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管理實施細則

2022-09-06 00:09:04 字數 3335 閱讀 8689

佳兆業集團控股**商管理實施細則

1. 目的

為規範**商的管理,客觀地評價**商的能力、履約情況、合作情況,及時有效全面地收集**商相關資訊,為採購過程的有效性和效率提供基礎保證,特制定本細則。

2. 適用範圍

本細則適用集團與下屬地產公司對**商的考核、評估。

3. 原則

統一流程,嚴格審查,權責分明,綜合評價,及時更新。

4. 內容

4.1 分為a類、b類**商,具體如下:

4.2 戰略**商:涵蓋a、b兩大類的**商;

5. 職責

5.1 集團工程及採購部

5.1.1 負責本細則的制訂、修改、指導與解釋。

5.1.2 負責建立《戰略**商管理庫》,包括《戰略**商名錄》、《戰略**商履約/年度評審》,保證集團公司有充足、優質的供方資源共享。

5.1.3負責戰略**商的考察及評審工作。

5.1.4 負責參與下屬地產公司組織的a類**商的考察及年度評審。

5.1.5負責不定期檢查下屬地產公司a、b類**商管理情況,對異常情況及時跟蹤、協助,並彙總反映集團戰略採購招標領導小組。

5.1.6 負責根據下屬地產公司所反映的a、b類**商履約/年度評審情況,對戰略採購**商進行《戰略**商履約/年度評審》,並對戰略採購**商實行淘汰制。

5.2下屬地產公司工程及採購部

5.2.1 負責新**商資訊的收集,並建立《**商資料庫》。

5.2.2 負責審核篩選符合專案規模需求的新**商,並組織a、b類新**商考察工作。

5.2.3 負責根據考察情況對新**商進行評審,並編寫《供方考察報告》。

5.2.4 負責對a、b類**商進行履約評審。《**商履約/年度評審表》。

5.2.5 負責建立《合格**商資料庫》。

5.2.6 負責將《供方考察報告》、《**商履約/年度評審表》的評審結果錄入明源成本管理系統,文字資料按照集團工程及採購部制訂的《佳兆業集團控股採購職能檔案管理工作指引》執行。

5.2.7 負責對所提供**商資訊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

5.3集團/下屬地產公司業務部門

5.3.1負責參與集團/下屬地產公司工程及採購部組織的**商考察工作。

5.3.2相關業務部門可根據行業情況推薦**商供集團/下屬地產公司工程及採購部參考,最終選擇根據考察情況確定。

5.3.3 負責根據考察情況對**商進行評審。

6. 方法與過程控制

6.1**商資訊**

新**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式:

a) 新聞傳播**,如電視、廣播、報紙等。

b) 各類產品展示(銷)會。

c) 行業協會。

d) 行業或**之統計調查報告或刊物。

e) 同行或**商介紹。

f) 公開徵詢。

g) **商主動聯絡。

h) 其他途徑。

6.2**商考察

6.2.1**商考察程式

a) 招標前,下屬地產公司工程及採購部負責組織招標小組成員考察**商,考察人員應不少於來自相關部門(採購部、成本部及業務部門)三個以上(含三個人)。按集團授權手冊規定,需要集團參與的**商考察,應邀請集團相關部門參與。

b) 對新**商組織考察時,集團/下屬地產公司工程及採購部側重考察公司資質、業績、組織架構等綜合方面;集團/下屬地產公司專案部側重考察施工管理能力、技術與專案要求的符合性;集團/下屬地產公司設計部側重考察產品顏色、樣式、外觀、質感等專案可選用性。集團/下屬地產公司營銷部側重考察業績、人員素質、執行能力等。

c) 各下屬地產公司有權根據專案實際情況,對同一**商進行多次考察。

d) 考察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考察小組負責填寫《供方考察報告》,考察結果分為「可試用」、「不可用」兩類,「不可用」**商應在《**商名錄》中註明,不得參加投標。

e) 未經考察認可的**商,除集團董事會特准外,不可成為公司的**商。

6.3**商履約/年度評審

6.3.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商交貨期、品質、**或服務產生重大變異時,相關業務部門可隨時對**商作必要之複查及履約評審,由相關業務部門填寫《供方履約評審表》。

6.3.2在合同履行完畢後,下屬地產公司工程及採購部負責組織專案部、設計部、成本部、物業公司進行**商履約評審,評審主要內容為**商工作質量、進度、配合情況等,並填寫《供方履約評審表》,評審結果作為該**商綜合記錄。

6.3.3履約評審根據評審結果調整**商的等級狀態。如履約評審評定為不可用,應在《**商名錄》中標註明,嚴禁在凍結期間內邀請該**商參與新的招標(包括邀請招標、直接委託等)。

6.3.4每年的12月30日前,由下屬地產公司工程及採購部負責組織相關業務部門對當年有合作的**商進行年度評審,並填寫《供方年度評審表》。

6.3.5年度評審不合格的**商,除經集團董事會特准外,不可列入次年合格**商之列。

6.4**商評鑑體系

6.4.1集團/各下屬地產公司應建立**商評價體系,對**商實行分級管理。

6.4.2**商的評價按照等級(狀態)可劃分為不可用、待考察、可試用、合格四種等級。

6.4.3經過資質初審的**商列為「待考察」**商。

6.4.4新增**商考察和評定通過後,列為「可試用」。新增**商考察和評定不合格,列為「不可用」,並設定凍結期。

6.4.5凍結期設定應不少於1年;在凍結期內,將不再組織考察。凍結期過後,該**商等級調整為「待考察」,下屬地產公司可根據需要再次進行考察。

6.4.6「可試用」的**商經合作後,通過履約評審方可評為「合格」**商,合格**商資格(並非終身制),每隔一定時間應對其進行重新評審、調整。

「合格」**商應符合以下要求:

a) 證照齊全、守法經營、管理規範;

b) 技術力量和資金實力雄厚,在本行業中有一定知名度;

c) 重合同、守信用,信譽良好

d) 近三年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e) 近三年與集團或下屬地產公司無訴訟。

6.4.7「合格」**商經下屬地產公司年度評審為**合理化及方案改善推行成果顯著**商,可評為年度「優秀」**商,對優秀**商可適當進行獎勵,享受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中標權。

7. 支援性檔案

7.1 《佳兆業集團控股採購管理制度》

7.2 《佳兆業集團控股招標管理實施細則》

7.3 《佳兆業集團控股戰略採購招標管理實施細則》

7.4 《佳兆業集團控股合同管理實施細則》

7.5 《佳兆業集團控股檔案管理工作指引》

7.6 《佳兆業集團控股資訊管理工作指引》

7.7 《佳兆業集團控股採購計畫管理工作指引》

7.8 《佳兆業集團控股**商分類及編碼工作指引》

7.9 《佳兆業集團控股招標分類及編碼工作指引》

7.10 《佳兆業集團控股合同分類及編碼工作指引》

8. 附件

佳兆業集團控股****

二00九年x月x日

供應商考核細則

商業績考核管理辦法 試行 受控狀態 受控號 持有者 發放日期 2004年1月14日 編制 日期 郭元鮑思語 2004.01.05 審核 日期 高立新查精學 2004.01.05 批准 日期 李立忠 2004.01.07 週必仁 2004.01.12 1 目的 對 商進行動態管理,為質量提公升 供貨穩...

供應商管理

企業應該將a類物料作為重點管理物件,有針對性的制定合理的 高於國標的質量內控標準,對購入 貯存 發放 使用等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以確保其質量 對於b類物料,企業可以根據行業標準進行關鍵專案的控制,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與規程 對於c類物料,可以不納入技術 質量部門的管理和審評範圍。當然,具體的分類標準可...

供應商管理

管理制度 x公司 年月前言 目的 為規範公司合作 商管理,提高公司經營合理化水平,加強資訊共享,降低 成本,增強 安全係數及 可靠性,實現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範圍 本公司對 商的管理依本制度執行。職責 1 採購部 工程部 技術部負責對 商進行評價。2 採購部負責對 商 的考核,以及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