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2021-06-01 01:29:59 字數 5198 閱讀 9193

1、總則

1.1、為規範台山市萬方石業****的人事管理,依據國家的有關政策制度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人事管理宗旨是:「以德為本、量才用人、人盡其能、獎優罰劣」,培養勤奮敬業的精良團隊,使公司能規範、穩步地發展。

1.2.1、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是人事管理的職能部門,制定人力資源規劃。所設立的行政部是行政職能部門,負責職員聘用、培訓、考核、解聘等工作。

2、機構設定

2.1、公司機構設定由董事會研究決定。

2.2、公司設定「企劃中心、研發中心、運營中心、營銷中心、人力資源中心、結算中心」等各個職能部門。

2.3、崗位確立

2.3.1、公司實行崗位責任制,根據各部門的職能設定不同的崗位;

2.3.2、崗位分工是為了明確職責,職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相互幫助團結協作;

2.3.3、崗位

2.3.3.1、依據職務、崗位不同,職員分為公司、部門、職員三個職等。

2.3.3.2、公司領導級: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兼(各職能中心總監);2.3.3.3、部門級:經理、副經理。

2.3.3.4、職員:各部門從事各專項工作的人員;分別為1-4級。

3、職務與任免

3.1、公司領導由董事會任免,總經理由董事長任免,副總經理由總經理任免。

3.2、部門級經理和副經理,副總經理建議,由總經理任免。

4、人事調整

4.1、人事調整包括職務、等級調整(職位公升降)、辭職、解聘、開除等。

4.2、人事調整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以任職素質標準為條件,考核為依據,兼顧個人發展潛能,嚴格按制度許可權及程式辦理。

4.3、職位調整的核定許可權及程式。

4.3.1、管理人員職位調整由董事長主持會議討論,董事長、總經理決定;

4.3.2、凡經核定進行人事調整的,行政部以《職位調整通知書》通知本人。

4.3.3、被調整的管理人員待遇自調整生效之日起重新核定。

5、人事檔案管理

5.1、個人簡歷、身份證影印件、畢業證書影印件,職稱證書影印件等;

5.2、個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的工作總結、考核記錄、獎罰記錄等資料檔案;

5.3、個人在公司期間職務、職等、崗位調整等資料檔案;

5.4、個人在公司工作期間培訓情況記錄;

5.5、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5.6、職員在公司工作期間的檔案由行政部建立和保管。行政部派專人負責。

5.7、職員的檔案屬保密資料,管理人員不得擅自洩漏其內容。

5.8、查閱檔案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原則和審批制度,個人不得借閱本人檔案;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要經行政部經理核准。查閱者嚴禁塗改、圈劃、抽換、影印檔案資料,不得洩漏其內容。

5.9、職員在入公司工作以前的檔案,遵從自願原則。

5.10、職員離職,其檔案按制度程式辦理轉遞手續,公司保留其在公司期間的必要記錄備查。

6、考核與培訓

6.1、公司對職員進行職業規劃、績效考核、績效評估,定期和不定期的職員進行分期分批的培訓,提倡和鼓勵職員利用業餘時間進修對口專業知識。

6.2、定期考核即年度考核。

6.2.1、年度考核是對職員全年的工作績效、品行、功過、出勤等,各方面的綜合評價、考查,時間於次年的元月進行。

6.2.2、年度考核形式為:

6.2.2.1、個人總結;

6.2.2.2、部門評議;

6.2.2.3、培訓考試或其他輔助形式。

6.2.3、年度考核由行政部協同各部門進行。考核結果經行政部審查後報公司領導核批。

6.3、不定期考核

6.3.1、試用期考核:職員試用期滿應進行考核。

6.3.2、其他考核:公司為提公升職員職能必要時,隨時進行的考試或考核。

6.4、職員的考核材料由行政部記存個人檔案,作為獎懲、職級公升遷的依據。6.5、培訓及型別

6.5.1、公司採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加強職員的學習培訓,以提高職員的職能、技能、工作水平、業務素質。

6.5.2、職前培訓:新職員報到後,行政部協同用人部門對其進行職前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為:

6.5.2.1、公司簡況、組織機構、操作規範、條例、規章制度;

6.5.2.2、公司基本業務制度、基本內部管理;

6.5.2.3、受聘部門及崗位的職責、工作流程;

6.5.2.4、介紹工作區域及同事;

6.5.3、在崗培訓:進行產品、技能培訓、基礎知識培訓,培訓的方式為:

6.5.3.1、公司或部門舉辦培訓;

6.5.3.2、部門經理日常工作對下屬進行培訓;

6.5.3.3、參加國內知名人士、企業的有關培訓;

6.5.3.4、選修大專院校、研究院(所)的有關課程;

6.5.3.5、參加國內培訓單位舉辦的培訓;

7、職員獎勵

7.1、獎勵分為兩類: 嘉獎、記功

7.1.1、有下列事蹟之一者,予以嘉獎;

7.1.1.1、一貫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業績突出,足為表率者;

7.1.1.2、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採納施行有成效者;

7.1.1.3、遇突發事件勇於負責處置恰當者;

7.1.1.4、檢舉違規違法行為經查屬實者;

7.1.1.5、嘉獎以通報表彰為主,酌情予以物質獎勵。

7.1.2、有下列事蹟之一者,予記功:

7.1.2.1、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表率者;

7.1.2.2、遇重大意外事件或災害,處理及時,處置恰當,避免或減少損失者

7.1.2.3、累計嘉獎三次;

7.1.2.4、記功除通報表彰外,酌情予以相當的物質獎勵。

8、職員處罰

8.1、處罰分為對員工的勞動紀律、臨時員工的工作處罰和聘用員工的工作處罰;對員工的勞動紀律、考勤、臨時員工的工作等情況處罰。由行政部派專人定期進行檢查、行政部不定期抽查。

如有違紀情況,填寫《違紀情況單》,出現一次違紀情況罰款人民幣50-200元。

8.1.1懲罰為四種:

8.1.1.1、警告;

8.1.1.2、記過;

8.1.1.3、解聘;

8.1.1.4、開除;

8.1.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警告:

8.1.2.1、工作時間擅離崗位,怠慢職守,產生不良後果者;

8.1.2.2、因個人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8.1.2.3、不服從主管人員的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8.1.2.4、違反本公司規章制度,情節輕微者;

8.1.2.5、連續數月每月遲到(早退)累計三次以上者;

8.1.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

8.1.3.1、工作時間消極怠工或擅離職守,屢勸不聽者;

8.1.3.2、無故不完成工作安排或上級命令、指示,影響本公司利益者;8.1.3.3、發生事故有意隱瞞者,遇突發事件故意逃避者;

8.1.3.4、無故拖延為交易商辦理合法手續或超越職權違規為交易商辦理有關手續者;

8.1.3.5、工作失誤造成較大不良影響者;

8.1.3.6、累計警告三次者;

8.2、職員受處罰,將酌情予以扣發薪金、罰款等經濟處罰。

8.3、職員獎罰記錄由行政部存入個人檔案。

9、職員解聘

9.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解聘:

9.1.1、本公司被兼併、破產或其他原因被核准解散的;

9.1.2、工作能力低下,多次不能完成工作任務者;

9.7.3、違反工作制度或工作操作流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較大損失者;

9.1.4、無正常理由,拒不服從上級指導和安排,多次勸告不聽者

9.1.5、態度惡劣,言行不軌,嚴重影響工作、公司聲譽和公共關係者;

9.1.6、失職或對問題失誤,使公司受到損失者;

9.1.7、因故不能正常工作超過制度時間者;

9.1.8、試用期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9.2、解聘人員(試用人員除外)由所在部門報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准。

9.3、行政部向被解聘人員傳送《離職人員通知書》。被解聘人應按制度辦理工作交接和其他相關手續,否則按除名對待,由此造成的損失,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9.4、被解聘者(不含試用期被解聘者)憑簽核完整的《離職人員通知書》可領取當月工資。

10、職員除名

10.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除名:

10.1.1、違法亂紀,嚴重影響公司工作秩序和擾亂社會治安者;

10.1.2、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營私舞弊或索賄**者;

10.1.3、故意提供虛假資訊誤導客戶事實確鑿者;

10.1.4、洩密、失密,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0.1.5、連續曠工三日或全年累計曠工五日者;

10.1.6、累計二次記過者;

10.2、被開除者,公司不給任何補償;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必要時移送司法部門查處。

11、職員辭職

11.1、書面申請:已轉正的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員工需要提前三個工作日填寫《員工辭職申請書》交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收到員工的辭職申請後,作出意見及批覆;

11.1.1、批准:辭職申請由部門負責人、行政人事部加具意見後,交總經理審批。對於關鍵的核心職位,總經理可視實際情況進行溝通;

11.1.2、離職面談:行政人事部需要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填寫《面談記錄表》,了解員工的離職原因,公司高層、部門經理、核心員工辭職需要提交總經理進行離職面談;

12、自動離職

12.1員工單方面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不按照公司規定履行解除勞動關係手續而離開公司;員工未經申請或申請未獲批准而擅自(連續三天)離開公司

工作崗位,公司以自動離職處理;

12.2、因自動離職導致公司專案損失、招聘成本等增加的,員工應承擔賠償責任。

12.3、對擅自離職的人員,一律按曠工對其考勤,曠工超過三天,經批評教育和挽留無效的,對其工資性收入、福利待遇進行停發等處理,解除勞動合同;

13、辭退職員

13.1、辭退是指公司單方面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3.2、辭退員工必須提前告知和徵詢行政人事部的意見和建議,部門負責人應提供相關證據,在匯報總經理得到批准後,行政部才可以書面形式通知辭退員工。

13.3、經行政部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後,行政部、部門經理立即辦理交接手續,辭退員工離開工作區域,清理個人物品直接離開公司。

14、工作交接

14.1離職員工、辭退員工應填寫《離職交接表》,將工作交接給接任員工,與相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

14.2、離職員工、辭退員工如有刪除電腦資料、撕毀任何檔案,損壞公司物品,賠償經濟損失外,追究其法律責任。

15、工資結算

15.1、行政部填寫《結算通知單》,結算薪酬、假期,經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部結算。

15.2、辭職員工的工資按照公司日常工資發放的週期進行發放。

15.3、自動離職為無薪。

16、離職規定

人事管理制度

總則本制度根據行政人力資源管理核心職能進行劃分為 人力資源許可權管理 招聘管理 薪酬管理 福利管理 培訓管理 休假管理。第一章公司架構及部門職責 公司的組織架構 定編定崗及崗位職責的制訂和重大調整,由公司董事會決定。定編 定崗見附表 公司所有中層及以下管理人員的任免,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公司高管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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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勞動人事管理,本制度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和深圳市有關勞動人事法規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全體員工。第三條結合 勞動法 有關規定,公司員工將一律採取聘任制。1 對被聘用人員要求必須是經驗豐富 公正廉潔,具有高度事業心 責任心的人員。2 出於優先解決本市富餘人員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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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公司人事管理,促進公司隊伍建設,依照國家和北京市關於勞動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外企業人事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公司突出企業管理以人為本,強調尊重人格 維護人格尊嚴,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化人事管理,提高職員素質,建立起和諧 團結 共同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