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管理制度

2021-06-09 01:17:08 字數 951 閱讀 9689

為全面履行流通食品經營企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和義務,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食品經營者應當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資訊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工作。

第三條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食品經營者採購食品時,應當查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詳細核對《食品進貨憑證》所記錄的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等是否與實物標註一致,並在該憑證上註明供貨者名稱及****、進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該憑證單據,定期裝訂成冊,妥善保管,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第四條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貯存、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商的名稱、位址、****。

第五條食品資訊公示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資訊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經營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當天食品自檢資訊、退市食品清單和處理情況等。

第六條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儲存期的食品和監督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應當立即採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商和消費者退貨,協助監管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並記錄好停止經營等相關情況

經營者簽字:年月日

食品經營管理制度

一 進貨查驗制度 1 對採購的食品按照法律 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籤 查驗是否為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 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 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銷售進口食品的,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銷售生鮮食品的,查驗檢驗檢疫等上市憑證資料是否相等。2 對進入商場...

食品經營管理制度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等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 規章的規定,就食品經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 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1 對採購的食品按照法律 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籤 查驗是否為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禁止...

食品經營管理制度

4 設立乙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台賬的資料櫃,按照供貨商 進貨時間 商品類別等不同,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台賬管理。批發商應將供貨者的許可證 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及時掃瞄到電子台賬軟體中並上傳許昌工商商品資訊備案查詢資料庫。5 進貨查驗記錄 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