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2021-06-24 15:36:41 字數 2174 閱讀 2575

***x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試行)

二***年七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建立科學的人事管理體系,將優秀員工提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促進管理幹部的健康成長,規範人事管理程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人員任免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 「先德後才,德才兼備」的擇人原則;

2. 「任人唯賢,人盡其才」的用人原則;

3. 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4. 依制度辦事的原則。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總經理班子成員、副總師、集團公司總部(以下簡稱總部)各部門部長(副部長)、各下屬企業經營班子成員、財務負責人及部門負責人的任免管理。

第四條職能部門

集團公司管理幹部的職能部門是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對管理幹部的任免進行前期考察和能力評價,為幹部的任免提供參考依據,並負責對管理幹部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

第二章幹部任用

第五條任用的幹部,應符合崗位說明書的任職要求。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擔任集團公司各級領導:

1.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 因犯罪被判處刑罰的;

3. 擔任因管理不善破產結算企業或因違法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主要領導人,並對企業破產或吊銷執照負有個人責任的;

4. 因個人原因給集團公司或下屬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形成數額較大債務的;

5. 其他不適宜擔任集團公司各級領導的情形。

第七條任用的幹部有三種方式:提名任用、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

第八條提名任用程式:

1. 總經理、總會計師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會議批准任用;

2. 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會會議批准任用;

3. 副總師、財務部部長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會批准後,總經理任用;

4. 總部其他部門部長(副部長)、各下屬企業經營班子成員、財務負責人由總經理提名,經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批准後,總經理任用;

5. 業務型、戰略型企業部門負責人的任用,由人力資源部核定職數,各下屬企業提名,經集團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由各下屬企業主要負責人任用,人力資源部備案;

6. 財務型企業部門負責人的任用,在集團公司批准的組織機構設定、人員定編範圍內,由各下屬企業主要負責人任用,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九條當集團公司內部有多人適合空缺職位或該職位的被提名人主動放棄該職位時,可以通過內部招聘方式選拔任用。

幹部的內部招聘程式同員工的內部招聘程式,詳見《***x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勞動管理制度》。

第一十條在內部招聘難以滿足集團公司人才需求時,採取外部招聘方式任用。

幹部的外部招聘程式同員工的外部招聘程式,詳見《***x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勞動管理制度》。

第一十一條任用期限:

1.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總經濟師任期三年;

2. 副總師、總部各部門部長、副部長任期兩年;

3. 各下屬企業經理(礦長、廠長)、副經理(副礦長、副廠長)任期兩年;

4. 各下屬企業部門負責人任期一年。

第一十二條被任用幹部的薪酬自任用之日起計算。

第三章幹部調遷

第一十三條集團公司基於業務需要可以調遷幹部職務或工作崗位。

第一十四條調遷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交接手續並到新企業、部門報到。

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新企業報到的,需經該企業經理批准,不能按時到總部各部門報到的,需經分管該部門的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准。

第一十五條調遷人員在接任者未到之前離職,所任職務由其直接上級或直接上級指定人員**。

第一十六條調遷人員薪酬自到新職之日起計算。

第四章幹部免職

第一十七條幹部因工作能力或其它原因,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可予以免職。

第一十八條幹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當免職:

1. 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經**仍無法**的;

2. 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完成任務,不能勝任現職務的;

3. 本人提出辭職,經批准的;

4. 違犯集團公司規章制度,情節嚴重的;

5. 因工作失職給集團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6. 觸犯法律,已由司法機關受理的,

7. 應當免職的其他情形。

第一十九條免職程式與任用程式相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的補充與修訂,須經董事會會議研究確定。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由董事會解釋。

人事管理制度

總則本制度根據行政人力資源管理核心職能進行劃分為 人力資源許可權管理 招聘管理 薪酬管理 福利管理 培訓管理 休假管理。第一章公司架構及部門職責 公司的組織架構 定編定崗及崗位職責的制訂和重大調整,由公司董事會決定。定編 定崗見附表 公司所有中層及以下管理人員的任免,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公司高管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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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勞動人事管理,本制度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和深圳市有關勞動人事法規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全體員工。第三條結合 勞動法 有關規定,公司員工將一律採取聘任制。1 對被聘用人員要求必須是經驗豐富 公正廉潔,具有高度事業心 責任心的人員。2 出於優先解決本市富餘人員考慮,...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公司人事管理,促進公司隊伍建設,依照國家和北京市關於勞動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外企業人事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公司突出企業管理以人為本,強調尊重人格 維護人格尊嚴,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化人事管理,提高職員素質,建立起和諧 團結 共同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