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壽團體醫療保險 2019版 計畫書

2022-04-28 14:27:02 字數 526 閱讀 9216

國壽團體醫療(2007版)保險利益演示

上表為參加基本社會醫療保險的人所對應費率,未參加的為上述對應費率的1.3倍

投保範圍:凡年齡在十六周歲至六十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職人員,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其所在單位作為投保人向中國人壽保險股份****(以下簡稱本公司)投保本保險。投保時,符合投保條件的在職人員必須百分之七十五以上投保,且投保人數不低於十人 。

保險費:按上述附表(周歲)計算。

保險期限:本合同保險期間為一年,除另有約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終止日二十四時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時與本公司協商確定。

保險責任: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在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或本公司認可的其它醫療機構診療支出的、並在當地社會基本醫療保險部門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的下列費用,按本合同約定的保險計畫給付醫療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已經從當地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公費醫療或其它途徑獲得補償,本公司僅按剩於部分進行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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