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2021-10-09 11:58:09 字數 3300 閱讀 5228

第1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本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和全體員工,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產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用工自主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公司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節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五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並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六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應當已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並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提供虛假資訊。

第七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第八條公司加強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崗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九條公司招用員工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乙份,個人檔案儲存乙份。

第十條公司與員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

公司、員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十二條公司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

第十三條公司根據經營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公司安排員工加班的,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年休假、婚喪假等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十五條員工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公司按照不同崗位,具體工資標準以勞動合同約定的為準。

第十七條公司安排員工加班的,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八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員工工資。

第十九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或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理,並可按規定從員工工資中扣除。

第5節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公司用工當月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公司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三章員工勞動紀律制度

第一節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二十一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公司實行打****,必須自己打,不得委託他人打或代替他人打;

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負責人書面批准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請假必須報經部門負責人同意,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5)員工辭職應當公司批准,並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第二十二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2)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3)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等,盡職盡責做好本員工作;

(4)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5)愛護公物,不得盜竊、**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6)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間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8)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不做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9)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二節獎勵與懲戒

第二十三條為增強員工責任感,調動員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可分為表揚、晉公升、獎金三種。

第二十四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視情給予表揚、晉公升、獎金的獎勵:

(1)對於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舉報損害公司利益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4)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二十五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三種。同時,用人單位可酌情減發員工相應報酬。

第二十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給予警告: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5)非裝置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裝置的;

(6)擅帶外人到公司逗留的;

(7)攜帶危險物品公司的;

(8)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公司的;

(9)其他程度相當的情形。

第二十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為嚴重違反紀律,可視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3)將公司內部的檔案、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4)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三日,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日的;

(5)盜竊、**、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三千元以上的;

(6)違反操作規程損壞器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兩千元以上的;

(7)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洩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一萬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視做嚴重違反紀律;

(9)其他程度相當的情形。

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除按規定給予警告、解除勞動合同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優先適用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由員工代表討論,並向全體員工公布。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生效。

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履行 解除 終止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企業 職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企業原則上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 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但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許可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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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履行 解除 終止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企業 職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企業原則上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 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但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許可後...

企業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一 總則 1.為加強公司管理,規範單位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單位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 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維護公司良好形象,制定本規章制度。2.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規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3.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