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制度整理版

2022-11-17 12:54:03 字數 3834 閱讀 1579

「師」之概念,大體是從先秦時期的「師長、師傅、先生」而來。其中「師傅」更早則意指春秋時國君的老師。《說文解字》中有注曰:

「師教人以道者之稱也」。「師」之含義,現在泛指從事教育工作或是傳授知識技術也或是某方面有特長值得學習者。「老師」的原意並非由「老」而形容「師」。

「老」在舊語義中也是一種尊稱,隱喻年長且學識淵博者。「老」「師」連用最初見於《史記》,有「荀卿最為老師」之說法。慢慢「老師」之說也不再有年齡的限制,老少皆可適用。

只是司馬遷筆下的「老師」當然不是今日意義上的「教師」,其只是「老」和「師」的復合構詞,所表達的含義多指對知識淵博者的一種尊稱,雖能從其身上學以「道」,但其不一定是知識的傳播者。今天看來,「教師」的必要條件不光是擁有知識,更重於傳播知識。 第一節總則

要練說,得練聽。聽是說的前提,聽得準確,才有條件正確模仿,才能不斷地掌握高一級水平的語言。我在教學中,注意聽說結合,訓練幼兒聽的能力,課堂上,我特別重視教師的語言,我對幼兒說話,注意聲音清楚,高低起伏,抑揚有致,富有吸引力,這樣能引起幼兒的注意。

當我發現有的幼兒不專心聽別人發言時,就隨時表揚那些靜聽的幼兒,或是讓他重複別人說過的內容,抓住教育時機,要求他們專心聽,用心記。平時我還通過各種趣味活動,培養幼兒邊聽邊記,邊聽邊想,邊聽邊說的能力,如聽詞對詞,聽詞句說意思,聽句子辯正誤,聽故事講述故事,聽謎語猜謎底,聽智力故事,動腦筋,出主意,聽兒歌上句,接兒歌下句等,這樣幼兒學得生動活潑,輕鬆愉快,既訓練了聽的能力,強化了記憶,又發展了思維,為說打下了基礎。 第1條為加強經濟合同管理,減少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死記硬背是一種傳統的教學方式,在我國有悠久的歷史。但隨著素質教育的開展,死記硬背被作為一種僵化的、阻礙學生能力發展的教學方式,漸漸為人們所摒棄;而另一方面,老師們又為提高學生的語文素養煞費苦心。其實,只要應用得當,「死記硬背」與提高學生素質並不矛盾。

相反,它恰是提高學生語文水平的重要前提和基礎。 第2條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3條經濟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經濟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經濟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節經濟合同的簽訂

第4條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

第5條對外簽訂經濟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對本職工作負責,在授權範圍內行使簽約權。超越**許可權和非法委託人均無對外簽約,但經總經理特別授權並發給委託證明收的例外。

第6條簽約人在簽訂經濟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包括:對方單位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有否經營權、有否履約能力及其資信情況,對方簽約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託人及其**許可權。

做到既要考慮本方的經濟效益,又要考慮對方的條件和實際能力,防止上當受騙,防止簽訂無效經濟合同,確保所簽合同有效、有利。

第7條簽訂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第8條簽訂經濟合同,如涉及公司內部其他單位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統一平衡,然後簽約。

第9條經濟合同除即時清潔者,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的經濟合同文字。

第10條合同對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注意寫明供需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注意:產品名稱應具體寫明牌號、商標、生產廠家、型號、規格、等級、花色、是否成套產品等;技術質量要求要明確、具體;數量要明確計量單位、計量方法、正負尾差、合理稱差及自然損耗率等;饈、運輸方式及運費負責應具體明確;交(提)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應明確;價金必須執行現行的國家定價或國家指導價、市場調節價;違約責任有法定違約金的按規定寫明,法律沒規定或規定不具體的,應具體寫明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比例及計算方法。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不得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等不合格印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11條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區、縣人民法院管轄。

第12條簽訂購貨合同應以現貨為主,並堅持經銷定進原則;付款盡可能採用托收承付,如需預付貨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條規定辦理。

簽訂購貨合同應以現款為主,不准賒銷;確需賒銷或代銷的,賒銷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萬元至50萬元的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審批,50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13條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經濟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第三節經濟合同的審查批准

第14條經濟合同的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第15條經濟合同審批許可權如下:

1.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業領導審批。

2.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4.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5.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董事會、總經理委託審查的合同;內容複雜、較難掌握,各企業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

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

第16條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

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17條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18條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式如下:

1.申報。各企業的法人委託人在授權範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的領導審查批准。

(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後需補辦手續)。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併上報。

2.審核。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的審批許可權,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後作出:

批准、不批准;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後,「申報表」乙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乙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准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准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式的約束。

第四節經濟合同的履行

第19條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20條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經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第21條各企業領導及簽約人應隨時了解、掌握經濟合同的履**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否則,造成經濟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條為加強經濟合同管理,減少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 經濟合同法 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第條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公司 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第條經濟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經濟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

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1條為加強經濟合同管理,減少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 經濟合同法 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第2條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公司 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第3條經濟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經濟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

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制度3

第六節經濟合同糾份的處理 第30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份的,應按 經濟合同法 等有關法規和本 制度 規定妥善處理。第31條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企業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乙個企業為主負責修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第32條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