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 招聘管理辦法 試行

2021-09-30 15:27:45 字數 3988 閱讀 1088

碧桂園集團招聘管理辦法(試行)

集團人力資源部

1.目的

為規範集團人力資源招聘與配置管理體系,提公升招聘工作效率,健全人才選用機制,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碧桂園集團總部職能部門、區域公司、專案公司及設計院,物業管理公司、酒店管理公司、騰躍建築公司、營銷中心等參照執行。

3.招聘原則

3.1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3.2人崗匹配,擇優錄取。

3.3一票否決(面試中,對應聘人員的綜合評定,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均有一票否決權)。

3.4直系親屬迴避原則。為改良公司企業文化,原則上同一部門避免出現直系親屬。

3.5內部優先錄取原則。公司出現職位空缺,同等條件下,優先進行內部招聘。

4.招聘職責分工

4.1 集團人力資源部職責:

4.1.1 集團招聘管理體系的建立、維護和管理。

4.1.2 集團人力資源規劃,包括人員編制和年度需求計畫的審核。

4.1.3 招聘渠道的選擇、確定及優化。

4.1.4 指導區域、專案開展招聘工作,對大型招聘專案提供人員和技術支援。

4.1.5 組織實施集團年度的校園招聘、年度大型專場招聘會等。

4.1.6 招聘效果評估。

4.2 區域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責:

4.2.1 區域公司人力資源規劃,包括人員編制和年度需求計畫的制定,並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批。

4.2.2 區域公司範圍內招聘渠道的拓展及優化。

4.2.3 區域公司員工入職初審,並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批。

4.2.4 區域公司人員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對所轄專案公司的招聘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4.2.5 參與集團人力資源部指定的大型招聘專案。

4.2.6 區域公司招聘效果評估。

4.3 專案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責:

4.3.1 專案公司人力資源規劃,包括人員編制和年度需求計畫的制定,並報區域人力資源部初審。

4.3.2 專案公司人員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及效果評估。

4.4 用人部門負責人:

4.4.1 用人部門負責人為招聘第一責任人。

4.4.2 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在公司要求的編制範圍內,提交員工招聘需求計畫。

4.4.3 用人部門負責專業素質的面試。

4.4.4 新錄用人員的入職輔導、試用期跟蹤以及試用期考核評估。

4.4.5 負責各崗位專業筆試題庫的開發。

5.招聘流程

5.1招聘流程圖(附件1)

5.2招聘需求計畫

5.2.1年度招聘計畫

每年年初各級人力資源部應根據下一年度整體經營計畫,結合現有人力資源狀況提交《年度人員需求計畫表》(附件2),具體提交時間詳見集團發文,集團人力資源部結合集團戰略發展規劃,制定集團年度人力資源招聘計畫,報總裁審批後實施。

5.2.2.月度招聘計畫

每月5日前,各區域人力資源部根據上月招聘完成情況編寫《月度招聘彙總表》(附件3),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5.2.3人員需求計畫

在年度招聘計畫內,用人部門根據實際用人需求填寫《人員需求計畫表》(附件4),交由各級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招聘。

5.3.渠道管理

5.3.1.招聘渠道主要包括獵頭招聘、**廣告招聘、網路招聘、現場招聘、人才中介招聘、校園招聘、內部招聘、員工推薦等。

5.3.2招聘渠道的管理由集團人力資源部統一規劃和安排,各區域可根據所轄地區具體的人才要求,靈活有效的開展渠道的拓展及優化,但必須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

5.3.3 集團總部的招聘資訊由集團人力資源部統一發布,各區域招聘資訊由區域人力資源部負責發布。

招聘資訊具體格式按照《招聘職位發布模板》(附件5)對外發布。針對網路招聘資訊的發布,人力資源部相關負責人應每日對招聘職位進行重新整理,對已完成招聘的職位在3個工作日內,停止招聘資訊的發布。

5. 4內部招聘

5.4.1出現崗位空缺時,優先採用內部招聘。通過eip招聘公告向集團內部發布職位招聘資訊。意向應聘員工可填寫《職位申請表》(附件6),連同個人簡歷提交指定聯絡人。

5.4.2特殊情況下,內部橫向調配可採取直接指派的方式進行,但需徵得所在部門同意。

5.5社會招聘

5.5.1人才甄選

人才甄選程式分為初試(含資格審核)、複試、終試,參加前兩輪面試的考官原則上需要通過人力資源部組織的招聘與面試技巧的培訓認證。為保證面試甄選的效度和信度,整個面試流程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安排並進行全程的跟蹤和監督。

5.5.1.1初試

初試前進行資格審核,如果發現應聘資料存在不實,應聘人員有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崗位要求的情況,都應予以辭謝,合格者填寫職位申請表進入初試階段。初試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人力資源部側重對於候選人綜合素質的面試, 面試結束後面試官必須填寫《綜合素質面試評估表》(附件7)。

5.5.1.2複試

複試由各級人力資源部組織,用人部門負責實施。用人部門負責人需親自參加,或者委託經過培訓認證的面試官面試。用人部門側重專業素質的面試,面試結束後面試官必須填寫《專業素質面試評估表》(附件8)。

5.5.1.3終試

對於專案副總、專案總經理、職能部門副總經理級以上的應聘者,由集團總裁和人力資源總監進行最後一輪面試。

5.5.1.4根據招聘崗位的不同,具體面試官安排如下(人力資源部根據崗位的具體情況決定董事局主席是否終試):

5.5.2背景調查

5.5.2.1目的:為確保新進人員個人資訊的真實性,有效規避用人風險,增強員工的整體素質及工作穩定性,擬對集團所有社會招聘入職人員進行背景調查。

5.5.2.2 調查原則:

進行背景調查前原則上要得到應聘者的同意,調查過程中應注意保護應聘者的個人利益。各級人力資源部負責各級錄用人員的背景調查,高管人員的背景調查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所有背景調查資料必須在員工錄用前完成,不可在試用期內進行。

5.5.2.

3調查內容:各級人力資源部應對應聘者學歷證書、資質證書、過往工作履歷(工作時間、職務、工作內容、工作業績)、性格特徵、團隊融合度、薪酬及離職原因等進行詳細調查。並完成背景調查報告,任何偽造簡歷、學歷證明和履歷證明人的應聘者一律不予錄用。

5.5.3錄用及後續跟進

5.5.3.1錄用通知

5.5.3.

1.1經複試合格人選,雙方達成錄用意向後,由人力資源部發出錄用通知書,介紹入職手續、需要準備的個人資料及注意事項。用人部門不得自行通知錄用,未經人力資源部門通知入職一律作為無效處理,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

5.5.3.1.2對於被通知參加初試和複試而沒有被公司最終錄用的所有應聘者,由人力資源部採用郵件形式統一發放婉拒信。

5.3.5.2試用期考核

要求新員工試用期滿前15天提交工作總結,由用人部門負責進行轉正考核評估。通過考核的員工填寫《轉正評估表》(附件9)辦理轉正手續,並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未通過考核的員工將延遲轉正或予以辭退。

6.招聘效果評估

6.1評估週期

各區域應於每季度末對該季度招聘效果進行分析,季度招聘效果分析報告應報集團人力資源部,集團人力資源部統一進行集團季度招聘效果分析。

6.2效果評估參考指標

6.2.1 衡量招聘效率。招聘計畫達成率=(季度招聘到位人數/季度計畫招聘人數)×100%。

6.2.2 衡量招聘質量。員工試用期離職率=試用期離職人數/年度招聘總人數。

6.2.3 衡量招聘成本。人均招聘成本=整體招聘費用/聘用人數。

7、人才推薦獎勵

7.1為鼓勵內部人才推薦,特設立人才推薦獎。推薦的候選人在通過試用期轉正評估後,推薦人即可得到人才推薦獎勵(考慮到人力資源部工作的特點,人力資源部推薦人員不在此獎勵範圍之內)。

根據推薦人員崗位的不同,具體獎勵辦法如下:

8、附則

8.1本辦法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修改及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8.2 其他未盡事宜由集團人力資源部提出解決方案並修改本辦法。

相關附件:

附件1《招聘流程圖》

附件2《年度人員需求計畫表》

附件3《月度招聘彙總表》

附件4《人員需求計畫表》

附件5《招聘職位發布模板

附件6《職位申請表》

附件7《綜合素質面試評估表》

附件8《專業素質面試評估表》

附件9《轉正評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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