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牆工程內部承包管理制度

2021-06-06 19:17:14 字數 4573 閱讀 6787

為規範各類幕牆工程的外包管理,明確管理責任,控制幕牆工程施工風險,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以公司名義承攬並進行外包的各類幕牆工程。

二、管理實施細則

(一)參與幕牆工程招投標

1、公司招投標辦公室以公司名義參加由紹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的各類幕牆工程,由招投標辦公室參照《社會工程(中標前)招投標管理制度(試行)》規定的流程參加幕牆工程的招投標活動。

2、非公司人員以本公司名義參加幕牆工程招投標的,按以下流程來執行:

(1)由非公司人員即為申請人向公司招投標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幕牆工程招投標申請表》(附件1),列明幕牆工程的基本內容,具體包括工程名稱、地理位置、裝飾面積、單位等內容;同時由招投標辦公室負責人告知申請人公司規定的幕牆工程收費標準、保證金繳納要求(具體參見《中標後外包工程專案管理費等收費標準(修改稿)》)等內容後,由申請人簽署《幕牆工程招投標承諾書》(附件2)。

(2)由招投標辦公室負責人根據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申請,向董事長進行審批,由董事長確定是否同意該申請人使用公司名義參加幕牆工程招投標。

(3)經董事長審批同意的,由申請人憑董事長簽署同意意見的申請表和承諾書到財務處繳納費用後,由財務處開具收費憑證給申請人。

(4)申請人憑財務處開具的收費憑證到招投標辦公室,由招投標辦公室人員負責開具介紹信及提供相應的資質資料影印件(影印件必須註明「本資料僅供**幕牆工程招投標使用,再次影印無效。」)

(二)幕牆工程中標後外包實施流程

1、公司招投標辦公室參加招投標中標後的內部承包操作流程

(1)對於公司招投標辦公室參加招投標而中標的幕牆工程,中標後由招投標辦公室填寫《中標工程實施審批表》(附件3),經土建公司簽署意見後,由招投標辦公室負責人上報董事長進行審批,由董事長決定是否外包並簽署審批意見。

(2)經董事長審批後,該中標幕牆工程按外包處理的,由招投標辦公室人員負責編寫外包工程專案招標檔案,經土建公司、督查處、財務處、質安處、法務辦等處室審核後,經分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後,由招投標辦公室負責向相關意向承包人發出招標邀請,同時,由土建公司負責協助招投標辦公室邀請意向承包人。

(3)由各意向承包人在招標檔案規定的時間內,向公司招投標辦公室進行**,**結束後,由招投標辦公室組織土建公司、督查處、財務處、質安處、法務辦等處室進行開標,並由招標辦公室人員填寫《外包工程開標結果審批表》(附件4),經土建公司、督查處、財務處、質安處、法務辦等處室簽署意見後,上報董事長進行審批。

(4)經董事長審批確定內部承包人後,由招投標辦公室負責起草《幕牆工程內部承包責任協議》(附件5)、《安全施工承諾書》(附件6)、《保證書》(附件7),並按合同會簽流程經土建公司、督查處、財務處、質安處、法務辦、辦公室等處室簽署修改意見後上報董事長進行審批,經董事長審批後由招投標辦公室負責與內部承包人簽署合同並加蓋公章。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內部承包人持乙份,招投標辦公室持乙份,公司財務處持乙份,其他處室持合同影印件。

(5)公司與裝飾單位需要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由招投標辦公室負責按合同會簽流程由土建公司、督查處、財務處、質安處、法務辦、辦公室等處室進行會簽後,上報董事長進行審批;經董事長審批同意的,由招投標辦公室負責與裝飾單位進行正式簽訂。

2、非公司人員以本公司名義參加招投標中標後的內部承包操作流程

(1)非公司人員以本公司名義參加招投標中標的,由招投標辦公室負責起草《幕牆工程內部承包責任協議》、《安全施工承諾書》和《保證書》,並根據申請人簽訂的承諾書確定的收費標準以及保證金等內容確定幕牆工程內部承包責任協議的相關條款內容,並按合同會簽流程經土建公司、督查處、財務處、質安處、法務辦、辦公室等處室簽署修改意見後上報董事長進行審批,經董事長審批後由招投標辦公室負責與內部承包人簽署合同並加蓋公章。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內部承包人持乙份,招投標辦公室持乙份,公司財務處持乙份,其他處室持合同影印件。

(2)承包人簽訂後內部承包責任協議、安全施工承諾書和保證書後,由承包人根據中標通知或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應繳裝飾單位的各項款項(包括保證金等)以及向公司預繳的保證金匯入公司財務處指定的帳戶。

(3)由招投標辦公室負責將與裝飾單位需要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交由土建公司、督查處、財務處、質安處、法務辦、辦公室等處室進行審閱會簽,並上報董事長進行審批;經董事長審批同意的,由招投標辦公室及申請人負責與裝飾單位進行正式簽訂。合同原件由公司儲存,申請人可持合同影印件。

(三)各類費用管理流程

公司與承包人簽署《幕牆工程內部承包責任協議》後,由承包人根據協議約定的條款,向公司支付管理費用、保證金以及根據協議約定需要由承包人支付的其他費用;管理費、保證金等收費標準參見《中標後外包工程專案管理費等收費標準(修改稿)》,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管理費標準的確定

原則上按工程總價的15%收取管理費,具體以內部承包責任協議約定為準。

2、工程進度款審批流程

(1)由承包人填寫《幕牆工程專案進度款申請單》(附件8)同時按合同約定的比例附上材料發票、人工工資單,包括勞動用工五項制度規定要提交真實的考勤表、勞動合同等必要的資料,經土建公司、質安資料處、督查處等部門審核並填寫當期是否有各類扣款及扣款金額後上報財務處。

(2)由財務處核實裝飾單位是否將工程款全額匯入公司帳戶後,審核相關材料發票和人工工資單並核算應扣除的費用,由承包人簽字後,上報分管領導審核後報董事長進行審批。

(3)經董事長審批後,由承包人到財務處辦好手續,承包人必須親自簽字並蓋印,由財務處出納負責將審批的款項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將款項打到承包人個人的帳號。

3、結算款審批流程

(1)承包人在進行結算款審批流程前必須向公司提供該工程的整套工程檔案資料及竣工圖,竣工結算審計報告,經公司質安資料處、檔案室認可後並辦好相關移交手續,同時必須向督查處補足民工工資五項制度中規定的需提交的所有資料,方可進入結算款審批流程。

(2)由承包人負責與裝飾單位做好結算工作,包括一切結算檔案的準備、送審等,如涉及工程審計的,則由承包人與裝飾單位確定工程審計單位,做好審計工作,同時,承包人在向公司提交送審資料蓋章時,必須簽署《結算資料送審承諾書》(附件9)及簽訂結算送審《補充協議》(附件10)後,方可予以蓋章及同意送審。

(3)在公司與裝飾單位結算完成後,由財務處填寫《幕牆工程專案竣工結算審簽單》(附件11),填寫工程名稱、開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金額、結算金額、應收管理費及稅金、質量保修金、其他應扣費用等內容,經承包人核對確認簽字後,上報公司土建公司、督查處、質安資料處、材料處、法務辦、辦公室等處室進行審核匯籤。

(4)由土建公司、督查處、質安資料處、材料處、辦公室等處室負責審核相關聯絡單等內容後,檢查確認是否存在違紀違章行為扣款以及是否實際扣除等情況進行簽字確認後上報預算處。

(5)由預算處負責審核後上報法務辦。

(6)由法務辦負責對所有工程結算資料進行合法性審核,無誤後上報財務處。

(7)由財務處負責核實裝飾單位實際支付到帳的款項、已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收工程管理費和稅金、其他應扣費用合計、裝飾單位應扣保修金、本次結算應付金額等內容後上報分管領導進行審核後上報董事長進行審批。

(8)經董事長審批後,由承包人到財務處辦理相關手續,承包人必須親自簽字並蓋印,且出具工程款已全部結清、《工程結算承諾書》(附件12)後,由財務處出納負責將審批的款項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將款項打到承包人個人的帳號。

4、保證金繳納與退還

保證金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根據裝飾單位的要求,由施工方根據合同約定需要向裝飾單位支付的履約保證金;第二類是根據內部承包責任協議約定由承包人向公司繳納的保證金。

(1)保證金繳納

第一類保證金由承包人向公司財務處繳納後,由公司財務處向裝飾單位進行繳納,並負責向裝飾單位收取繳費憑證,憑證原件由公司財務處儲存,同時公司財務處向承包人出具收款憑證。

第二類保證金由承包人向公司財務處繳納後,由公司財務處向承包人出具收款憑證。

(2)保證金的退還

保證金退還的前提必須是所有合同要求履行完畢才能夠申請退還。

第一類保證金退還,在工程全部完成後,根據施工合同約定滿足保證金退還條件時,由承包人以公司名義向裝飾單位提出退還申請,並由財務處負責核實保證金是否到帳,到帳後由承包人填寫《保證金退還申請表》(附件13)進行簽字確認後,由土建公司、督查處、質安處、法務辦、財務處審核後上報董事長進行審批,審批同意後,由財務處支付該筆保證金給承包人,由承包人出具收款憑證,收款憑證由財務處儲存。

第二類保證金退還,當第一類保證金到公司帳戶後,由承包人填寫《保證金退還申請表》進行簽字確認後,由土建公司、督查處、質安處、法務辦、財務處審核後上報董事長進行審批,審批同意後,由財務處支付該筆保證金給承包人,由承包人出具收款憑證,收款憑證由財務處儲存。

(3)承包人不履行質量保修義務的處理

由土建公司核實承包人有無履行質量保修義務,如存在應由承包人履行而實際未履行的,導致建設方扣款或由公司代替承包人履行質量保修義務的,由土建公司負責核算因履行質量保修而花費的人工、材料費用後,簽署意見後上報財務處;如實際支付保修費用超過質量保修金的,超過部分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必須無條件認可公司確認的費用。

5、其他費用管理

除管理費和保證金按上述規定執行外,如有其他費用由承包人依據內部承包責任協議約定需要向公司繳納的或承擔的,必須由承包人及時向公司進行繳納,如不及時繳納的,在辦理保證金退還時予以扣除。

(四)用印管理

凡內部承包人因施工或與裝飾單位出具聯絡單、提交合同、結算資料等需要使用公章的,每次使用時,必須由承包人填寫《用印承諾書》(附件14),然後按公章使用審批流程進行審核簽字。承諾書原件由辦公室公章管理員儲存。

三、施工管理

1、由土建公司、質安處、督查處負責對承包人的現場裝飾施工進行監督管理,由督查處負責檢查承包人上報的民工考勤表、勞動合同等勞動用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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