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層幹部任命考核制度

2021-03-03 22:53:30 字數 3286 閱讀 6308

第四章中層幹部的職責

第八條:中層幹部應切實履行職責,在職責範圍內認真開展工作,既堅持原則,又要方法靈活,當好領導幫手。

第九條:負責起草、修訂本部門年度工作計畫、目標任務和工作標準。

第十條:擔負本部門責任,認真落實既定計畫,圓滿完成年度工作目標。

第十一條:認真執行領導決策,圓滿完成各項臨時任務。

第十二條:以身作則,充分調動本部門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第十三條:做好本部門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時調解糾紛,化解矛盾,形成團結一致、積極向上的良好風氣。

第十四條:公平、公正、廉潔、高效。

第五章中層幹部的述職及考核

第十五條:對中層幹部實行年度責任目標考核制度。考核方式分為自我總結、領導班子認定和職工評議相結合三種形式。

1、自我總結。每年年終,中層幹部要對本年度個人工作情況進行自我檢查,並將自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彙總整理,存入個人檔案。 2、領導班子認定。

領導班子根據中層幹部年度工作業績,結合幹部自查情況,對其進行年度工作認定。認定稱職的,遞交職工大會進行評議。3、職工評議。

領導班子認定稱職的中層幹部,要對全體職工進行述職。職工以無記名劃票方式,對中層幹部述職情況表決意見。獲票超過總有效票數的60%以上的,為考核稱職;超過75%以上的,為良好;超過90%以上的,為優秀;60%以下的,為不稱職。

第十六條:中層幹部的考核每年進行2次,述職每年進行一次。具體時間,按照院長辦公會安排執行。

第六章:對中層幹部的獎懲及臨時任免

第十七條:為激勵中層幹部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在以下情況下,應對其給予獎勵: 1、在年度考核中獲得優秀的; 2、在業務考評中成績顯著的; 3、在專項任務中有突出表現的; 獎勵辦法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中層幹部應樹立良好的道德情操,具備一定的業務管理水平和良好的心理、政治素質,對工作要科學地進行統籌安排,不得因工作失誤影響單位整體形象或造成經濟損失。有如下情況的,由院長辦公會研究予以停職檢查或就地免職:

1、由於工作安排不周、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2、工作失誤,給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 3、受到政法部門處理的; 4、監守自盜,損害集體利益的; 5、散布謠言,誹謗他人,故意製造混亂,影響單位安定團結的; 6、不服從領導安排的,對單位政策強烈抵制,拒絕落實的; 7、弄虛作假,向領導隱瞞真實情況,導致領導決策失誤的。

第十九條:因職位空缺,需要立即補充中層幹部的,領導班子可以臨時任命。但試用期滿後,仍需通過職工代表或本部門人員評議。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中層幹部年度考核辦法

為了加強中層幹部隊伍建設,全面提高中層幹部的素質,強化對中層幹部的管理,在中層幹部隊伍中引入競爭機制,建立健全中層幹部優勝劣汰,能上能下的機制,現制定中層幹部年度考核辦法。

第二十一條考核內容

中層幹部年度考核以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採取量化打分的辦法進行綜合評定。(總分為100分)

1、德(政治覺悟、思想品德):(標準分滿分為20分)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積極宣傳黨和國家及集團公司管理部門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並在工作中貫徹執行;

(2)擁護和執行管理部門的決議、決定,積極為領導決策提供合理化的建議或建設性的意見,工作中勇挑重擔;

(3)積極擁護、支援和參與我院的各項改革,模範地執行我院的各項改革方案,關心我院的事業和發展,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在領導和組織部門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不欺上瞞下,清正廉潔;

(5)熱心為部門職工服務,識大局、顧大體,個人利益服從組織利益。

2、能(工作能力、協調能力):(標準分滿分為20分)

(1)模範地履行崗位職責,工作有開拓創新精神,計畫性強,檢查措施得力,善於及時並實事求是地總結工作;

(2)能與其他部門搞好工作協調,主動研究相互需要相互配合的工作,需要共同協商解決的問題,不扯皮不推諉,享有共同名利時,不獨佔,不搶功;

(3)能解決部門內部矛盾,出現問題及時解決,矛盾不上交;

(4)工作效率高,能在分管領導和院領導班子任務下達的時限內,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

(5)努力鑽研業務,積極進取,勇於實踐,是本崗位業務骨幹。

3、勤(工作作風、勞動紀律):(標準分滿分為20分)

(1)經常親臨一線,調查研究,掌握所負責工作的第一手資料,能親自參加或操作具體的工作;

(2)在工作中能主動向主管領導常請示、常匯報,有解決問題的方法或處理問題的方案,處理問題及時果斷,但不武斷;

(3)能組織所屬部門員工經常研究工作,總結工作經驗教訓,探索新的工作方法;

(4)經常深入群眾,主動做好部門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調動他們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5)模範地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經常地對照檢查自己,勇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4、績(工作業績、工作效率):(標準分滿分為20分)

(1)所領導的部門在我院政治、管理和經營等項工作中的成績突出,在我院的改革、建設、發展中走在前列,經常被評為先進部門等;

(2)工作得到院領導班子肯定或得到上級主管部門的表彰、表揚和肯定;

(3)重視思想政治工作,所領導的科室人員思想過硬,在院改革等重大事件中,態度積極,無大的思想波動及對立情緒;

(4)重視部門精神文明建設,成績突出;

(5)在工作中堅持精減效能的原則,厲行節約,少花錢多辦事,在創收或節資中取得成績。

5、廉(工作的道德操守):(標準分滿分為20分)

(1)嚴格執行黨和國家清正廉潔的有關規定;

(2)在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克己奉公,無貪贓枉法、營私舞弊等違紀現象;

(3)重視自身修養,情趣愛好健康向上,能積極參加一些公益活動,自覺抵制不健康行為等。

第二十二條考核辦法

對每位中層幹部按考核內容實行量化打分。

1、召開部門員工會議,在部門員工中進行測評,量化考核得分佔綜合得分的25%;

2、召開員工大會,中層幹部述職之後全體員工對中層幹部進行民主測評,量化考核得分佔綜合得分的25%;

3、召開中層幹部會議,由中層幹部互相進行民主測評,量化考核得分佔綜合得分的25%;

4、召開院長辦公會議,由領導班子成員對中層幹部進行考核評價,考核評價分佔綜合得分的25%;

5、綜合考核得分分為四等,考核綜合得分為90--100分的為優秀,考核綜合得分為70--80分的為合格,考核得分為60--70分的為基本合格,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二十三條獎懲辦法

中層幹部的考核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具有嚴肅性,搞好中層幹部的考核,落實考核後的獎懲是考核的關鍵。通過中層幹部考核,成績優秀者,作為今後提拔晉公升的依據,並作為我院年度評優的重要依據,達不到優秀者原則上不能評為年度先進個人;考核為合格者,鼓勵努力工作,向優秀者看齊;考核為不合格者,由主管領導進行戒勉談話,限期整改;考核為差,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討論予以降職使用或免職。

中層幹部考核細則

一 考核目的 通過考核,努力建立起分工明確,相互協作 上下一致的高效執行的管理機制,提高管理效益。二 考核條例 一 計畫有落實,檢查有反饋。學期初能根據學校工作計畫,結合本部門的實際,制定切實有效的工作計畫,在計畫落實的過程中,做到有檢查 有總結 有反饋。二 民主意識強,辦事講效益。在工作中,能主動...

中層幹部考核方案試行

為了實現管理重心下移,加強我校中層幹部隊伍建設,全面 客觀 公正 準確地評價學校中層幹部的政治業務素質及履行職責情況,真正起到對中層幹部的監督和激勵作用,增強其工作的責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一 考核內容 考核結合教職工考核方案及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從德 能 勤 績四個方面進行考核,重點...

中層幹部考核管理標準

1 目的 為進一步提高中層幹部隊伍素質,不斷加強對中層幹部的管理 監督 激勵與約束,客觀公正地考核中層幹部的政治業務素質 工作實績 工作能力和履行職責等情況。2 適用範圍 適用全公司中層幹部隊伍管理。3 術語 4 職責 4.1黨委書記 總經理負責全公司中層幹部的考核評議 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