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專案管理模式手冊

2021-09-22 03:49:29 字數 4568 閱讀 9053

dbb模式,是design-bid-build模式的簡稱,又稱「設計-招標-建造」模式,是傳統的專案管理模式。這種模式最突出的特點是強調工程專案的實施必須按設計-招標-建造的順序方式進行,只有乙個階段結束後另乙個階段才能開始。在dbb模式下,業主處於工程專案管理的核心地位,一般按照「設計-投標-施工三步法」對工程專案進行管理。

在此模式下,業主分別把設計和施工交給不同的承包商來完成,而他們的工作又是依次進行的。只有當設計工作完成後,業主才能通過施工招標來選擇施工承包商,由施工承包商按照設計圖紙完成施工任務。可見,設計管理作為乙個整體的概念,在此並沒有得到具體的體現。

在dbb模式下,設計管理起著銜接前期策劃階段工作和施工管理的作用。此時,承擔設計管理的設計單位,根據業主對專案使用目的、功能和技術的要求,對工程設計階段的投資、質量和進度這三大目標進行控制,以實現投資不超過已批准的立項計畫投資、質量滿足其標準規範要求和進度實現專案目標工期。

(1)dbb模式的優點

採用dbb模式時,業主與設計機構簽訂專業服務合同,建築師、工程師負責提供專案的設計和施工檔案。在設計機構的協助下,通過競爭性招標將工程施工任務交給**和質量都滿足要求且最具資質的投標人來完成。在施工階段,設計專業人員通常擔任重要的監督角色,並且是業主與承包商溝通的橋梁。

(2)dbb模式的缺點

但這種模式在專案管理方面的技術基礎是按照線性順序進行設計、招標、施工的管理,因此,建設週期長,投資成本容易失控,業主單位管理的成本相對較高,建築師、工程師與承包商之間協調比較困難。由於建造商無法參與設計工作,設計的可施工性差,設計變更頻繁,導致設計與施工的協調困難,可能發生爭端,使業主利益受損。另外,專案周期長,業主管理費較高,前期投入較高,變更時容易引起較多的索賠。

dbb模式下,參與專案的三方即業主、設計機構、承包商在各自合同的約定下,各自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義務。因而,這種模式可以使三方的權、責、利分配明確,避免了行政部門的干擾。業主可自由選擇諮詢設計人員,對設計要求可進行控制,可自由選擇監理人員監理工程。

圖1.1 dbb(設計-招標-施工)模式各參與方關係圖

這種模式最突出的特點是強調工程專案的實施必須按設計-招標-建造的順序方式進行,只有乙個階段結束後另乙個階段才能開始。該模式在國際上比較通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貸款專案和採用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的合同條件的專案均採用這種模式。

db(design-build)模式它是廣義工程總承包模式的一種,是由乙個工程承包機構與業主簽訂負責工程全部責任的單一契約,在工程專案開始時受到業主的施工委託同時開展專案設計和施工的一種承建模式。具體表現在發包人根據工程專案的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承包人進行專案設計和施工,在這種模式下,承包人還將負責控制工程各階段的成本。當然在施工階段承包人可以將工程專案分包給分包商,本公司的施工單位也可以自行完成工程施工;設計工作也可採用相似的方式進行,db模式在全世界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應用,其中以在日本的應用最為廣泛。

這主要得益於日本建設公司擁有龐大的規模和雄厚的技術力量,並且能提供綜合的設計、施工管理與實施工作,通過這種模式達到在保證專案工程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專案的成本並獲得較高的經濟利益的目的。

業界對db模式組織結構層面上的分類,已達成共識,具體分類如下:獨家公司的總承包模式;以設計方為主體的總承包模式;以施工方為主體的總承包模式;以開發商為主體的總承包模式;設計施工聯合體的總承包模式。然而對db模式操作層面上的分類,不同學者有著不同看法。

如周建亮等根據總承包商介入設計的時機,將其劃分為:立項階段介入;業主指定好設計規範後介入;業主指定好初步設計方案後介入;業主完成設計方案後介入。夏波等以業主或承包商所承擔的不同設計階段為主要依據,將其分為:

develop and construction(業主或其設計顧問一直完成到初步設計階段);enhanced design-build(業主或其設計顧問完成專案的方案設計);traditional design-build(承包商負責所有的設計和建造工作);novation design-build(承包商負責施工圖的設計以及施工建造)。而劉長江等按招標始於設計不同階段,將其劃分為四類:提交專案建議書後招標;可行性研究後進行招標;做完專案初步設計後招標;完成技術設計後招標。

這些db模式分類儘管結果不盡相同,但是劃分依據基本相似,都是按業主與承包商的合同約定中,要求承包商所承擔的設計任務和內容範圍進行劃分。此外,beard等還根據業主在招標邀請書中完成的設計比例,將db模式分為:direct design-build(業主完成0-10%左右的設計);design criteria design-build(業主完成5%-25%的設計);preliminary design-build(業主完成20%-35%的設計)。

目前db模式主要應用於大型複雜工程,這類工程設計一般需經過五個階段:專案定義→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工程設計儘管屬於案頭工作,但其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卻不容忽視。

對於一般工程而言,其造價的90%會在設計階段確定,而施工階段對專案投資的影響僅佔5%-10%左右。結合db 模式工程取得的實際管理經驗,從操作層面上,可按照業主(或其委託的設計單位)完成設計階段的名稱,將db模式分為以下四種型別。

①完成專案定義式(project proposal,pp)

業主在專案初始階段提出專案目標功能,邀請一位或幾位有資格的承包商介入,業主交代專案目標後,承包商負責所有設計和所有施工工作。

②完成方案設計式(program design,pd)

業主或其委託的設計單位完成至方案設計階段,完成30%左右設計工作,確定專案投資估算,要求承包商負責專案的初步設計及其之後所有工作。

③完成初步設計式(initial design,id)

業主或其委託的設計單位完成至初步設計階段,完成50%左右的設計工作,確定設計概算,要求承包商完成專案的技術設計及其之後的工作。

④完成技術設計式(technical design,td)

業主或其委託的設計單位完成至技術設計階段,完成30%-60%的設計工作,確定修正概算,要求承包商完成施工圖設計以及施工任務。

此外,如果業主或其委託的設計單位完成至施工圖設計階段,那麼承包商已無設計任務,只需按圖施工,則形成傳統的dbb模式,不再屬於db模式。

表2.1 db模式四種型別的特點比較

表2.2 db模式四種型別的適用範圍比較

db(design-build)模式最顯著的特點有:該模式實行設計施工一體化,能夠明顯縮短工期;總承包單位唯一,責任明確,減少不必要的爭端和索賠;減輕業主管理的壓力;db模式採用固定總價合同,有助於業主掌握相對確定的投資。但db模式存在著專案合同價難以確定、投標**偏高、業主難以全程監控、業主目標容易偏離等弊端。

(1)db模式的優點

①專案業主與總承包商關係密切,降低了溝通和協調的成本;

②有利於專案成本的控制,平均可以降低 10%左右的工程造價;

③承包商在專案的前期階段參與到專案中,可以充分利用施工技術、物資、市場等方面的經驗,將其融入到設計中,避免後期設計變更;

④總承包商對專案全生命週期負責,並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工期、質量和成本要求下向業主交付產品,可以降低專案風險;

⑤總承包商對整個專案的各種資源具有較強的協調能力,有利於縮短專案工期,控制專案總體進度。

(2)db模式的缺點

①業主通過招標形式選擇總承包商,由總承包商對整個專案的設計負責,導致業主對專案設計及專案細節的掌控能力較弱,根據經驗,其是業主對專案設計控制最弱的模式之一;

②該模式誕生的時間較短,法律法規的約束不完善,而且針對該模式的風險沒有專門的險種;

③由於總承包商負責專案的全部設計工作,設計階段直接影響專案的後期成本,因此,其承擔的風險較大。

圖2.1是db模式的關係圖,相關專業公司或者聯合體都可以成為db承包人,他們可以同時承包設計和施工任務,專案實施階段的管理協調工作則委託監理工程師作為業主代表承擔。

圖2.1 db(設計-建造)模式各參與方關係圖

db模式較多應用於民用建築專案中,這類專案中一般沒有複雜的大型工藝過程,裝置的設計、安裝與採購都是常規內容,並不特別複雜,也不是專案建設的關鍵或核心內容。根據相關研究,在滿足下列條件的專案,設計-建造模式的優勢能夠得以最佳發揮:

(1)對於採用設計-建造模式的專案,業主的需求能夠以比較客觀的「效能標準」去描述和規定,使得承包商能夠準確理解業主的需求。這些專案通常包括發電專案、水處理廠、食品加工廠,「散貨」處理設施等專案;

(2)業主的專案要求,基本上都可以由該相關行業發布的標準或規程來確定。一般來說,這類專案包括交通設施專案(包括道路、橋梁等)和房建專案,它們都有大量的、詳細的國家、地方、行業標準規定;

(3)若專案本身中的許多任務作項存在「可建造性」的問題,設計-建造模式更能發揮優勢。傳統模式下的設計與施工分離,導致設計人員在設計時對其設計方案的「可建造性」重視不夠,不但造成施工過程中的低效率,而且導致業主(設計方)與施工方發生爭端,致使「能量內耗」,降低工程建設的效率。在設計-建造模式下,由於承包商自己負責工程的設計和施工,因此,「可建造性」的問題能充分在其設計中加以考慮,從而避免傳統模式下容易帶來的問題;

(4)具有重複性和類似性,不要求業主對設計和施工過程過細地參與,例如成排的住宅、停車場、倉庫等,此類專案最適合設計-施工合同;

(5)業主若缺乏經驗,即使參與設計作用也不大,必須依賴承包商的經驗與專業特長的專案。在國外,使用設計-施工合同獲得成功的有石油化工、水電、煉鋼等專案;

(6)所謂的「高新技術」專案建設也特別適合使用設計-施工合同。諸如生物製藥、微電子、醫療裝置、潔淨車間、潔淨手術室、智慧型建築、工業裝置安裝等專案經常採用此類合同建設。因為這些專案有技術含量較高,專業性較強,擅長此類專案施工的承包商也不多;

工程專案管理模式

摘要 工程專案管理模式對乙個工程專案而言是中心之最,只有採用合適的模式才能使工程專案中的各項工作得到統一。本文從工程專案管理出發,將專案管理模式分為提供專案管理服務的模式 專案代建制及其他管理模式,並具體介紹了它們所對應的幾種專案管理方式,最後對專案管理模式的選擇進行了簡要介紹。關鍵詞 工程專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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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上個世紀60以來,經濟發達的國家開始將管理概念和理論運用在工程建設領域,運用管理學上的方法將工程建設進行管理起來,就是目前常見的專案管理模式,我國通過多年的工程專案管理模式的探索和發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文闡述了工程專案管理模式的應用。關鍵詞 工程專案 管理模式 應用 引言自從工程專案管...

工程專案管理模式的選擇風險

3.2業主的專案實施戰略及其選擇風險分析 業主的專案實施戰略包括如何實施該項日,業主如何管理該專案,控制到什麼程度,哪些工作由企業組織內部完成,哪些工作由承包商或管理公司完成。業主的專案實施戰略由業主管理水平,具有的管理力量,管理風格等決定的。一般來說有三種戰略 1 業主全權管理。業主成立專案經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