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規章制度

2021-06-04 15:26:11 字數 4004 閱讀 1376

天津市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

2023年5月

目錄考勤制度3

休假制度4

體檢制度7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8

公文處理制度10

學習例會議制度12

中心公務接待標準的規定15

圖書刊物購置和管理規定17

辦公環境管理規定19

衛生管理制度21

安全管理工作規定22

財務管理制度24

工作人員守則30

廉政守則31

物資管理方法33

固定資產管理方法35

審評紀律40

職業道德規範41

電子類使用規範42

器械審評中心防火防盜規定43

器械審評中心值班管理制度44

考勤制度

一、每週法定工作日為周一至周五共五天。

工作時間: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5:30

二、實行考勤記錄制度,中心辦公室設考勤員負責記錄,於本月最後乙個工作日彙總後報中心主任審閱。

三、考勤採取統一的考勤記錄表,缺勤、事假、病假等其他原因不能工作的,考勤記錄人員要詳細記錄。

四、嚴格實行加班審批制度,各科室因業務需要加班的,由中心主任審批,加班要各科室負責人提前填寫加班審批表,隨同本月考勤報辦公室。工作人員加班要進行詳細統計,加班不滿3個半小時的按半天計算,3個半小時以上不滿整個工作日的按一天計算,加班工作情況要求如實記錄,每月統計一次,由辦公室負責全年加班的統計情況。

五、請假制度:凡是病假、事假、公假、外出、培訓,填寫請假單,報辦公室備案。由中心主任批准。因病休假的本人應提供指定醫療單位的診斷證明書。

休假制度

一、年休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休假5天。

2、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休假10天。

3、工作年限滿二十年以上的,休假15天。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調入調任中心不滿半年或調入前在原單位已休假的;

2、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一年內連續病假超過兩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如在本年度休假後請病、事假超過以上規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3、職工累計工作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一年內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如在本年度休假後請病、事假超過以上規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4、職工累計工作滿二十年的,一年內連續病假超過四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如在本年度休假後請病、事假超過以上規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5、脫產學習一年以上的,學習期間不享受休假待遇,畢業回到單位後,從下一年度起享受年休假待遇。

休假時間不包括法定假日、公休日,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休年休假須經中心主任批准,並以書面申請的形式到辦公室備案後方可休假。

二、婚假規定。

1、婚假期限:法定婚假期限三天。

2、晚婚獎勵政策:初婚的男女雙方均達到晚婚年齡的,除享受規定的婚假外,再增加七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三、病假制度。

1、病假是指職工因工成疾,經醫務部門檢查、出具證明並獲取領導批准的假期。

2、工作人員休病假時,須執有醫務部門的診斷證明書,並經得相應領導批准方可休假。

3、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遞交診斷證明書的,在休假後也要及時送達。

4、休假人在得到領導的簽字許可後,將診斷證明書的影印件,送辦公室備案留存。

四、喪假。

喪假:三天。職工的直系親屬以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時,可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領導批准給假;職工在外地居住的直系親屬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途的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五、探親假。

1、探親假假期是指職工在公休日期間不能與配偶、父母團聚的。

2、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3、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年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或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的,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4、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5、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

六、產假制度。

1、女職工產假定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乙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實行晚育的(已婚婦女二十四歲以上生育第乙個子女為晚育),可給予女方乙個月基本工資的獎勵,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50%,或者增加產假三十天。

3、配偶休產假的,男方所在單位應給予男方七天護理假。

4、晚婚晚育假期期間工資照發。

5、對女職工懷孕流產休假規定:懷孕不滿三個月流產時給予十五天產假;懷孕三個月至四個月流產的,產假三十天;懷孕四個月至七個月的,流產時休假42天;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按照正常產假休息。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體檢制度

一、按照津人工[2001]16號檔案和津藥監人[2004]79號檔案要求,建立工作人員體檢制度。

二、在職工作人員體檢每一年一次。

三、體檢工作結束後,由辦公室將體檢結果存檔,並建立個人健康檔案。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製發和保管

1.天津市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各類印章經中心主任同意後,由中心辦公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制發。

2.天津市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印章包括:中心印章、中心黨支部印章、中心業務工作專用章、中心財務專用章。

3.中心印章由中心主任委派辦公室專人保管用印;其它印章,由各負責人委派專人保管用印。

二、使用印章的審批許可權

1.中心印章:使用中心印章由中心主任或主任授權人審批。主要用於:

(1)以中心名義發文、發函、開據介紹信、簽定協議、合同等。

(2)屬於執行上級機關交辦事項或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發文,以及行政管理方面的中心內部發文、發函、證書、報表等。

(3)其它特殊情況用印需填寫中心用印審批單(見附件),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中心主任批准。

2.中心財務專用章僅限用於中心各項財務文書,中心主任授權專人簽發。

三、使用印章注意事項

1.用印前要檢查公文是否符合規定格式,辦事手續是否完備,審批是否有效。

2.凡用印章均須登記,登記時應摘登標題或事由,註明時間、傳送單位、批准人和經辦人。

3.使用印章要在辦公室內,不得將印章攜出單位使用。特殊情況因工作需要攜出單位使用時,應由中心主任批准後,由中心兩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員攜出(其中一名需是印章管理人員)用印,並於當日交還。

4.對於違反上述規定使用印章者,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對於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公文處理制度

為使我中心公文處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提高公文質量和公文處理工作的效率,依據《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文處理實施辦法》結合我中心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中心辦公室是公文處理的管理部門,負責中心行政性來文的收辦、分辦、傳遞、督辦、發文審核、立卷和歸檔工作。各業務科室負責本科室業務範圍內的公文處理。

二、發文按以下程式辦理:

1、由主辦科室草擬發文稿並填寫發文單,並經科室負責人審簽,標明日期;

2、科室審簽完畢後送辦公室審核;

3、辦公室審核無誤後報中心主任審批;

4、中心主任同意簽發後由辦公室統一編文號,進行列印;

5、列印完畢後,科室人員按印章使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蓋章發文。

三、收文按以下程式辦理:

1、收文由辦公室人員負責,清點後進行登記,登記後及時填寫檔案閱辦單,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擬辦意見;

2、送中心主任閱批處理;

3、按照中心主任的批示,辦公室將來文交承辦科室、承辦人進行辦理。

4、承辦科室在檔案辦畢後立即將填好處理結果的承辦件退回辦公室,同時將辦理結果報中心主任。

四、傳閱的檔案在辦公室提出傳閱範圍後依照檔案閱辦單上的傳閱順序進行傳閱,閱件人閱件後要在閱件單上簽字,閱畢要及時將檔案送還辦公室,一般傳閱的檔案在每一閱件人手中不得超過一天。

五、各種公文閱辦完畢後,一律將原件交回辦公室,辦公室應及時整理歸檔,個人不得留存應當歸檔的公文。各科室可以經辦公室批准後影印檔案,影印的檔案原則上不直接發放相對人。歸檔檔案的範圍按照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六、本中心工作人員借閱存檔檔案要經中心主任批准,登記後方可借閱,借閱人員應保持檔案整潔,不得擅自塗改,未經允許不得進行影印複製,借閱後及時歸還。

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工作制度 1 嚴格遵守辦公紀律。2 工作人員應該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能夠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保證工程專案的順利進行。3 嚴格工作匯報制度。各專案負責人每月應有工作安排以及工作匯報。4 嚴格遵守公司內部各項制度。財務管理制度 一 總則 1 嚴格控制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厲行節約,杜絕一切不合理開支。...

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履行 解除 終止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企業 職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企業原則上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 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但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許可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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