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管理制度

2021-10-06 15:21:26 字數 4741 閱讀 3498

q/qxzl-g01.01-20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照國家政策法規和中國建材集團「五化」管理要求,為建立健全企業規章制度體系,推動實現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泉興中聯水泥****全部規章制度的編寫、審批、發布、施行和管理監督,包括制度、辦法、標準、規程、規定、規則、細則、準則、手冊等。

第二章術語定義

第三條規章制度是指在公司範圍內對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標準,是企業生產組織、技術保障和經營管理的依據,分為技術制度、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部門制度四類。

第四條技術制度、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由職能部門代表公司歸口管理,一經發布在全公司範圍內具有法規效力。

(一)技術制度是對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需統一協調的技術事項所制訂的制度,包含標準、規範、規程、守則、作業指導書等。

(二)管理制度是對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需統一協調的管理事項所制訂的制度,管理事項包括生產組織、裝置保全、品質工藝、行政管理、人力資源、資產財務、安全環保、能源計量、物資採購、黨群文化等有關事由。

(三)工作制度是對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需統一協調的工作事項所制訂的制度,工作事項包括執行相應管理制度和技術制度時與工作崗位的職責、技能、工作內容、檢查考核等有關事由。

第五條部門制度是由公司各二級部門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在本部門範圍內實行管理活動的規章制度。部門制度的內容不得與公司規章制度相牴觸。

第六條主管部門是指規章制度所述事由的主要責任單位(指制度起草部門)。

第七條使用部門是指規章制度所述事由的實際執行單位。

第三章職責分工

第八條辦公室是規章制度管理的負責單位,承擔規章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體系,對各類規章制度進行標準化審查和編碼。

(二)協調規章制度涉及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的制訂、修改,必要時組織對公司重要標準的討論和修訂,協調規章制度介面工作。

(三)做好規章制度的清理與彙編工作,定期發布有效制度清單,及時**失效或作廢制度。

第九條按照專業分工,規章制度主管部門負責專業規章制度的編制、送審及修訂,保證規章制度的有效性,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需要起草或修改制度時提出編寫說明,並將制度檔案與說明送各有關部門會簽,辦理制度審查、修改、批准,交辦公室歸檔。

(二)對制度的有效使用進行跟蹤,對制度的有效版本實施控制。

(三)提出對作廢受控制度的處理意見。

(四)建立本部門主管制度的索引和控制狀態檔案,制定識別現行規章制度修訂狀態清單。

第十條制度使用部門負責制度的使用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對本部門持有制度實施維護、管理和跟蹤。

(二)監督相關人員按規章制度規定實施操作。

(三)建立本部門規章制度控制與管理規定,指定專人實施規章制度管理。

(四)負責與其它部門的聯絡,接受主管部門對規章制度的指導和檢查。

第四章規章制度編制要求

第十一條編寫規章制度必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合法性: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貫徹上級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與同級單位相關標準相協調。

(二)可操作性:規章制度應與公司或部門的實際情況相結合,便於指導實際工作。

(三)準確性:全面反映所述事由及程式,層次清楚,文字表達簡潔明瞭,通俗易懂,邏輯嚴謹,標準中的數值、公式等技術內容應正確無誤。

第十二條規章制度編寫的基本格式:

「第一章總則」:說明制定本制度的目的、適用範圍、基本原則。

「第二章引用標準」:主要說明規章制度中直接引用或涉及的企業規章制度、國家法律法規或國家標準。引用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引用可視為轉化成公司規章制度。沒有引用標準的,可省去此章。

「第三章術語定義」:明確本制度中部分創設概念名稱的內涵和外延。沒有術語定義的,可省去此章。

「第四章職責分工」:規定本制度涉及部門或個人的職責義務。

第四章及以後為實體內容、程式內容。

最後一章為附則:說明本制度的提出單位、歸口單位,首次發布的日期及修改情況等。

附件:主要包括為正確使用本制度而附加的內容,包括流程圖、**等。

第十三條在各「章」中可根據內容新增「第幾條」,條數按大寫數字從頭到尾連續累加。

第十四條規章制度起草:

(一)規章制度由所述事由的主管部門起草,所述事由涉及幾個部門時,由乙個部門起草,並與其它部門協調一致後提出徵求意見稿。

(二)規章制度起草部門在起草受控規章制度時,必須加註「編寫說明」。

(三)辦公室對規章制度徵求意見稿審定、登記、編號後會簽,當徵求意見稿嚴重不規範時,辦公室有權退回起草部門進行修改。

第十五條規章制度的會簽、審查和批准:

(一)規章制度徵求意見稿及「編寫說明」經起草部門領導簽字後,送規章制度涉及的有關管理部門和領導會簽。

(二)由起草部門確定要會簽的部門,並註明在規章制度會簽審批表上。

(三)會簽後起草部門根據會簽意見,將規章制度徵求意見稿修改,形成規章制度討論稿,隨同「編寫說明」一併送分管領導審查,並根據需要報分管領導或總經理批准。審查人對規章制度負有技術業務責任,批准人對規章制度負有行政管理責任。

(四)質量體系程式檔案制度由管理者代表審查批准。

(五)在下述情況下,規章制度討論稿應送總經理審查並批准:

1.二個或二個以上分管領導會簽意見不能協商一致時;

2.規章制度涉及公司方針、目標、經營發展戰略規劃等重大問題時;

3.由總經理分管的部門和工作;

4.分管領導認為必要時。

(六)經批准後,由辦公室安排到辦公會上討論通過,對於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由工會安排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要履行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程式。

(七)規章制度正式印發後,辦公室應儲存下列材料,按規定時間歸檔:

1.規章制度底稿;

2.規章制度編寫說明;

3.規章制度會簽、批准頁;

4.工會安排組織的民主討論資料;

5.正式文字;

6.發放簽收清單。

第十六條規章制度發布:

(一)由主管部門列出規章制度發放清單,發放清單上註明發放部門、個人、數量、是否受控、是否上oa網,並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後發放,規章制度簽收人必須在清單上簽字,規章制度發後將清單交回辦公室歸檔,規章制度主管單位應留有一定數量的備用份數,簽收儲存。

(二)對外報送規章制度和上oa網發布由辦公室負責辦理。

(三)使用人丟失、損壞規章制度影響使用時,應由使用人向單位寫出書面陳述,由單位出具證明,說明情況和預防措施,向主管部門申請補發,並辦理登記簽收手續。

(四)要求在公司外印刷或特殊裝訂時,由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分管領導批准落實費用後實施。

第十七條規章制度修改:

(一)規章制度需要修改時,由主管部門提出修改內容和修改說明。

(二)規章制度修改的批准原則上由該規章制度原審批部門領導進行審批。如原審批部門職能發生轉移,新審批部門必須獲取有關背景材料後方可審批。

(三)受控規章制度的修改由規章制度主管部門負責通知規章制度使用人將原規章制度交回,並建立收回規章制度清單。

(四)主管部門需保留作為資料的作廢規章制度,應寫上「保留資料」並加蓋「作廢」章,其它部門不得保留。

第五章規章制度編碼規則

第十八條規章制度編碼格式為:

q/qxzl—規章制度類別·分類號·順序號-發布年度。

1 q表示企業

2 qxzl代表泉興中聯水泥****

3 規章制度類別分為技術制度(用代號j表示)、管理制度(用代號g表示)、工作制度(用代號z表示)和部門制度(用代號b表示)。

4分類號是指在同一類別制度中,為進一步區分標準,而制訂的分類號。詳細的分類方法,見附件。

5順序號是指同一分類別中的第幾個標準。修訂發布時,原順序號不變,僅將年份改為修訂的年份。

6發布年度是指該規章制度發布的年度,並非實施年度。

(示例:某制度編碼為q/qxzl-g02.04-2010,表示該制度是泉興中聯水泥****的管理制度,屬生產管理類下的第04號制度,2023年發布施行。)

第十九條上級單位下發的需在公司實施執行的規章制度,或外來作業規範性檔案,如規範、規程、標準、測驗方法等,可直接引用,由辦公室管理,納入公司規章制度體系編號。

第六章規章制度管理

第二十條受控規章制度管理:

(一)受控規章制度嚴禁私自影印、贈送、外借,如確因工作需要影印、外借等,必須由主管部門審核、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辦公室負責做好標識和記錄,修改或改版時,必須「以舊換新」。

(二)規章制度主管部門要不定期、不定點對受控規章制度進行檢查。

第二十一條規章制度介面管理:

(一)外來規章制度與公司規章制度介面:

1.外來規章制度需在公司內貫徹執行時,應使用**的形式,轉化為公司規章制度,轉化過程按本辦法規定辦理。

2.外來作業規範性檔案,如規範、規程、標準、測驗方法等視為本公司作業指導書工作標準的業務性制度,由相關專業部門負責,辦公室管理,納入公司規章制度體系分類編碼。

3.上級單位規章制度視為外來制度,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需要直接發放到本公司相關二級部門。主管部門列出二級部門的閱知範圍清單,交辦公室代發,辦公室儲存代發簽收清單。

(二)主管部門與使用部門的介面

1.規章制度使用部門負有對規章制度執行使用和證實規章制度有效性責任,必須接受規章制度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2.規章制度主管部門應協助規章制度使用部門,解決在落實執行規章制度中遇到的問題。

3.主管部門和公司領導的行政指令、會議紀要若出現與規章制度規定不一致或無規章制度規定時,所述事由的主管部門應考慮是否修改規章制度的必要性,如有必要,則修改或修訂規章制度。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辦公室起草並歸口管理。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辦公室將適時提供對照表。

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規章制度的發布程式和檔案管理,建立規範化 標準化 系統化的公司規章制度體系,保障規章制度得以嚴肅 嚴格 有效的貫徹和執行,按照股份公司 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要求,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公司規章制度是指公司根據生產 經營 管理需要制定並統一發布的具有強制約束力和規範格式的公司...

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第三章制度體系內容 第八條公司規章制度是指公司在管理過程中制定的辦事規程 工作流程和行動準則。包括公司有關職能部門根據管理職權,以公司名義制定發布的,用以調整公司各項內部管理工作關係的工作制度 細則 辦法 規定 標準及其它政策性檔案等。第九條公司的制度分為法人治理制度 職責崗位制度 日常管理制度 財...

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探路者 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使北京探路者戶外用品股份 以下簡稱公司 制定 修訂 頒布規章 制度更加科學化 規範化 體系化,確保公司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範圍 2.1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規章制度的起草 審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