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裝管理制度

2022-11-17 12:54:03 字數 2237 閱讀 8159

1.目的

為樹立公司良好形象,營造企業文化氛圍,實現規範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職能部門、分公司/物業服務中心。

3.管理職責

3.1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工裝製作,並對本制度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督與檢查;

3.2 分公司/物業服務中心倉庫管理人員負責本服務中心工裝收發與工裝庫存管理;

3.3 分公司/物業服務中心財務部負責員工工裝破損、丟失、報廢、離職時工裝折舊款結算;

3.4 分公司/物業服務中心人力資源部負責檢查、監督各部門員工著裝情況;

3.5 公司職能部門、分公司/物業服務中心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監督糾正本部門員工工裝是否符合公司規範要求。

4.管理內容

4.1 工裝款式及發放標準

備註:安防棉大衣可按安防班組進行發放(白班、夜班共用一件棉大衣),具體以專案實際情況為準。

4.2 工裝發放使用流程

4.2.1 員工辦理正式入職手續後,入職滿5天可向物業公司/服務中心倉庫管理人員申請工裝,由物業公司/服務中心倉庫管理人員進行工裝發放,並將工裝發放情況填寫至《個人物品領用卡》中,由領用員工簽字確認,該《個人物品領用卡》交由人力資源部門同步歸檔至員工個人檔案袋中;

4.2.2 員工工裝根據員工尺碼進行發放,經員工試穿無誤後予以發放,事後不允許調換工裝;

4.2.3 員工領用工裝後,本著「誰使用,誰負責」原則,若工裝破損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4.2.4 因工作崗位調整的員工,由人力資源工作負責人辦理相關手續收回原工裝,與倉管人員交接後,發放新崗位工裝,不扣除工裝折舊費;

4.2.5 員工工裝原則上每2年更換一次。

所有員工以舊換新,將所領舊工裝如數歸還倉庫,經倉管人員盤點**庫並集中封存。員工按照新的配置重新領取工裝,倉庫管理人員做好出庫/領取登記,員工本人簽收確認。

4.3 工裝的收回與折舊標準

4.3.1 離職、終止(解除)合同的員工需按規定收回工裝及其公司配置的所有物品,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應將其工裝事先清洗乾淨疊好後返還公司;

4.3.2 員工工裝由倉管人員負責清點收回,檢查數量是否一致及物品是否完好,核對無誤**庫登記,並視工裝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發放使用。

員工工裝收回情況倉管員另需填寫至《個人物品領用卡》中,並將該單據交至人力資源工作負責人,同步核算離職員工費用;

4.3.3 如員工工裝及物品出現損壞情況,需進行報損,報損流程如下:

4.3.4 工裝、工鞋折舊費

a.員工工裝使用年限為兩年,自工裝發放之日起計算,入職不滿兩年離職的員工需扣除工裝折舊費,計算方式如下:

員工工裝折舊費=工裝製作成本÷使用年限24個月×員工工作年限不足的月份

b.員工工鞋使用年限為一年,如工鞋經公司統一採買發放的,自工鞋發放之日起計算,入職不滿一年離職的員工需扣除工鞋折舊費,計算方式如下:

員工工鞋折舊費=工鞋成本÷使用年限12個月×員工工作年限不足的月份

c.員工工裝、工鞋折舊費以月度為單位計算,不滿乙個月的按乙個月計算;

d.員工工鞋因衛生問題使用後無法**再用,故工鞋扣除折舊費後可不予以收回;

e.男士領帶、女士領結、安防配飾等無折舊費,離職員工必須將此物件歸還公司,若損壞或丟失按原價賠償;

f.員工工裝歸還時若丟失需按原價賠償。

4.4 著裝要求

4.4.1 員工上班時間必須統一穿戴公司配發的工裝、領帶、領花、武裝帶等配飾,並統一佩戴工牌,不得出現上班時未著工裝或者先上崗再換工裝的行為;

4.4.2 公司有統一活動時,各部門必須按公司/服務中心人力資源部門的通知,按要求著裝;

4.4.3 原則上員工外出或下班後不允許著工裝;

4.4.4 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裝的樣式,員工襯衣下擺必須扎在褲腰內,著裝時必須扣好衣扣,不得出現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等情況;

4.4.5 員工工鞋需統一著黑色皮鞋,內穿黑色襪子,並需保持鞋面清潔。女員工如夏季著裙裝,需統一穿黑色**,女員工鞋跟高度不得超過5cm;

4.4.6 公司/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工作負責人需定期或不定期對員工的日常著裝進行監督檢查,並對不按規定著裝的人員進行處罰,並出具《違規通知單》,處罰標準如下:

a.員工處罰標準為20元/次,違規三次以上者予以勸退處理;

b.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員工的著裝情況負有連帶責任,部門員工出現著裝違規情況,處罰部門負責人50元/人/次,累計處罰,如部門員工出現三次以上違規行為,處罰部門負責人100元/人/次。

5.附件

5.1 各級員工著裝標準**

5.2 《個人物品領用卡》

5.3 《物品損壞賠償單》

5.4 《違規通知單》

員工工裝管理制度

工裝管理規定 員工工作服裝製發及穿著辦法 使用年限 一 茲訂定本公司員工工作服裝製發及穿著辦法。二 工作服裝的製發 1.工作服裝的製作由管理部統籌承製,按員工實有人數加製10 至15 以備新進人員之用,分支機構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項辦法在當地招商承製,但必需將製作計畫預算會管理部後辦理。2.每一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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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二 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一 所有員工著裝要求 1 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2 工作時間須著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裝 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 得體 大方。3 著工作裝時,應搭配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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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樹立和維護公司及專案部良好形象,實現規範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所涉及的 工裝 是指公司統一購買 製作和發放的由公司全體員工或特定範圍的員工,在工作時間 場所或特定的時間 場所穿著的服飾。第三條公司工裝分為 專案部工裝 和 行政工裝 兩類。第四條工裝發放範圍 行政工裝發放範圍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