九十日。

本公司對每一被保險人給付的保險金以本附加合同約定的該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為限,一次或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該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時,本附加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五條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支出醫療費用的,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洗牙、牙齒美白、正畸、烤瓷牙、種植牙或鑲牙等牙齒保健和修復;

二、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責任免除事項。

第六條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本附加合的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在投保時與本公司協商確定並在保險單上載明。

保險費根據被保險人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或公費醫療的情況、職業類別、免賠額、給付比例和保險金額等因素確定,並由投保人在訂立本附加合同時一次交清。

第七條受益人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指定外,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第八條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一、在本附加合同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支出醫療費用的,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投保人證明;

2.申請人的法定身份證明;

3.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或本公司認可的其他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原始結算憑證、診斷證明及病歷等相關資料;

4.對於已經從當地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公費醫療或其他途徑獲得補償或給付的,需提供相應機構或單位出具的醫療費用結算證明;

5.若由**人代為申請保險金,則還應提供授權委託書、**人法定身份證明等檔案;

6.本公司要求的申請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相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二、上述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將及時一次性通知申請人補充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

三、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款所列的證明和資料後,將及時作出核定;情形複雜的,將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本附加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經核定後確定屬於保險責任的,本公司在與申請人達成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本公司將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四、本公司自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款所列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屬於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支付相應的差額。

五、申請人向本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被保險人身故的處理

本附加合同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未發生保險金給付的,本公司退還該被保險人對應的現金價值;已發生保險金給付的,本公司不退還現金價值。

第十條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投保人於本附加合同成立後,可以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但已發生任何保險金給付或已發生本附加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但尚未給付保險金的,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時,應填寫解除合同申請書,並提交保險合同和投保人證明。

本附加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時終止,本公司於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投保人退還本附加合同現金價值。

第十一條附加合同終止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附加合同終止:

一、主合同終止;

二、投保人解除本附加合同;

三、本附加合同約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本附加合同終止時,未發生保險金給付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還本附加合同現金價值;發生過保險金給付或依本附加合同約定應進行保險金給付的,本公司不退還本附加合同現金價值。

第十二條附則

一、本附加合同未約定事項,以主合同為準,若主合同與本附加合同的條款相牴觸的,則以本附加合同的條款為準;

二、主合同無效,本附加合同亦無效。

第十三條釋義

本條款有關名詞釋義如下:

意外傷害: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直接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

本公司認可的其他醫療機構:是指本公司有關保險單(憑證)、批單或批註中列明的醫療衛生機構。

從當地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公費醫療或其他途徑獲得補償或給付:指從當地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公費醫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互助**、保險公司(含本公司)、工作單位或對其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等途徑獲得的補償、賠償或給付。

門(急)診:指被保險人確因臨床需要,正式辦理**手續,並確實在醫院的門診部或急診部接受**的行為過程,但不包括休養、療養、身體檢查和健康護理等非**性行為。

住院:指被保險人確因臨床需要,正式辦理入院及出院手續,並確實入住醫院正式病房接受**的行為過程,但不包括入住門診觀察室、家庭病床、掛床住院,以及休養、療養、身體檢查和健康護理等非**性行為。

現金價值:指最後一期已交付保險費×(1-手續費比例)×(1-該保險費所保障的已經過日數/該保險費所保障的日數)。經過日數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計算。

手續費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時與本公司協商確定。

國壽附加綠洲門診費用補償團體醫療保險條款

附件26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 第一條保險合同的構成 國壽附加綠洲門診費用補償團體醫療保險合同 以下簡稱本附加合同 是中國人壽保險股份 以下簡稱本公司 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下團體人身保險合同 以下簡稱主合同 的附加合同,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請,經本公司同意而訂立。本附加合同由主合同所附條款 本附加合同保險單及...

國壽辯論賽

2012年度95519客服技能大賽辯論賽初賽主持稿 宣導 比賽即將開始,請您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入場就坐,並將您手機調整到震動或靜音狀態,感謝您的合作!開場 各位領導 各位來賓,大家晚上好!歡迎來到中國人壽廣東省分公司2012年度95519客服技能大賽團隊辯論賽初賽的現場。我是本場比賽的主席林瑩。在辯論...

國壽鴻康保險內容

中國人壽61周年特別回饋 國壽鴻康關愛保障計畫 生活在節奏緊張的都市,人們往往因為工作壓力和生活壓力,而忽略原本對自己而言最珍貴的財富 健康的身體。在各種重大疾病高發的今天,您可曾想到,也許只是些許的付出,即可輕鬆面對因病患帶來的巨大困擾。當不幸發生時,怎樣才能使您不會因無法支付高額的醫藥費和營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