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義工幹部考核制度

2021-06-30 15:57:11 字數 3211 閱讀 5291

建築裝飾藝術學院義工志願者協會

幹部考核制度

總則(一)為加強建築裝飾藝術學院義工志願者協會幹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協會幹部考核規範化,制度化。特制定建築裝飾藝術學院義工志願者協會幹部考核制度。

(二)對協會幹部的考核通過院團委和相關負責人的評定和義工志願者協會的期末考核來完成。

協會幹部試用

新選出的幹部試用期為乙個月,乙個月後在徵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對這乙個月表現不佳者予以免職。

日常考勤

值班:值班人員一定要按時到辦公室值班,曠到扣3分/人次,事假扣1分/人次;

簽到:遲到扣1分/人次,曠到扣3分/人次,事假、病假、公假不扣分(須有相關證明)。

會議出席

與會人員務必到齊,準時出席。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向有關負責人請假,說明原因並上交請假條,事後請假或請人代假均以曠到處理。遲到扣1分/人次,曠到者3分/人次。

事假、病假、公假不扣分(須有相關證明)。(注:遲到五次、曠到三次者無評優資格,簽到如有代簽情況,代簽者扣3分/人次,被代簽者扣3分/次)

材料上交

上交的材料包括工作計畫、工作總結、會議記錄及其它指定上交的材料。材料必須在指定時間內上交。上交材料內容必須真實客觀,格式必須嚴格規範。

材料質量出現問題將按相應制度扣分並退回修改,若再次出現質量問題將按漏交處理。材料上交不得出現遲交、漏交等情況,材料遲交三天後按漏交處理。遲交:

2分/人次漏交:5分/人次不合格:3分/人次 。

活動開展

各部門在開展各類活動前,必須先上交書面的《活動申請》,經有關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開展,活動結束後將《活動總結》交予秘書處存檔備案,凡未經申請、批准擅自開展活動者,該部門扣10分/人次。

要求認真負責並積極主動地完成任務,聽從組織安排,凡拖延或未完成者,該部門成員扣5分/人次。(特殊情況酌情處理)

部門協調

部門之間工作不配合,部門內部不團結,在工作上發生矛盾,經協調後仍不顧大局者扣5分/人次,導致工作不能正常執行且構成嚴重後果者扣10分/人次。

幹部形象

作為學生幹部應該注重自己的公眾形象,從各方面嚴格要求自己,自覺接受同學監督,自覺維護協會名譽。凡是表現不良被老師或同學投訴者,扣5分/人次;生活行為不檢點、作風不正派,有損協會幹部形象者,提交常委會處理。

值班情況

每天的值班人員必須按值班表按時的完成自己的值班工作,當天的值班人員負責當天的值班工作,並作好值班記錄,未作值班記錄者扣2分/人次。遲到10分鐘以上者按曠到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須及時請假,否則做曠到處理。

值班時必須做好辦公室清潔工作,佩戴好工作證,否則扣2分/人次。

獎懲原則

有突出表現、突出成績者,由部長提名,常委討論通過者,酌情給5-10分獎勵;凡違反各級各類紀律者,給予革職處理。

注:考核總分為100分,評分在90分以上的學生幹部為優秀個人,但評分低於70分者,要在學期工作總結大會上公開作個人檢討。低於60分者,經常委會討論給予適當處理。

部門評分為部門各成員及部門自身評分的總評,85分以上為優秀部門,低於60分的部門與得分最低的部門,由部長在學期工作總結大會上作檢討。個人總評在85分以上且部門總評在85分以上的部門部長,可直接被評為優秀學生幹部。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建築裝飾藝術學院義工志願者協會所有

建築裝飾藝術學院義工志願者協會建築裝飾藝術學院義工志願者協會

幹部考核制度

總則(一)為加強建築裝飾藝術學院義工志願者協會幹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協會幹部考核規範化,制度化。特制定建築裝飾藝術學院義工志願者協會幹部考核制度。

(二)對協會幹部的考核通過院團委和相關負責人的評定和義工志願者協會的期末考核來完成。

協會幹部試用

新選出的幹部試用期為乙個月,乙個月後在徵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對這乙個月表現不佳者予以免職。

日常考勤

值班:值班人員一定要按時到辦公室值班,曠到扣3分/人次,事假扣1分/人次;

簽到:遲到扣1分/人次,曠到扣3分/人次,事假、病假、公假不扣分(須有相關證明)。

會議出席

與會人員務必到齊,準時出席。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向有關負責人請假,說明原因並上交請假條,事後請假或請人代假均以曠到處理。遲到扣1分/人次,曠到者3分/人次。

事假、病假、公假不扣分(須有相關證明)。(注:遲到五次、曠到三次者無評優資格,簽到如有代簽情況,代簽者扣3分/人次,被代簽者扣3分/次)

材料上交

上交的材料包括工作計畫、工作總結、會議記錄及其它指定上交的材料。材料必須在指定時間內上交。上交材料內容必須真實客觀,格式必須嚴格規範。

材料質量出現問題將按相應制度扣分並退回修改,若再次出現質量問題將按漏交處理。材料上交不得出現遲交、漏交等情況,材料遲交三天後按漏交處理。遲交:

2分/人次漏交:5分/人次不合格:3分/人次 。

活動開展

各部門在開展各類活動前,必須先上交書面的《活動申請》,經有關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開展,活動結束後將《活動總結》交予秘書處存檔備案,凡未經申請、批准擅自開展活動者,該部門扣10分/人次。

要求認真負責並積極主動地完成任務,聽從組織安排,凡拖延或未完成者,該部門成員扣5分/人次。(特殊情況酌情處理)

部門協調

部門之間工作不配合,部門內部不團結,在工作上發生矛盾,經協調後仍不顧大局者扣5分/人次,導致工作不能正常執行且構成嚴重後果者扣10分/人次。

幹部形象

作為學生幹部應該注重自己的公眾形象,從各方面嚴格要求自己,自覺接受同學監督,自覺維護協會名譽。凡是表現不良被老師或同學投訴者,扣5分/人次;生活行為不檢點、作風不正派,有損協會幹部形象者,提交常委會處理。

值班情況

每天的值班人員必須按值班表按時的完成自己的值班工作,當天的值班人員負責當天的值班工作,並作好值班記錄,未作值班記錄者扣2分/人次。遲到10分鐘以上者按曠到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須及時請假,否則做曠到處理。

值班時必須做好辦公室清潔工作,佩戴好工作證,否則扣2分/人次。

獎懲原則

有突出表現、突出成績者,由部長提名,常委討論通過者,酌情給5-10分獎勵;凡違反各級各類紀律者,給予革職處理。

注:考核總分為100分,評分在90分以上的學生幹部為優秀個人,但評分低於70分者,要在學期工作總結大會上公開作個人檢討。低於60分者,經常委會討論給予適當處理。

部門評分為部門各成員及部門自身評分的總評,85分以上為優秀部門,低於60分的部門與得分最低的部門,由部長在學期工作總結大會上作檢討。個人總評在85分以上且部門總評在85分以上的部門部長,可直接被評為優秀學生幹部。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建築裝飾藝術學院義工志願者協會所有

建築裝飾藝術學院義工志願者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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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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