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制度

2021-10-09 22:21:38 字數 1695 閱讀 4931

檔案收集歸檔制度

一、收集歸檔範圍

凡是反映本單位工作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均屬收集歸檔範圍。任何個人不得對其履行職責過程中形成的檔案據為己有。

二、歸檔質量要求

遵循檔案的形成規律,保持檔案之間的有機聯絡,區別不同價值和年度,便於保管和利用。文書、科技、會計、音像、電子以及專業等門類的歸檔檔案和案卷質量符合相應標準。

三、收集歸檔時間

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採用隨時收集和集中收集等有效方法,確保檔案材料收集齊全、完整,有序排列,分類存放,便於日常查詢利用。

黨務、行政管理檔案於次年3月底以前整理歸檔;

科技檔案在科技活動結束或告一段落後3個月內整理歸檔;

會計檔案由會計機構整理立卷,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1年,次年3月底以前歸檔;

音像檔案在相關活動結束或告一段落後3個月內整理歸檔;

電子檔案實時進行邏輯歸檔,並對應於紙質檔案的歸檔時間進行物理歸檔;

重大活動形成的檔案在該項活動結束或告一段落後3個月內整理歸檔;

專業檔案按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時間整理歸檔。

檔案查閱利用制度

一、凡查閱利用檔案者,都應當如實填寫《檔案利用登記表》。

二、本單位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黨組會議記錄、行政領導辦公會議記錄、有關控制数字等需要保密的檔案,須經分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或單位主要領導批准。

三、其他單位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查閱者須持單位介紹信並經辦公室負責人以及分管檔案工作的領導同意後方可查閱。

四、檔案利用一般在閱覽室進行,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借出利用檔案時,必須經過分管檔案工作的領導同意。檔案借閱時間不得超過5天,確實需要繼續利用的,應當重新辦理借閱手續。

五、檔案利用者要愛護檔案資料,不得擅自摘抄、影印、照相、翻拍檔案或借給他人;不得擅自公布檔案內容;不得在檔案上圈點、勾劃、作記號,更不得撕毀檔案;不得有其他有可能造成檔案損毀的行為,違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利用者借閱檔案後,檔案管理人員應當面核點卷數、頁數等,確認無誤後方可登出登記,如發現有缺頁、缺卷等現象,應立即追查處理。並認真填寫《檔案利用效果登記表》。

七、網上查閱本單位檔案,按照統一設定查閱範圍進行。

檔案保密制度

一、檔案工作人員和利用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法》和《檔案法》的有關規定,嚴守保密紀律,確保檔案資訊保安。

二、檔案查(借)閱和摘抄、影印,要嚴格按照《檔案利用制度》進行。利用者借閱密級檔案,須經本單位主要領導批准,並只限於在檔案閱覽室利用。

三、檔案人員不得擅自將檔案外借或帶出檔案室,更不能擅自幫助別人複製、摘抄檔案,堅決杜絕失洩密現象。

四、利用檔案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庫房,不得翻閱與所需無關的檔案內容,不得洩露檔案內容。

五、堅持檔案保密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若發現遺失、失洩密事件,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認真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檔案人員崗位職責

一、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檔案法》、《檔案法實施辦法》、《甘肅省檔案條例》等檔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檔案工作有關標準、規範。

二、建立完善並嚴格執行各項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檔案的齊全完整、整理規範、有效利用。

三、對所屬單位和系統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具體負責本單位各種門類和載體檔案材料的歸檔。

四、做好防火、防盜、防塵、防潮、防高溫、防有害生物、防有害氣體、防光等八防工作。

五、學習和掌握檔案業務知識和專業技術,不斷更新觀念,積極應用檔案管理新技術、新方法,不斷提公升檔案管理水平。

檔案檔案管理制度

一 公司設立檔案檔案管理專員,切實做好檔案檔案的收集 分類 整理 立卷 歸檔工作,保證檔案檔案資料的齊全完整,提高案卷質量,使檔案檔案管理工作達到標準化 制度化 規範化的要求,並逐步實現電子資訊化管理。三 人力資源專員要做好公司員工人事檔案的收集 整理 立卷 管理工作,確保資料完整。四 檔案管理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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