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請示制度oft

2021-06-06 19:18:19 字數 2444 閱讀 9079

按照區委、區紀委關於貫徹落實中紀委《建立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部署,進一步強化對所屬各學校(幼兒園)重大事項的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督,規範學校(幼兒園)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從政行為,有效預防職務犯罪,推進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經研究決定,建立《廣陽區教育局學校重大事項、大額經費支出請示報告制度》。請各學校認真組織學習,遵照執行。

一、請示報告涉及單位

教育局所屬各鄉鎮(辦事處)教辦室、國辦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進修學校。

二、請示報告的事項

1、各學校(幼兒園)教育教學裝置的購置、大宗辦公用品的採購、基建工程專案等,一次性3萬元及以上的經費支出。

2、涉及學校教師、學生安全的重大事項。

3、本單位存在的集體訪、赴省進京訪以及****件隱患。

4、其他應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

三、請示報告的程式

1、各單位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大額經費支出要經過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後,向教育局請示。

2、報告內容包括: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情況,擬辦理的重大事項或大額經費開支的時間、專案、主辦人、資金**、監督保障措施等。

3、報告事項時,要提前兩周填寫《學校重大事項、大額經費支出請示報告登記表》,報教育局批准後,方可實施。

4、學校發生的安全穩定方面的突發事件,必須在半小時內口頭報告教育局,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和初步處理情況等,並在當天內向教育局書面報告。

5、各鄉鎮(辦事處)教辦室所屬農村中小學、幼兒園重大事項以及大額經費支出的請示,要首先報告教辦室,由教辦室向教育局請示。

6、各學校必須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相關程式,並如實請示。凡不經請示或報告自行決定甚至造成重大事故的,將按照黨紀政紀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為明確我鎮各小學在辦學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提高學校民主辦學的水平,推進依法治校和依法辦校,使我鎮各小學的管理更加規範化、法制化和程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示事項

1、學校購置總投資在500元以上的辦公裝置、教學儀器等必須向中心學校請示,經同意後才能辦理有關手續。

2、學校修建、修繕或電教硬體建設總投資500元以上的工程,必須向中心學校請示,經審批同意後才能辦理有關工程建設手續;總投資500元以下的工程,應向中心學校報告備案,可能影響學校整體布局和規劃的,必須向中心學校請示,經同意後才能辦理有關手續。

3、學校之間借用教師必須向中心學校請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借用。

4、學校大型固定資產(房屋、土地、裝置等)不得隨意轉讓、變賣、改變用途、出租等,確需轉讓、變賣、改變用途、出租的,必須向中心學校請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實施。

5、撤併校點,事前必須向中心學校請示,經論證批准後方可實施。

6、學校組織教職工或學生外出參觀、考察、學習、瀏覽,必須事先向中心學校請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組織實施。

7、特殊情況需安排師生停課放假一天以上的,必須向中心學校請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放假。

8、學校用書的徵訂必須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規定,徵訂教材、教輔必須事先請示,經中心學校審定同意後方能徵訂。

9、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和各類人員津貼標準,需按規定上報審批後方可執行。

請示的要求:

1、請示事項必須先提出書面請示,送中心學校辦公室登記後送校長閱示,待批覆後按批覆意見辦理。

2、對須經請示同意才能辦理的事項,在未批准之前或未獲得批准就辦理而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失的,要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責任當事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報告事項

1、各小學校長外出,必須向中心學校報告,同時告知臨時負責同志及其手機號碼;學校辦公**號碼、校長手機號碼如有變更,應及時向心學校報告。

2、學校工作實行月報告制度。

3、各項專款必須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截留,並按規定及時向中心學校報告其使用情況。

4、各小學所轄範圍內師生若發生群體流行性疾病或突發安全事件,在積極採取防控措施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將詳細情況迅速報告中心學校。

5、學校教師、學生無故外出三天以上應及時向中心學校報告。

6、學校出現上訪情況或發現有上訪勢頭應及時向中心學校報告。

7、外縣籍學生到我鎮就讀,學校應及時向中心學校報告。

8、學校遠端教育、電化教學等出現資訊保安事故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將詳細情況迅速報告中心學校。

9、半寄宿制學校學生食堂對外承包必須具備承包條件,承包合同必須報中心學校並通過中心學校鑑證;學校房屋、門面、場地對外出租承包,承包合同報送中心學校並經中心學校審批同意、登記備案。

報告的要求:

1、緊急事項的報告。上班時間向中心學校相關處室和辦公室報告;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向處室負責人或值班人員報告。處室負責人或值班人員接報告後及進向中心學校領導報告,同時對情況及時進行整理,經領導審核後,按規定逐級上報。

2、一般事項的報告。向中心學校相關處室報告。

3、報告事項應及時、準確,堅決杜絕遲報、誤報、漏報、瞞報。因遲報、誤報、漏報、瞞報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責任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請示報告制度

4 局領導班子成員 各科室對請示報告的事項和問題,要嚴格按有關政策 規定答覆。答覆應清楚明確,不推不拖 對一時難以答覆的,要先做初步解釋,待研究後再做答覆 答覆請示報告要做好記載,並注意與有關領導 有關單位及局內有關科室通氣。3 請示彙報工作要求 1 涉及全域性性工作的安排 實施等重大問題,經科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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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明確工作程式,嚴肅工作紀律,強化工作責任,提高辦事效率,建立和諧通順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一 請示報告的內容及範圍 1 需向局領導請示 報告的 2 需向上級機關請示 報告的 3 需向局機關橫向處室協調的 4 向有關部門協調工作,提供材料資料的 5 接受新聞單位採訪或組織宣傳報道的 6 答覆下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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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專案區請示報告制度 為切實加強領導,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專案區實際,就加強請示 報告的有關問題制定如下制度 一 屬於專案區己確定的方針 政策 原則 計畫範圍內的日常工作,按照分工,分別由黨工委 管委會分管領導負責處理 緊急重大爭項,處理前應及時向黨工委書記或管委會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