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轉材料管理辦法

2022-07-21 00:09:10 字數 3713 閱讀 3019

周轉材料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能夠多次使用並可基本保持原來的形態而逐漸轉移其價值的材料。為完善周轉材料管理,滿足專案法施工生產需要,提高周轉材料周轉利用率,降低工程成本,特擬訂本辦法。

1、周轉材料的界定

1.1鋼模板、鋼腳手桿、鋼連桿(簡稱「三鋼」材料)及其配件。包括支承、墊板、鋼板自製模板、扣件、腳手杆底座、u託調節絲槓、螺栓、大頭螺母、跳板、木結構模板等。

1.2鋼板樁

1.3鋼軌及配件。包括墊板、道釘、魚尾板、扣板等。

1.4模板用鐵件、骨架、支撐。包括澆注**、吊裝架、橫擔、鋼梯、分灰罐、內籠子、穿筋平台、簡易平台、綁紮腳手等。

1.5模板用骨架、支撐。包括工字鋼、槽鋼、角鋼等。

1.6枕木

1.7彈簧膠管(φ≥100mm)。

1.8鋼絲繩(36.5 mm及以上)。

等能周轉使用的材料均納入周轉材料管理範疇。

2、周轉材料的攤銷

2.1生產過程中,隨時將每月購入的周轉材料由倉庫點收入周轉材料帳,帳面及時反映結存數量、金額;將原材料領用為周轉材料時,開領單一式三聯,並註明工號和周轉材料字樣,(一聯交發料庫作帳,一聯登記周轉材料帳,一聯交成本會計登記周轉材料總帳和明細帳。)

2..2每季度由倉庫根據各工程專案使用周轉材料的具體情況作攤銷。以結存金額為基數分次攤銷(有的可一次攤銷如:

螺栓,墊木等)或按攤銷率攤銷(由專案部自行核定)。倉庫每季度將攤銷報表和餘額表交財務,財務將各項工程的攤銷額列入成本。(見附表1)

2..3租用周轉材料的費用由物資公司每月22日結算一次,開具租費結算單一式三聯,其中一聯交租用專案部財務,入工程成本。其他如維修費、報廢費用等也應及時辦理手續,進入工程成本。

2.4專案部財務通過「在庫周轉材料」、「在用周轉材料」、「周轉材料攤銷」科目進行攤銷報廢核算。

2.5專案部各班組領用周轉材料時,必須辦理領用手續,登記保管卡;用完後,及時辦理退庫手續。

2.6單項工程竣工後應立即進行周轉材料盤點及新舊鑑定,無使用價值的辦理報廢手續,由周轉材料管理人員作季度周轉材料攤銷表和餘額表交財務,進行成本調整。

2.7各專案部要設專人、專庫管理周轉材料,建立周轉材料的明細帳(有數量、餘額、總值)。專案部還要做好現場周轉材料的維修、保管保養。

做到帳面清晰,去向明確,收發手續齊全,有據可查。「三鋼」宜存放在室內或敞棚內,並應墊離地面100mm以上;露天堆放時,地面應平整、堅實,有排水措施,並應墊離地面200mm以上。「三鋼」,每使用一次,均要清除殘留的灰漿及雜物,各種模板要塗油,按規定分規格、型號,堆放整齊;拆卸時,不准從高處拋擲;合理使用周轉材料,不准墊路、搭橋或作它用。

專案部租賃周轉材料時,由材料員負責編制使用計畫、辦理租用手續。

2.8公司內部租賃的「三鋼」、鋼板樁、鋼軌等由物資公司專庫存放管理,建帳立卡,要做到帳面清晰,數量準確,去向清楚,手續齊全。

3、鋼模板、鋼腳手、鋼連桿的租賃管理

「三鋼」的所有權歸公司。公司工程部負責其採購管理和維修、租賃的監督管理,並會同公司質量技術處負責其報廢的鑑定。物資公司負責其租賃、結算、保管、保養。

「三鋼」維修隊伍由公司工程部審核選定。

3.1租賃程式

專案部根據工程情況,提前將材料員編制的使用計畫送交物資公司,物資公司需新購置時編制採購計畫,報公司工程部並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採購;不需購置時,物資公司根據使用計畫辦理租賃業務。

3.2租費計算

租費按專案部租用「三鋼」的品種、數量據下式計算:

租費=日租費×數量×租期

租期按日計,從物資公司調出之日起至交回之日止。(日租費見附表2)

3.3運費

專案部租賃物資公司新購入的「三鋼」材料,具備條件直接送入施工現場的,運費由物資公司承擔。從物資公司租賃庫存「三鋼」發生的提貨、換貨、退貨等費用由租用的專案部承擔。

3.4購置、出租、退租標準

3.4.1購置的鋼模板應符合gb50214-2001《組合鋼模板技術規範要求》;修理的鋼模板符合下列標準 :

3.4.2專案部退租時,要滿足如下標準:

3.5維修、報廢及賠償的規定

3.5.1退租的「三鋼」維修費由租用的專案部承擔,維修費如下:

3.5.2凡不滿足退租標準的視為報廢,交回廢品按當時的市場廢鋼鐵**計算價值,原值與交回廢品價值差額的70%由租用專案部承擔。

3.5.3「三鋼」丟失按原值120%賠償。

3.6封存

租用專案部使用完畢或暫時停用時,如需就地封存,必須經過簡單的清理整修以及塗油,按規格分品種堆碼,並應將所要封存的「三鋼」名稱、規格、數量、封存期限和封存地點報送物資公司,經物資公司核實後辦理封存手續。封存期間,物資公司按正常租費的20%收取租用專案部的租費。因公司安排暫停和緩建專案或因季節無法施工專案,需要封存的「三鋼」,由承租單位上報物資公司核實,工程部審批,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書面批准後,免收租金。

工程需要啟用已封存「三鋼」時,承租單位應提前向物資公司上報啟用申請,經物資公司核實後辦理啟封手續。封存期間,未辦理手續擅自使用的,按二倍租金收費。

3.7 公司淘汰的「三鋼」規定

淘汰的「三鋼」是指不能滿足公司所承擔工程專案的施工質量要求,經過維修對外仍有租賃價值的部分。這部分「三鋼」的所有權歸公司,應由物資公司將明細表報工程部,經工程部、質量技術處鑑定後報請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由物資公司修理後自行對外租賃。對外租賃部分物資公司應單獨存放、建帳核算管理。

對外租賃程式、租賃合同、租費計收、運輸管理及其它監控管理由物資公司制定具體文字,報公司備案。

4鋼板樁和鋼軌的租賃管理

鋼板樁和鋼軌的所有權歸公司,工程部負責其採購管理,並會同質量技術處鑑定其報廢。物資公司負責其維修、保管、保養、辦理租賃、結算事宜。

4.1租賃程式

租用專案部根據工程情況編制租用計畫報公司審批後,物資公司根據批准的租用計畫辦理租賃業務。

4.2租費計算

租費按專案部租用鋼板樁和鋼軌的品種、數量據下式計算:

租費=日租費×數量×租期

租期按日計,從物資公司調出之日起至交回之日止。(日租費見附表2)

4.3運輸費用由租用專案部承擔。

4.4出租、退租鋼板樁、鋼軌標準

4.4.1出租的鋼板樁、鋼軌要滿足租用專案部的質量要求。

4.4.2退租時的標準

4.5損壞、丟失賠償

4.5.1鋼板樁 、鋼軌使用時,要保持原狀態。

若施工工藝要求或其不符合技術要求切割時,應由公司主管領導書面批准(見審批附表3)後方可實施,做好備案。切下來的部分要及時收回。

4.5.2鋼板樁、鋼軌交回時,經鑑定按如下標準賠償:

4.5.2.1樁體端部變形損壞的,完好部分長度超過3公尺的,且佔總樁長的70%則按原值的80%賠償;完好部分長度小於3公尺的或小於總樁長的30%,則按原值的90%賠償。

4.5.2.2對中間發生變形、損壞的,兩端均小於3公尺的按原值的85%賠償;兩端均大於3公尺的按原值的50%賠償。

4.5.2.

3未經批准切割的按原值的120%賠償,並交回所有切斷的鋼板樁。對於已切割的鋼板樁,交回時有主管領導書面批准的,1公尺以下的按原值賠償;1公尺以上,3公尺以下按原值的85%賠償;3公尺以上按原值的60%賠償。

4.5.2.4對於整根樁發生變形、損壞的按原值賠償。

4.5.2.5丟失的鋼板樁,按原值的150%賠償。

4.5.2.6鋼軌切割、扭曲、變形、損壞的按原值賠償;丟失的按原值的120%賠償。

5遠離基地的專案部所需用周轉材料(如:鋼模板、鋼板樁等)內部租賃不經濟時,可經公司批准後就地購買,其管理和攤銷由專案部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6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公司zzz負責解釋、修訂。

附表2:「三鋼」、鋼板樁、鋼軌租費表

附表1 年季度周轉材料攤銷表

鋼板樁切割審批報告附表3

周轉材料管理辦法

為更規範 有效地對周轉材料進行管理,提高周轉使用次數,節約成本,特制定本辦法。第一章管理範圍及許可權 第一條周轉材料是企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能多次使用,並可基本保持原來的實物形態而逐漸轉移其價值的材料。專案部使用的周轉材料主要有 模板 鋼管腳手架 大鋼模 組合鋼模板 木模板 竹塑板 異型模板 腳手板 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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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施工順利進行,使周轉材料管理工作制度化 精細化 程式化,充分發揮周轉材料使用價值和作用,確保施工的正常進行 保證工程提供質量,合理的周轉材料,實現節約材料,降低工程成本,減少周轉材料浪費和流失,達到降本增效的目的。根據 中鐵二十一局集團 物資集中採購管理辦法 二十一局物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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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範 有效地加強周轉材料管理,提高周轉使用效率,節約成本,特制定本辦法。一 周轉材料定義 周轉材料是指能夠多次使用 逐漸轉移其價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態不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材料。周轉材料包括包裝物 低值易耗品等,其中,包裝物是指為了包裝商品而儲備的各種包裝容器,如桶 箱 瓶 壇 袋等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