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2021-06-29 05:13:35 字數 2464 閱讀 8389

1.總則

(1)本公司承接的工程專案一般均由本公司直屬專案部負責施工,特殊專業性很強的工程由專案部向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請,由建設單位認可後方可實施分包;

(2)分包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嚴禁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3)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公司負責,公司與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4)分包單位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5)本公司所承接建築工程的主體結構不得參與分包;

(6)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具體工作由工程部負責實施。

2.資格預審制度

(1)經建設單位批准可分包的專案,由工程部負責分包單位的資格預審工作。

(2)由工程部發布發包資訊,在規定時間內,有意向的施工單位前來報名,領取資格預審表,並約定送審時間。送審時須攜帶以下證件:

1)營業執照(年檢副本及其影印件);

2)資質證書(年檢副本及其影印件);

3)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有效副本及其影印件);

4)法人證明或法人委託書(原件);

5)企業簡介;

6)專案經理簡歷(含專案經理證書原件);

7)銀行資信證明。

(3)各報名單位必須在規定的送審時間,將預審表送至工程部。由工程部驗證有關原件有效後參加預審。

(4)預審由工程部組織,建設單位派代表參加。當符合如下條件時,視為預審通過並書面通知對分包單位總部進行考察:

1)具備完成該專案相應的資質;

2)公司組織機構健全,財務狀況良好,技經人員配備合理,機械裝置齊全;

3)參與施工的專案的優良率在80%以上;

4)分包方專案經理有兩個以上相應工程的施工經歷,且工程質量為優良以上。

3.分包單位的考察制度

(1)由公司分管經理參加,工程部組織,專案部負責人、建設單位代表參加對分包單位總部進行考察,以驗證預審內容的真實性與可靠性。同時由分包單位擬定考察專案(正在施工的或兩年來已經完成的作品)。

(2)考察時,對相應內容應作詳細記錄,回來後由工程部進行資訊處理,形成《分包單位考察報告》,報總經理審閱。

(3)公司分管經理參加由工程部組織,質安部與專案部負責人、建設單位代表參加,對分包單位擬定的考察專案實施考察。

1)正在施工的專案,考察內容主要有:現場的質量管理;現場的安全管理;現場的勞動力配置;現場機械裝置配置及執行狀況;現場的技術人員比例;現場的文明施工;現場的材料管理;現場的財務管理。

2)已竣工的專案,考察內容主要有:外觀質量;甲方評價;有關竣工資料。

(4)考察結束後,由工程部負責整理有關記錄,形成《分包單位工程考察報告》,報

總經理審閱。

(5)根據《分包單位考察報告》與《分包單位工程考察報告》,工程部組織總經理、質安部、專案部負責人、建設單位代表參加對分包單位進行評審,確定人圍分包單位(一般3—4家)。

(6)人圍分包單位由工程部建立《合格分包方》檔案,必要時備查。

(7)由工程部通知各合格分包單位,帶押金來工程部領取圖紙與有關檔案,並考察現場。約定時間將標書(施工圖預算與施工方案)送至工程部,標書須密封。

4.中標簽約

(1)工程部根據專案有關資料測定分包**(標底)。

(2)分包單位在規定時間之前將標書送達工程部,遲到10min以上者視為放棄處理。

(3)開標由法人或法人委託主持,在規定送標時間10min後,由工程部宣布標底,開標宣讀各家**,在標底+3~-5範圍內視其為有效標書。如分包單位**均溢位範圍,取其加權平均作為標底(按此讓利),標書均為有效。

(4)有效標書由工程部收齊,組織有關技術人員進行評審,有針對性地提出問題。

(5)各分包單位就提出問題經現場一段時間準備後,必須做出書面答覆。

(6)定標由法人或法人委託與工程部、質安部、專案部、建設單位代表一起,對書面答覆進行分析、評價,選擇讓利較多、方案較好的分包單位作為最終分包單位。

(7)當場公布決標結果,並由工程部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必要時應進行公證。

(8)未中標單位交回圖紙與有關檔案,退回押金。

5.分包單位的考核與管理制度

(1)分包單位簽約後,應按合同條款履行自己的義務。

(2)專案部應負責對分包單位的質量、安全、進度進行全面控制與監督,專案部兩周一次對分包單位進行全方位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應隨時召開會議,指出問題;拿出整改方案,並限期整改,考核整改結果應上報公司工程部存檔。

(3)由專案部定期核實分包單位管理人員是否與分包方原先提出的專案經理班子一致。不一致時,由專案部提出申請,交工程部審核後要求分包單位及時撤換並處以一定數量的罰款(2000-20000元)。

(4)分包單位將分包專案再次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一經發現,視情節處以罰款(2000-20000元),取消分包資格,由工程部備案,不得參與本公司分包。

(5)施工過程中,專案部考核連續3次以上不合格者,由專案部責成分包單位向公司總部做出書面承諾。如承諾仍不能兌現,則由專案部提出終止合同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批准後,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准予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6)合同終止通知單,由工程部負責下達。

xx建築公司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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