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舉制度發展歷程

2021-06-02 11:01:52 字數 5130 閱讀 9880

科舉制度始於哪個朝代? 中國科舉制度的發展歷程

科舉是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

科舉制從隋朝大業元年(605年)開始實行,到清朝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經歷了一千三百多年。

科舉是中國古代封建統治者為選拔人才資源,而設定的一種考試制度,讓讀書人參加的人才選拔考試,學而優則仕的一種制度。

科舉制的殿試部分是由皇帝親自主持、以分科考試形式錄用人才的取士制度。

魏晉以來,採用九品中正制,**大多從各地高門權貴的子弟中選拔。權貴子弟無論優劣,都可以做官。許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實學的人,卻不能到**和地方擔任**。

為改變這種弊端,隋文帝開始用分科考試來選舉人才。隋煬帝時期正式設定進士科,考核參選者對時事的看法,按考試成績選拔人才。我國科舉制度正式誕生。

也是現代選拔公務員的一種制度,改名為「國考」

中國科舉制度的發展歷程

科舉以前的人才制度

秦朝以前,採用「世卿世祿」制度,後來逐步引入軍功爵制。西周時,天子分封天下。周禮之下,社會階級分明。

管理國家由天子、諸侯、卿、士分級負責。而各階層依照血緣世襲。到了東周,穩定的制度開始崩潰,於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為各國的國君服務。

到了漢朝,分封制度逐漸被廢,皇帝**集權得以加強。皇帝為管理國家,需要提拔民間人材。當時採用的是察舉制與徵辟制,前者是由各級地方推薦德才兼備的人材,後者是**和地方官府向社會徵辟人才。

由州推舉的稱為秀才,由郡推舉的稱為孝廉。察舉制缺乏客觀的評選準則,雖有連坐制度,但後期逐漸出現地方**徇私,所薦者不實的現象。徵辟制也存在著種種弊端。

魏文帝時,陳群創立九品中正制,由**特定**,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間人才,分為九品錄用。晉、六朝時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舉制的改良,主要分別是將察舉之權,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負責。

但是,這制度始終是由地方官選拔人才。魏晉時代,世族勢力強大,常影響中正官考核人才,後來甚至所憑準則僅限於門第出身。於是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現象。

不但堵塞了民間人材,還讓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響皇帝的權力

隋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起源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最早起源於隋代。隋朝統一全國後,隋文帝為了適應封建經濟和政治關係的發展變化,為了擴大封建統治階級參與政權的要求,加強**集權,於是把選拔官吏的權力收歸**,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採用分科考試的方式選拔**,他令"諸州歲貢三人"參加考試,合格者可以做官。據史載,開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詔舉「賢良」。

開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清平幹濟」二科舉人。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四月,詔令文武**有職事者,可以「孝悌有聞」「德行敦厚」「結義可稱」「操履清潔」「強毅正直」「執憲不饒」「學業優敏」「文才秀美」「才堪將略」「膂力驕壯」等10科舉人。大業五年(609年)正月,又詔令諸郡以「學業該通,才藝優洽」「膂力驕壯,超絕等倫」「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強禦」等4科舉人。

大業年間,隋煬帝還設定明經,進士二科,並以「試策」取士,這標誌著科舉制正式誕生了。進士一詞初見於《禮記·王制》篇,其本義為可以進受爵祿之義。當時主要考時務策,就是有關當時國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叫試策。

這種分科取士,以試策取士的辦法,在當時雖是草創時期,並不形成制度,但把讀書、應考和作官三者緊密結合起來,揭開中國選舉史上新的一頁。唐玄宗時禮部尚書沈既濟對這個歷史性的變化有過中肯的評價:「前代選用,皆州郡察舉……至於齊隋,不勝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權而歸於吏部。

自隋罷外選,招天下之人,聚於京師春還秋住,烏聚雲合。」

唐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完備

隋朝滅亡後,唐朝的帝王承襲了隋朝傳下來的人才選拔制度,並做了進一步的完善。由此,科舉制度逐漸完備起來。唐太宗、武則天、唐玄宗是完善科舉制的關鍵人物。

在唐朝,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俊士等科不經常舉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後來漸廢。

所以,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進士考時務策和詩賦、文章,明經考時務策與經義;前者難,後者易)。

唐高宗以後進士科尤為時人所重。唐朝許多宰相大多是進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兩個**,乙個是生徒,乙個是鄉貢。

由京師及州縣學館出身,而送往尚書省受試者叫生徒;不由學館而先經州縣考試,及第後再送尚書省應試者叫鄉貢。由鄉貢入京應試者通稱舉人。州縣考試稱為解試,尚書省的考試通稱省試,或禮部試。

禮部試都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闈也就是考場的意思。

明經、進士兩科,最初都只是試策,考試的內容為經義或時務。後來兩種考試的科目雖有變化,但基本精神是進士重詩賦,明經重帖經、墨義。所謂帖經,就是將經書任揭一頁,將左右兩邊蒙上,中間只開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試者填充。

墨義是對**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只要熟讀經傳和注釋就可中試,詩賦則需要具有文學才能。進士科得第很難,所以當時流傳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

常科考試最初由吏部考功員外郎主持,後改由禮部侍郎主持,稱「權知貢舉」。進士及第稱「登龍門」,第一名曰狀元或狀頭。同榜人要湊錢舉行慶賀活動,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園探採名花,稱探花使。

要集體到杏園參加宴會,叫探花宴。宴會以後,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題名以顯其榮耀,所以把又把中進士稱為「雁塔題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後》詩:

「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朝看遍長安花。」所以,春風得意又成為進士及第的代稱。常科登第後,還要經吏部考試,叫選試。

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職。唐代大家柳宗元進士及第後,以博學巨集詞,被即刻授予「集賢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試落選,只能到節度使那兒去當幕僚,再爭取得到國家正式委任的官職。

韓愈在考中進士後,三次選試都未通過,不得不去擔任節度使的幕僚,才踏進官場。

唐代取士,不僅看考試成績,還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薦。因此,考生紛紛奔走於公卿門下,向他們投獻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禮部投的叫公卷,向達官貴人投的叫行卷。

投卷確實使有才能的人顯露頭角,如詩人白居易向顧況投詩《賦得原上草》受到老詩人的極力稱讚。但是弄虛作假,欺世盜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視人才的培養和選拔。

他即位後,大大擴充了國學的規模,擴建學舍,增加學員。

武則天載初元年二月,女皇親自「策問貢人於洛成殿」,這是我國科舉制度中殿試的開始,但在唐代並沒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還產生了武舉。武舉開始於武則天長安二年,公元702年。應武舉的考生**於鄉貢,由兵部主考。

考試科目有馬射、步射、平射、馬槍、負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類公升」。而在唐代最著名的武狀元便是郭子儀了。

唐玄宗時,詩賦成為進士科主要的考試內容。他在位期間,曾在長安、洛陽宮殿八次親自面試科舉應試者,錄取很多很有才學的人。開元年間,任用**主持考試,提高了科舉考試的地位,以後成為定製。

宋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改革時期

宋代的科舉,大體同唐代一樣,有常科、制科和武舉。宋代「重文輕武」,所以也很重視科舉考試,但後期導致選官過冗過濫。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為減少,其中進士科仍然最受重視,進士一等多數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進士科為宰相科。

宋呂祖謙說:「進士之科,往往皆為將相,皆極通顯。」當時有焚香禮進士之語。

進士科之外,其它科目總稱諸科。宋代科舉,在形式和內容上都進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舉放寬了錄取和作用的範圍。宋代進士分為三等:一等稱進士及第;二等稱進士出身;三等賜同進士出身。由於擴大了錄取範圍,名額也成倍增加。唐代錄取進士,每次不過

二、三十人,少則幾人、十幾人。宋代每次錄取多達

二、三百人,甚至

五、六百人。對於屢考不第的考生,允許他們在遇到皇帝策試時,報名參加附試,叫特奏名。也可奏請皇帝開恩,賞賜出身資格,委派官吏,開後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確立了三年一次的**考試制度。宋初科舉,僅有兩級考試制度。一級是由各州舉行的取解試,一級是禮部舉行的省試。

宋太祖為了選拔真正踏實於封建統治而又有才幹的人擔任官職,為之服務,於開寶六年實行殿試。自此以後,殿試成為科舉制度的最高一級的考試,並正式確立了州試、省試和殿試的**科舉考試制度。殿試以後,不須再經吏部考試,直接授官。

宋太祖還下令,考試及第後,不准對考官稱師門,或自稱門生。這樣,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門生。殿試後分三甲放榜。

南宋以後,還要舉行皇帝宣布登科進士名次的典禮,並賜宴於瓊苑,故稱瓊林宴,以後各代仿效,遂成定製。宋代科舉,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

一、兩年不定。實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進行考試,第二年春天,由禮部進行考試。省試當年進行殿試。

從宋代開始,科舉開始實行糊名和謄錄,並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從隋唐開科取士之後,徇私舞弊現象越來越嚴重。對此,宋代統治者採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謄錄制度的建立。

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貫等密封起來,又稱「彌封」或「封彌」。宋太宗時,根據陳靖的建議,對殿試實行糊名制。後來,宋仁宗下詔省試、州試均實行糊名制。

但是,糊名之後,還可以認識字畫。根據袁州人李夷賓建議,將考生的試卷另行謄錄。考官評閱試卷時,不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連考生的字跡也無從辨認。

這種制度,對於防止主考官徇情取捨的確產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於政治日趨腐敗,此項制度也就流於形式了。宋代在考試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沒有革除科舉的痼疾,反而使它進一步惡化。

宋代科舉在考試內容上也作了較大的改革。宋代科舉基本上沿襲唐制,進士科考帖經、墨義和詩賦,弊病很大。進士以聲韻為務,多昧古今;明經只強記博誦,而其義理,學而無用。

王安石任參知政事後,對科舉考試的內容著手進行改革,取消詩賦、帖經、墨義,專以經義、論、策取士。所謂經義,與論相似,是篇短文,只限於用經書中的語句作題目,並用經書中的意思去發揮。王安石對考試內容的改革,在於通經致用。

熙寧八年,宋神宗下令廢除詩賦、貼經、墨義取士,頒發王安石的《三經新義》和論、策取士。並把《易官義》《詩經》《書經》《周禮》《禮記》稱為大經,《論語》《孟子》稱為兼經,定為應考士子的必讀書。規定進士考試為四場:

一場考大經,二場考兼經,三場考論,最後一場考策。殿試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蘇軾等人的反對。

後來隨著政治鬥爭的變化,《三經新義》被取消,有時考詩賦,有時考經義,有時兼而有之,變換不定。

宋代的科考分為**:解試(州試)、省試(由禮部舉行)和殿試。解試由各地方進行,通過的舉人可以進京參加省試。

省試在貢院內進行,連考三天。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為臨時委派,並由多人擔任。考官獲任後要即赴貢院,不得與外界往來,稱為鎖院。

考生到達貢院後,要對號入座,同考官一樣不得離場。試卷要糊名、謄錄,並且由多人閱卷。而殿試則於宮內舉行,由皇帝親自主持及定出名次。

自宋代起,凡於殿試中進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經吏部選試。

古代科舉制度

院試 即童生試 鄉試 會試和殿試。科舉考試是從府 州 縣基層開始,叫做童試。赴考者叫做童生,考中後叫秀才,第一名叫案首。考秀才是初級考試,俗稱 小考 由於童試在古代是基層考試,所以其第一名案首尚算不得 元 鄉試才是科舉正式考試的開始。鄉試是正式科考的第一關。按規定每三年一科。遇上皇帝喜慶亦會下詔加開...

宋代的科舉制度

宋遼金夏教育史之宋代的科舉制度 科舉制度自隋煬帝大業二年 年 始創以來,經唐代而體制初備,成為繼魏晉南北朝九品中正制以後的最主要的人才選拔考試制度,在國家的政治文化生活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對教育事業的發展,也起到了直接或間接的多重作用。進入宋代,科舉制度進一步完善定型,體制日漸細密周全,規模也逐步擴...

論明代科舉制度

科舉制度是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採用分科取士的方法。科舉制度從隋朝開始實行,到清朝光緒年間舉行最後一場考試為止,經歷了一千三百多年。隋朝廢除九品中正制,採用分科考試方式選拔 唐朝進一步完善了科舉制度,武則天時期新增了殿試和武舉。將科舉的科目分為常科和制科兩類。宋代重文輕武,放寬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