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納原理和數學歸納法

2022-10-12 14:27:09 字數 4854 閱讀 4208

1.數學歸納法的理論依據

歸納法和演繹法都是重要的數學方法.歸納法中的完全歸納法和演繹法都是邏輯方法;不完全歸納法是非邏輯方法,只適用於數學發現思維,不適用數學嚴格證明.

數學歸納法既不是歸納法,也不是演繹法,是一種遞迴推理,其理論依據是下列佩亞諾公理ⅰ—ⅴ中的歸納公理:

ⅰ.存在乙個自然數0∈n;

ⅱ.每個自然數a有乙個後繼元素a′,如果a′是a的後繼元素,則a叫做a′的生成元素;

ⅲ.自然數0無生成元素;

ⅳ.如果a′=b′,則a=b;

ⅴ.(歸納公理)自然數集n的每個子集合m,如果m含有0,並且含有m內每個元素的後繼元素,則m=n

自然數就是滿足上述佩亞諾公理的集合n中的元素.關於自然數的所有性質都是這些公理的直接推論.由佩亞諾公理可知,0是自然數關於「後繼」的起始元素,如果記0′=1,1′=2,2′=3,…,n′=n+1,…,則

n={0,1,2,…,n,…}

由佩亞諾公理所定義的自然數與前面由集合所定義的自然數,在本質上是一致的.90年代以前的中學數學教材中,將自然數的起始元素視作1,則自然數集即為正整數集.現在已統一採取上面的記法,將0作為第乙個自然數.

定理1(最小數原理)自然數集n的任一非空子集a都有最小數.

這本是自然數集n關於序關係∈(<)為良序集的定義.現在用歸納公理來證明.

證設m是不大於a中任何數的所有自然數的集合,即

m={n|n∈n且n≤m,對任意m∈a}

由於a非空,至少有一自然數a∈a,而 a+1(>a)不在m中.所然,就有

1° 0∈m(0不大於任一自然數);

2° 若m∈m,則m+1∈m.

根據歸納公理,應有m=n.此與m≠n相矛盾.

這個自然數m0就是集合a的最小數.因為對任何a∈a,都有m0意a∈a,於是m0+1∈m,這又與m0的選取相矛盾.

反之,利用最小數原理也可以證明歸納公理.因此,最小數原理與歸納公理是等價的.

定理2(數學歸納法原理)乙個與自然數相關的命題t(n),如果

1° t(n0)(n0≥0)為真;

2° 假設t(n)(n≥n0)為真,則可以推出t(n+1)也為真.

那麼,對所有大於等於n0的自然數n,命題t(n)為真.

證用反證法.若命題t(n)不是對所有自然數n為真,則

m={m|m∈n,m≥n0且t(m)不真}

非空.根據定理1,m中有最小數m0.由1°, m0>n0,從而m0-1≥n0且t(m0-1)為真.由2°,取n=m0-1即知t(m0)為真.此與t(m0)不真相矛盾.從而證明了定理2.

在具體運用數學歸納法進行數學證明時,有多種不同形式.運用定理2中兩個步驟進行證明的,為ⅰ型數學歸納法.經常使用的還有ⅱ型數學歸納法,ⅱ型數學歸納法是:

如果命題t(n)滿足

1° 對某一自然數n0≥0,t(n0)為真;

2° 假設對n0≤k≤n的k, t(k)為真,則可以推出 t(n+1)也真.

那麼.對所有大於等於n0的自然數,命題t(n)都真.

定理3 ⅰ型數學歸納法和ⅱ型數學歸納法等價.

證假設命題 t(n)對n=n0為真,於是只須證明「由t(n)(n≥n0)為真,可以推出t(n+1)也為真」的充要條件為「由t(k)(n0≤k≤n)為真,可以推出t(n+1)也為真.」

1° 充分性

若「由t(n)(n≥n0)為真,可以推出 t(n+1)也為真」,則對n0≤k≤n,t(k)為真,特別 t(n)為真,因此 t(n+1)也為真.

2° 必要性

用反證法.若「由 t(k)(n0≤k≤n)為真,可以推出 t(n+1)也為真」,但並非對所有大於等於n0的自然數n,由t(n)為真,可以推出 t(n+1)也為真,則 m={m|m∈n, m≥n0且由t(n)為真推不出t(n+1)也為真}非空.由定理1,m中有最小數m0,且對n0≤k<m0的k,由t(k)為真,可以推出t(k+1)也為真.特別由 t(n0)為真可知 t(n0+1)為真,由t(n0+1)為真可知 t(n0+2)為真,……,由t(m0-1)為真可知 t(m0)為真.現已知t(n0)為真,所以t(n0), t(n0+1),…, t(m0)都為真,由此可知 t(m0+1)也為真,所以由 t(m0)為真推出了t(m0+1)也為真.這與m0的選取矛盾.

由定理3可知,ⅱ型數學歸納法也是合理的推理方法.

2.數學歸納法在應用中要注意的問題

第一,證明的兩個步驟缺一不可第一步是歸納的基礎,第二步是歸納的傳遞.尤其是不可忽視第一步的驗證.

例1試證

1+3+5+…+(2n+1)=(n+1)2+1

證假設當n=k時公式成立,則

1+3+5+…+(2n-1)+(2n+1)

1+3+5+…+(2n-1)]+(2n+1)

n2+1+2n+1=(n+1)2+1

完成了數學歸納法的第二步,但結論顯然是錯誤的.為什麼?因為缺少第一步.事實上,當n=0時,公式不成立.

如果缺了第二步,則不論對多少個自然數來驗證命題t(n)的正確性,都不能肯定命題對所有自然數都正確.例如,哥德**猜想「任何不小於6的偶數都可以表成兩個奇素數之和」,雖然對大量偶數進行了具體驗證,但因缺少第二步歸納傳遞,所以仍只停留在歸納的第一步上.它至今仍只是個猜想而已.

第二,第二步在證明t(n+1)為真時,一定要用到歸納假設,即要把「t(n)為真推出 t(n+1)為真」或「t(n0), t(n0+1),…,t(k-1)為真推出t(k)為真」的實質蘊含真正體現出來.否則不是數學歸納法證明.

例2 設a1,…,an為n個正數,b1,…,bn是它的乙個排列.試證

證1°當n=1時,命題顯然成立.

2°假設(*)式對n=k成立,則當n=k+1時

根據數學歸納法原理,(*)式對所有大於等於1的自然數n都成立.

這裡雖然形式上完成了數學歸納法的兩個步驟,但第二步在證(*)式對n+1成立的過程中,並沒用到(*)對n成立的歸納假設.因此,不能說上述證法是採用了數學歸納法.事實上,在上述證明中無須用數學歸納法,用平均值不等式證明就行了.

第三,並不是凡與自然數相關的命題t(n),都要用數學歸納法來證明;而且也不是所有這類命題都能用數學歸納法給以證明的.

這一命題是與自然數相關的命題,儘管可以對n=0,1,2,…進行驗證,但無法實現數學歸納法的第二步,因此不能用數學歸納法進行證明.

事實上,數學歸納法只適用於具有遞迴性的命題t(n).

3.遞迴函式

乙個定義在自然數集n上的函式f(n),如果它對於每個自然數n的值可以用如下方式確定:

(1)f(0)=a(a為已知數);

(2)存在遞推關係組s,當已知/f(0),f(1),…,f(n-1)值以後,由s唯一地確定出f(n)的值:

f(n)=s[f(0),f(1),…,f(n-1)]

那麼,就把這個函式f(n),稱作歸納定義的函式.簡稱遞迴函式.

在具體的遞迴函式例子中,關係組s可能有幾個表示式,或者沒有明確的解析表示式,也可能需要給出f(n)的開頭若干個值.

這樣定義函式是合理的,因為我們有:

定理4 當遞推關係組s給定後,定義在n上的滿足上述條件(1)、(2)的函式f(n)是存在而且唯一的.

證首先指出:對任一自然數k,總可以在片斷|0,k|上定義乙個函式fk(n),使fk(0)=a,對於片斷上其他自然數 n,f(n)=s[f(0),…,f(n-1)].這個函式fk(n)是在|0,k|上唯一確定的.

現對k進行歸納證明:

1° 當k=0時,f0(0)=a是唯一確定的;

2°假定在|0,k|上已經由(1)、(2)定義了乙個唯一確定的函式fk(n),令

則fk+1(n)在片斷|0,k+1|上有定義,且

(1)fk+1 (0)=fk(0)=a;

(2)fk+1(n)=s[fk(0),…,fk(n-1)]

=s[fk+1(0),…,fk+1(n-1)],

n=1,2,…,k.

因此,函式人fk+1(n)滿足條件(1)、(2).由數學歸納法知,對任何自然數k,函式fk(n)在片斷|0,k|上唯一確定,且滿足(1)、(2).又若k1<k2,則 fk1(n)與fk2(n)在片斷|0,k1|上完全一致.

現作一新的函式:f(n)=fn(n), n∈n.

首先,函式f(n)對任一n∈n都有定義,且

f(n)=fn(n)=s[fn-1(0),…,fn-1(n-1)]

=s[f0(0),…,fn-1(n-1)]

=s[f(0),…,f(n-1)]

又顯然f(0)=f0(0)=a.故函式f(n)是定義在n上且滿足(1)、(2)的唯一確定的函式.

例4 設函式f∶n→n,且

(1) f(0)=2,f(1)=3;

(2) f(n+1)=3f(n)-2f(n-1),n≥1.

證明: f( n)=2n+1.

這裡給出的遞迴函式由f(0)、f(1)兩個值和乙個關係式給定的關係組s確定.但有的遞迴函式f(0)的值隱含於關係組s之中而未直接給出.

例5(imo-19試題)設f:n+→n+,且

(s)     f(n+1) > f(f(n)), n∈n+

求證:對於任意n∈n+,f(n)=n.

證先用數學歸納法證明命題an:任意正整數n,若m≥n,則f(m)≥ n.

顯然 a1真.假設an-1真,則對任意m≥n,f(m-1)≥n-1,故f(m)>f(f(m-1))≥2n-1,於是f(m)≥n,從而 an真.

由此可知,f(n)≥n,f(n+1)>f(f(n))≥f(n).於是f單調增加.又如果有乙個n使f(n)>n,則f(n)≥n+1,f(f(n))≥f(n+1),與已知條件(s)矛盾.故只能有 f(n)=n.

本題給出的遞迴函式,f(1)的值沒有明顯給出,但實際上隱含於關係組(s)中.

4.遞迴命題

乙個與自然數相關的命題t(n),一般來說,它未必是乙個函式問題.現在採取如下方式來構造命題t(n)的真值函式f∶n→{1,0}.

如果命題t(n)的真值函式f(n)是遞迴函式,即

1° f(0)=1;

2° f(n+1)= s[f(0),…,f(n)],且當f(0)=…=f(n)=1時, f( n+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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