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劃推廣中心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2021-06-07 01:53:31 字數 4936 閱讀 7909

眾誠房產策劃推廣中心人力

資源管理

制度2023年7月1日制定

眾誠房產策劃推廣中心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中心的人力資源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中心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卸、

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卹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

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中心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中心職員。

第四條本中心各部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二、聘用

第一條本中心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中心聘用各部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於職務或工作者為原

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部門統籌計畫,呈報標準。

第四條本中心各部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2年以上實際工作

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副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

齡在25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三、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應試用合格才試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並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5張;

(三)交身份證影印件1份;

(四) 交學歷證。

四、保證

第一條本中心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中心服務期間遵守本中心一切規章。新

進員工於辦妥保證手續後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責任均按保證書及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中心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本中心認為適當者。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

親屬或本中心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中心員工經管現款、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的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並負責代被保人辦

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中心一切規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中心蒙受損害者;

(二)****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的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中心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中心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

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中心,

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後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本中心員工的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

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後才准許復職。

第九條本中心對員工的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

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後才准許復職。

第十條本中心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後6個月內未發現任何弊端時才發還保證書解除

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五、職務任免

第一條各部主管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二種。

第二條職務的任免除依章程專案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單位主管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

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職務任免經核定後由人力資源部門填發人力資源任(免)令。

第四條職務委派經核定後準支職務加薪,其數額另行決定。

六、遷調

第一條本中心基於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

如藉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各單位主管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

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力資源異動單呈核派調。

第三條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後,單位主管人員應於10日內,其他人員應於7日內辦妥移

交手續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於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

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

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五條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主管暫**。

七、解職

第一條本中心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退休"、"辭職"、"停職"、"資遣"及免職或解雇

六種。第二條本中心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當然解職"得依規定給恤。

第三條本中心員工退休給予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四條本中心員工自請辭職者,應於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准,在未奉核准前

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條本中心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一級單位主管認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六條命令停職者。

遇到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換保停職者,自停職日起15天內未辦妥換保手續者,予以免職或解雇。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癒申請復職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偵查處分訴或判決無罪

確定後,可予復職。

第七條本中心員工於停職期間,停發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八條本中心因實際業務需要或資遣有關員工,其辦法另定。

第九條本中心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理交

接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准後才能離職。

八、服務

第一條本中心各部員工應遵守本中心一切規章及公告。

第二條本中心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於事前述明核

辦。 第三條本中心員工應尊重中心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中心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

外發表,除辦理本中心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中心名義。

第四條本中心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中心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或兼任中心以外的

職務,但經董事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本中心員工應盡忠職守,並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六條本中心員工執行職務時,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故稽延。

第七條本中心員工處理業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

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本中心員工對外置洽事項,應態度謙和,不得有驕傲滿足以損害本中心名譽的行

為。 第九條本中心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妄生意見、吵鬧、鬥毆、搬弄是非

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情事。

第十條本中心員工出勤管理應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

第十一條本中心員工因業務需要加班者,應依加班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加班管理辦法另

訂。九、交卸手續

第一條本中心員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員交卸。

(二)經管人員交卸。

第二條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部單位的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第三條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單位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的財物事務。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一級單位主管人員交卸時應由中心負責人派員監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

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交。

第六條本中心員工的交接,如發生爭執應由監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

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第七條主管人員移交應於交卸之日將本章第三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經管人員移交應於交卸日將本章第四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主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後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於前任移交後三

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經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後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於前任移交後

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一條各部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准得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

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二條各部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於10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中

心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十、請假休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中心以下列日期為例假日(若有變更時應預先公布),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

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例假日 1、元旦;2、春節;3、婦女節(限女性); 4、勞動節; 5、國慶節。

(二)每星期日,(參考公司規定的串休辦法)。

(三)其他經中心決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適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第二條員工請假分下列七種:

(一)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7天為限。

(二)病假:因病**或休養者應具特約醫院或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每年積計以30天

為限;住院者,以1年為限,兩者合計不得超過1年。

(三)婚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四)產假

1、員工生育可請假8星期;小產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

2、配偶分娩可請假1天。

(五)喪假

1、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喪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喪亡可請假6天(包括例假日)。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為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規範化 制度化,進一步優化人才結構,合理配置人力資源,提高公司員工整體素質和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政策及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手冊。一 公司人才理念 選人理念 以德為本,德才兼備 不求最好,但求合適。用人理念 適崗適人,以盡其才 合理流動,以盡其志。育人理念 立其志,誠其...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目錄一 人力資源部管理職能1 二 人力資源部管理任務1 三 人力資源部管理內容1 一 人事管理1 1 招聘1 2 試用期3 3 轉正4 4 人員內部調配5 5 解除勞動合同8 二 培訓8 三 績效考核9 四 薪酬福利10 四 附件 1 員工培訓制度 2 考勤制度 3 員工行為規範 4 勞動合同管理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阜陽九珍食品 第一章總則 第 條 目的 為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走上規範化 制度化 科學化的管理之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笫二條 範圍 全公司人員悉應遵守本制度。第二章原則與方針 第三條 公司的用人原則是 德才兼備,以德為先。能者上 平者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