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質量標準化安全管理制度

2021-10-06 15:19:21 字數 4932 閱讀 4079

盤縣雲河鄉紅動煤礦安全

管理制度

2023年9月

目錄1、礦領導和管理人員入井帶班制度 2

2、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制度 3

3、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4

4、紅動煤礦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11

5、安全質量檢查跟蹤處理制度 16

6、安全監測監控聯合值守制度 24

7、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26

8、安全目標管理及安全獎懲制度 29

9、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36

10、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38

11、紅動煤礦電氣管理制度 40

12、電氣裝置器材檢查維修制度 43

13、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44

14、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45

第一條:依據煤礦安全規程及相關規定的要求,管理人員必須每週輪流入井帶班。

第二條:我礦需入井帶班的管理人員包括企業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

第三條:管理人員入井帶班工作職責:

1、深入生產現場,了解生產安全狀況。

2、掌握重大安全隱患及治理情況,對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掛牌治理。

3、解決安全生產過程中集中、突出的問題和矛盾。

4、了解職工疾苦,關心職工生活,幫助職工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第四條:管理人員入井帶班的考核:

1、領導入井帶班的次數規定:礦長每月不得少於10次,總工程師、副礦長不得少於15次,隊長不得少於24次。

2、入井時間:領導入井帶班時間每次不得少於8小時。

3、管理人員入井帶班的考勤:更換完班衣及備齊入井所需攜帶的隨身工具後,到井口值班室由值班員進行考勤,並講明入井目的,做好入井考勤登記,出井後由值班人員填寫出井登記。

4、管理人員入井帶班次數不足的,依據《紅動煤礦經濟管理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必須先安全,後生產,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為了搞好我礦的安全生產,特制訂安全檢查制度。

一、認真接受上級各請問主管部門對我礦的安全檢查,對其查出的問題進行認真落實整改.

1、查組各成員對平時發現的隱患認真及時的處理。

2、檢查組每旬對井下、地下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3、檢查出的隱患必須分別落實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並進行複查。

4、查時不能走過場,要做到有的放矢,有針對性。

5、查時針對不同季節,不同時期的安全重點進行檢查。

一、每月1日、11日、21日為本礦的安全活動日。屆時,由礦長或安全生產副礦長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全礦(特別是井下)的的採掘地點、機電裝置、通風設施、採掘巷道、提公升運輸、排水設施裝置、密閉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

二、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及時制定方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處理,隱患處理必須落實專人負責,並有人負責監督。

三、對查出的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及重大安全要立即處理,落實專人現場負責指揮處理。

四、安全隱患及整改安排要做好記錄,按期複查,落實責任。

五、安全生產中的種類事故,無論人身事故或非人身事故、未逐事故等都必須組織分析,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追查處理。

第一條:為了保障我礦安全生產,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管理,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根據有關《煤礦安全規程》、安全法規、條例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治是指各科室、隊、班組、人員充分結合自身實際,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平時的情況掌握,對本單位在生產、生活和工作場所過程中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通過排查有計畫的制定出有效的整治措施。

第三條:按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對安全隱患排查分為**:班組每班、每天對生產現場安全隱患進行為一級排查;隊每週對安全隱患進行為二級排查;礦每月兩次(10號、20號、30號)對本礦安全隱患進行為**排查。

第四條: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治實行領導責任制,各科室、隊、班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第一責任者,各分管領導對其分管範圍內的安全隱患整治負責,各單位(室)對其業務範圍內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治技術方案,安監線管理人員負責安全隱患的監督,檢查和驗收。

第五條:各單位對安全隱患排查要嚴格執行班組每班、每天,隊每週、礦每半月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及整治制度,切實抓好日常安全工作。

第六條:各單位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落實隱患整治負責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間,限期予以整治。原則是一般性安全隱患整治不過夜,其它安全隱患按「三定」原則進行整治。

對安全隱患特別危急、無法確保人員安全的,必須立即撤出隱患威脅區所有人員,同時立即報告,盡力採取措施,盡快對安全隱患進行處理。

第七條:安全隱患整治應做到「三定三不推」,即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時間;凡是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隊,凡是隊能夠整改的不推給礦,凡是礦能夠整改的不推給上級部門。

第八條:單位每週、礦每月定期或動態召開隱患排查和分析會議,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全面分析查詢安全隱患。對排查出來的所有隱患,都必須堅持「三不生產」的原則,並及時制定出具體的隱患整改和事故預防措施。

第九條:單位對自己管轄範圍內的安全隱患,應按照:「三定三不推」的原則,能整改的立即組織整改。

對自己整改不了的安全隱患,應迅速報告上一級部門,並採取措施對安全隱患進行有效監控,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條:各單位在短期內難整治的重大安全隱患,應採取果斷措施嚴格執行「三不生產」原則,對暫時無法停止生產或使用的,必須制定出有針對性的《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預案》,經相關部門和領導審批後執行。

第十一條:對各類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應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進行。

第十二條:對在安全隱患排查、安全隱患整治和事故預防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礦將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三條:對在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隱患整治中,沒有對已經排查的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整治措施或措施不力導致事故,造成後果的,礦將從嚴懲處。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礦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修訂。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紅動煤礦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為切實加強我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統計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一、事故報告的程式和時限

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匯報排程室,排程室值班人員向礦長報告;礦長在接到重傷、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事故(包括井下突水雖無人員**但採區或生產水平被淹事故,突水、冒頂或其它原因有人員被困事故,井下發生各類火災事故)報告後,應當於1 小時內報告盤縣安監局。

二、事故報告和統計的範圍

1、發生造**員死亡、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100 萬元以上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都要按規定報告和統計。事故報告和統計範圍由原來的「**事故」擴充套件為包括急性工業中毒和直接經濟損失在內的「生產安全事故」。

2、施工單位承包礦井內的基建、安裝工程,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一律由工程發包單位負責報告和統計。

3、發生事故及在救災過程中造**員**或非本單位的人員**都應統計報告。

4、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因病導致死亡,必須先按規定時限和程式報告分局。經分局調查確認系由職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事故統計。

5、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0 萬元以下、沒有造**員**的事故不列入統計範圍。

三、其他方面

1、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人員要立即向排程室匯報,並迅速在安全的情況下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當盡量保護事故現場原始面貌。

2、排程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按事故報告程式報告礦長、有關礦領導、安監、救護隊、醫院等有關部門。

3、礦長在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派人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及事故的現場勘查,並按規定進行上報。

4、事故搶救工作結束後,應根據事故實際情況組成事故調查組,及時組織調查分析。

⑴輕傷事故及非人身**事故由主管業務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

⑵重傷及非人身

一、二級事故由分管礦長主持組成事故調查組;

⑶死亡事故由礦長主持組成臨時事故調查組協助上級組織的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5、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⑴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經濟損失情況;

⑵確定事故責任者;

⑶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的建議;

⑷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快速上報集團公司和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晉城分局。

6、事故調查組的權利

⑴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單位、及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⑵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7、參加事故調查分析的人員包括:所有現場目擊者、事故當班負責人、工區帶班人員、事故單位的黨政及技術負責人和值班領導、向排程室匯報者、參加事故搶救和處理的職能部門人員、分管科長、分管副總、有關礦領導等。

8、事故調查分析程式

⑴事故現場人員及工區領導匯報從生產安排到正式生產直至事故發生全過程;

⑵參加搶救及現場勘查人員匯報現場實際情況;

⑶事故經過調查清楚後,開始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經調查小組集體討論通過,責任成立。

⑷責任明確後,認真總結事故教訓並提出具體的防範措施。

⑸礦長或主持事故調查負責人作定性總結,確立事故,並對事故善後事宜作安排。

9、事故調查分析清楚後,事故調查組應根據礦及上級有關規定及時研究對事故的處理意見,並作出事故處理決定,同時做好上級事故調查組來礦進行事故調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10、事故報告和現場示意圖由事故單位技術人員編繪後報事故調查組,等調查組確認符合實際後,屬發生重傷及以上事故的,事故發生後1小時內迅速電傳快報貴州煤礦安全監察局水城分局。

11、事故防範措施必須由事故單位或涉及單位按規定時間具體實施,安監部負責監督落實。

12、事故的調查分析,礦工會、安監部要做好記錄,按照事故統計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統計、存檔、上報工作。

13、嚴格按照《貴州煤礦企業職工**事故報告和統計辦法》規定要求進行統計上報。上報工作主要由礦辦具體負責。

14、按國家煤礦原煤生產事故或非原煤生產事故以及基本建設事故統計上報。

⑴原煤生產事故:所有井下生產和技術管理人員在煤炭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事故;開拓延深發生的事故;地面工業廣場原煤生產系統指煤外運裝車前和原材料第一次卸車後的生產服務系統,如礦井壓風、通風、排水、選煤、供電、排程通訊、矸石山、支架(柱)檢修、礦燈房、自救器房等發生的事故;救護隊處理礦井隱患發生的事故 。

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目錄一 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3 質量標準化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4 質量標準化辦公室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5 二 工作職責 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工作職責 6 質量標準化辦公室主任工作職責 7 質量標準化辦公室技術員工作職責 8 三 管理制度 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質量管理是指為了實現質量目標,而進行的所有管理性質的活動。在質量方面的指揮和控制方面,通常包括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以及質量策劃 質量控制 質量保證和質量改進。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是煤礦安全整治工作的繼續和深入,是提公升煤礦技術水平的有效途徑,是煤礦企業生存和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質量標準化工作重點 1...

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1.成立以礦長為組長 總工程師為副組長,有關副礦長 副總工程師 業務科室科長為成員的安全質量標準化領導機構,負責全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2.礦設立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專人負責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年度規劃的制定和月計畫安排,負責日常達標工作檢查組織和管理。3.嚴格執行局 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及考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