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評估管理制度

2021-07-16 03:36:22 字數 2627 閱讀 6554

發布日期:2023年4月實施日期:批准之日起

為了識別、評價影響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的危險源,確定、更新《重大危險源清單》,為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目標的制定和危險源的控制提供依據。

本制度適用於在各項管理、生產和服務過程中風險評估與控制。

(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範》

(2)《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及**》

(3)《企業職工**事故分類標準》

(4)《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標準》

(5)《企業職工**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

(6)其他依據

(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傷害、損壞或其它損失的意外情況。

(2)事件:造成或可能導致事故的情況。

(3)危險源(危害):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4)相關方:關注組織的職業安全健康狀況或受其影響的個人或團體。

(5)風險: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與後果的組合。

(6)風險評估:評估風險大小及確定風險是否可允許的全過程。

(7)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風險的狀態。

(8)可容許的風險:組織根據法律義務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已降至組織可接受程度的風險。

(1)設立風險評估小組

組長:經理

副組長: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

成員:安全管理部門、裝置管理部門、生產管理部門、技術管理部門、工會有關人員。

1)各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進行危險源的識別、評價、確定和更新,並將結果填入《危險源辨識及評價表》,書面報送安全管理部門。

2)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公司的危險源做進一步辯識、彙總、登記及評價。

3)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熟悉工藝、裝置、電器儀表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風險評價。

4)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確認重大危險源清單。

(1)常規活動每年一次(一般不超過12個月)。

(2)非常規活動開始之前及遇有下列情況應在開始之前:

1)新建、改建、擴建專案;

2)技術改進專案;

3)生產設施的變更專案。

(1)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設計規範、技術標準

(3)企業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

(1)安全評價表法,該評價方法,適用於所有部門及分廠員工。

(2)風險的定量評價採用《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中4.3條款和lec評價法進行,lec評價法適用於安全管理部門及危險辨識人員。

風險級別d=l×e×c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見表1)。

e——人體暴露在這種危險因素中的頻繁程度(見表2)。

c——如果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的損失後果(見表3)。

d——評價危險性大小(見表4)。

d值越大,說明危險性越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當風險評估的最終危害性分值d≥160時,評價為重大風險,必須加以整改。表1 發生事故的可能性(l)

表2 人體暴露在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e)

表3 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的損失後果(c)

表4 風險評估的最終危害性分值(d)

(3)安全管理部門根據以上**中的數值對已辨識出的危險源進行打分,記錄到《危險源辨識及評價表》中。

(4)安全管理部門將評價出的高危險性的危險源(即顯著危險、高度危險、極其危險)作為重大風險,彙總到《重大風險清單》中,報管理者代表審批。安全管理部門把審批後的《危險源辨識及評價表》、《重大風險清單》作為受控檔案發放到各部門。

(1)頻次、時機

1)安全管理部門對公司級重大危險源,每季度評價一次,分別在每季度上旬找出其危險因素,確定其危險等級,注意其變化趨向,寫出安全評價報告,報到市安監局,制定安全措施,使其風險降低。

2)受到外界因素影響後或重大變更時,發生各類事故時或按照實際要求接受同行業事故教訓時,由安全管理部門組織一次風險評價。

(2)重大危險源風險評價

1)、依據已確定的風險評價方法、評價準則,定期進行風險評價。風險評價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評價內容應全面。

2)根據風險評價,正確劃分風險等級,記錄重大風險,形成《重大風險清單》。

(3)控制措施

1)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及經營運**況等,確定優先控制的順序,逐項採取控制措施,並形成控制措施清單。

2)控制措施應包括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個體防護措施。

3)安全管理部門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按照《關於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確定重大危險源。

4)安全管理部門應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並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

5)安全管理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採取的應急措施;

6)安全管理部門應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4)風險控制

1)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落實所選定的風險控制措施。

2)對確定為重大隱患的專案,應建立檔案。

3)評價結果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宣傳、培訓。

(1)對常規活動每年應定期進行風險評價和評審,非常規活動應在實施前進行風險評價,要求識別出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

(2)每年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

(3)當發生事故或變更時,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最終解釋權歸安全管理部門。略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對儲配站生產活動中可能存在的危險 有害因素進行識別 評價 控制,確保生產活動安全進行,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事故,識別生產中的所有常規和非常規活動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產現場使用裝置設施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採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加強管理和個體防護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傷害 ...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 以下簡稱 公司 的風險管理,及時識別 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承受度和風險應對策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 等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風險是指公司經營活動中與公司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杜絕人身傷害事故和裝置損壞事故發生,特制定風險評估制度。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班組所有人員 3 原則 3.1有目的 有計畫 有組織的進行風險評估。3.2根據生產實際進行有針對性的風險評估,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4 職責 4.1班組人員有熟知並依據本制度接受風險評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