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2022-12-11 13:27:03 字數 5294 閱讀 6020

第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人事工作及其他相關工作,一律依照本制度實施執行。

第三條本制度未盡事宜可另制定細則加以補充,但不得與本制度相違悖,

否則視為無效。

第1章招募與任用、合同簽訂

第一條本公司所雇用之員工一律採公開招聘,擇優錄取。

第2條本公司雇用員工須經行政部人事及用人單位/筆試面試合格,並經審查核定原始資料和相關學經歷**無誤後始得雇用。

第三條本公司招聘程式

1. 用人單位或部門向行政部提報員工增補申請表,經人事單位審核後,呈送權責主管決定。

2. 向公司內外公告招募公告。

3. 應聘人員符合條件者,先填寫人事資料卡,並影印身份證影本。再黏貼相片。

4. 檢查**與該人是否相符。

5. 檢查**是否齊全(正式身份證、未婚證、已婚者檢驗其生育證)。

6. 並附醫院檢查有無面板病、B肝及其他傳染病。

7. 合格人員將人事資料卡由人事單位保管,並簽訂

裕元管理區【勞動合同】。

8. 發給員工證及出勤卡及與工作有關之工具和勞動用品。

9. 進行新進人員訓練和必要之工作安全講習。

第四條本公司錄用之員工必須經過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

必要時可延長至六個月。

第五條試用期結束後,經用人單位、部門及人事單位考核審查合格者,

方可轉為正式員工。

第六條試用期間,不合本公司用人標準和要求者,予以立即辭退。

第七條為公司作出重大貢獻或工作出色之試用人員,可免試用期或提前

結束試用期。

第八條凡試用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雇用

1. 曾在本公司任職,表現不佳者。

2. 體格不健全及有傳染性疾病者。(如B肝)

3. 年齡未滿18足歲者。

4. 偽造**或**不符者。

5. 不適任擔任本職工作者。

第2章解除勞動合同

第1條本公司正式雇員合同到期前,公司對雇員本人工作表示不適任,即可不續簽勞動合同。

第2條正式雇員辭職必須提前呈交書面辭職報告,否則不予結算薪資。

提前呈交書面辭職報告時間如下:

1. 一般員工提前7天 ( 一職等 )

2. 技術員、辦事員提前10天 ( 二職等 )

3. 幹部、職員提前30天 ( 三職等以上 )

第3條員工申請離職獲准或被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移交業務,並將結果報告上級主管方可離開公司,未經核准退職而擅自離職者,扣發薪資及相關檔案;造成損害者應依法請求賠償

和報請公安通報處理。

第4條員工若有以下情事者視為自動離職

1.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兩天(含)以上,或乙個月內累計曠工三天(含)

以上者。

2. 依公司獎懲規定及本規則受懲戒解雇處分者,並依規定

處以罰款。

第5條員工若有以下情事者一律開除。

1.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者。

2.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

3. 故意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者。

4. 嚴重損害本公司聲譽者。

5. 持有非法取得或偽造**和持非本人**受僱者,一經查實者。

6. 違反操作規程與安全規程,違章作業造成他人傷亡或財產損失和重工者。

7. 凡為公司造成財產損失者,本公司交於公安、司法部門處理,並對其保留索賠權。

第3章保證人規定

第1條本公司依中方雇員工作性質得要求辦理保證人手續,並經審核後方可錄用。

第2條本公司中方雇員保證人不得少於一名。

第3條保證人所具資格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

2. 有正當職業。

3. 軍人有少尉軍銜以上。

第4條凡具有以下身份之一者,不得用為本公司中方雇員保證人。

1. 與被保證人屬配偶關係

2. 與被保證人屬直系親屬關係。

第5條被保證人如下述情況之一者,保證人應負賠償責任

1. 虧空**或借用財物不歸還者。

2. 偷竊本公司資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 假冒本公司名義向外招搖、詐騙有確實證明者。

4. 故意損壞本公司裝置、工具及物品者。

5. 營私舞弊或犯有其他不法行為致使本公司受損害者。

6. 移交不清或棄職潛逃致使本公司受損害者。

第6條保證人有下述情形之一者,應及時更換。

1. 保證人死亡。

2. 保證人居住地不明。

第7條保證人所負一切責任,不得以任何藉口而推諉。

第8條本公司中方雇員離職六個月後,無未了結事項,保證人始可解除保證責任。

第4章教育訓練與培訓制度

第1條本公司教育訓練與培訓之宗旨在於對本公司人才開發及公升遷,以及

各級員工在組織系統或或工作崗位上能充分發揮其自身職能。

第2條新進員工自報到日起接受基礎訓練課程內容包括:

1. 公司介紹及公司經營理念。

2. 員工工作守則。

3. 工作制度。

4. 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5. 獎懲規定。

第3條新進員工除以上基本教育外,分配工作單位時,應接受該單位之基

本技能訓練及安全知識教育後,方可正式上崗作業。

第4條新進員工未能接受上述教育訓練者不得雇用。

第5條在職人員之教育訓練匯入個人業績考核內容。

第5章出勤管理

第1條本公司實施按勞計酬制,故需全體員工上下班親自持出勤卡到卡鍾

打卡以示工作時數。

第2條員工每日周工作六天。每日上午8:00工作開始;中午12:

10-13:23用餐與休息;下午17:30下班。

如有特殊作業時間另行規定。前述之工作時間因季節及其他因素必需更動工作時間,可由人事單位

公告調動調整之。

第3條員工遲到早退之時間計算:

1分鐘~30分鐘→扣1小時工資;31分鐘~60分鐘→扣2小時工資

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或上班不足2小時的以缺勤論,無故缺勤以曠工論,曠工扣雙倍工資。

第4條本公司員工享有下列有薪假日待遇:

元旦放假一日

國慶放假三日

春節放假三日

五一勞動放假三日

以及**另行統一頒布之國定節假日

第5條公假

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者,得以公假辦理之,公假期間工資照給。

1.因公傷醫療或休養期間。

2.奉命派外執行公務時。

3.奉命派外參加職業訓練、講習、考察等。

第6條婚假

1. 員工入廠滿一年後始有資格申請婚假,持結婚證和有關**

如健康證、身分證、戶口名簿)向權責主管申請,工資照給。

2.服務滿一年者婚假3天;服務滿三年者婚假7天。

3.入廠不滿一年申請結婚者依事假辦理。

* 申請婚假須持結婚證書和有關**影印件繳交人事單位核定。

第7條喪假

員工親屬病故,得請喪假。喪假期間工資照給(同一親屬者以

一人申請為限)。

直系親屬喪假天數標準如下:

員工申請喪假之同時須持當地戶口機關之戶口登出證明交人事單位

核定,若無證明以事假論。

第8條產假

女性員工連續服務滿一年後,須分娩者(有准生證/生育證),有薪產

假三個月。

第9條事假

1. 事假每次以四小時為一單位,連續請事假不得超過3天(含)。

2. 事假均不得事後補假。

3. 員工請事假途中須連續假者,經確認與已請假期合計每年不得

超過7天(含),若超過7日則超過部分視為曠工。

第10條病假

1. 病假之時數每次以二小時為一單位,每年不得超過12天(含);

員工工作時間需看病者,依單位主管視實際狀況需要准予給假 。

2. 員工因工受傷或臨時重大事故,得於當日內委託同事以電話或其

他方法報告上級主管,否則以曠工論處。

3. 員工因病住院及出院休養的日期每年不得超過乙個月,超過乙個月者由總經理核定是否給予延假,員工因病三個月內仍無法**

,視為自動退職。

第十一條工傷假

1. 員工因工受傷,單位主管應於工傷發生之24小時內書面聯絡人

事單位,10分鐘內口頭報告人事主管,核請工傷假並辦理工傷

保險。2.工傷事故發生後,各級幹部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以上處分。

3.員工因工傷不能繼續工作者,依勞動法相關法令辦理。

4.工傷須由區級以上醫院醫師證明,行政部經理核准,方可

予以准假。

5.工傷假期間,工傷人員按每日八小時計算工時,並享受全勤獎及

有薪假日等福利及待遇。

第十二條公差

1. 本公司員工因公出差,須由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批准。

2. 公差人員不得申報加班費。

3. 出差費用報銷規定將另案訂定之。

第6章考核規定

第1條考核制度在全面評鑑員工所具能力、績效達成度、工作品質、服務思想和程度,檢討員工所存在過失或不足,達到評鑑、監督和激勵作用。

第2條本公司員工考核每一年二次。考核日期於每年6月、12月底舉辦。員工入廠滿三個月以上皆須列入考核。

第3條員工考績分數,將依二次平均分數核定其年度考績等第,並依其考績等第,核定年度薪資調整標準。

第4條員工考績分數以一百分為滿分,其等第參考分數及各等第佔百分比

如下:第5條員工考績晉公升薪資標準:考績a等每次晉公升7級

考績b等每次晉公升5級

考績c等每次晉公升3級

考績d等每次晉公升1級

考績e等不公升級

第六條考績d與e等者,經過指導和培訓,仍未進步者,公司

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7章職務任用、晉公升、與降免

第1條本公司新進人員經試用期三個月合格後,即可成為本公司正式

員工。第2條本公司培訓幹部經教育培訓合格後,可按實習班長任命。

第3條本公司幹部與職工晉公升按公升等公升級辦法辦理其規定將另案訂定之。

第4條本公司雇員級別之降免一律遵照行政級別辦理。

本公司幹部職工之降免一律由該單位之主管以簽呈形式呈人事單位

,由行政部經理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生效。

第5條公司雇員職務和級別的任命、晉公升與降免需逐級審核至總經理簽准

並一律發布公告後正式生效。

第8章調遷規定

第1條本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時,須按如下規定辦理

1. 所屬原單位、部門主管和所屬調往單位、部門主管雙方批准後、由被調動人主管以人事異動單逐級審批至權責主管核簽。

2. 幹部級人員之調遷需逐級審批至總經理並用人事命令公布。

第2條調動生效後,送人事單位更換出勤卡,員工證。

第3條本公司所有員工未按上述條款辦理調動,一經查實,雙方主管與以警告以上懲處。

第9章薪資制度薪資制度

第1條薪資等級為八等,每等區分為99薪級至106薪級。

第2條薪資結構

2.1固定薪資佔總薪80%

人事管理制度

總則本制度根據行政人力資源管理核心職能進行劃分為 人力資源許可權管理 招聘管理 薪酬管理 福利管理 培訓管理 休假管理。第一章公司架構及部門職責 公司的組織架構 定編定崗及崗位職責的制訂和重大調整,由公司董事會決定。定編 定崗見附表 公司所有中層及以下管理人員的任免,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公司高管人員的...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勞動人事管理,本制度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和深圳市有關勞動人事法規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全體員工。第三條結合 勞動法 有關規定,公司員工將一律採取聘任制。1 對被聘用人員要求必須是經驗豐富 公正廉潔,具有高度事業心 責任心的人員。2 出於優先解決本市富餘人員考慮,...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公司人事管理,促進公司隊伍建設,依照國家和北京市關於勞動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外企業人事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公司突出企業管理以人為本,強調尊重人格 維護人格尊嚴,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化人事管理,提高職員素質,建立起和諧 團結 共同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