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2021-05-30 05:39:17 字數 2955 閱讀 6645

****公司企業標準

代號:nsd-wi-102

版次:a/0

1 主題內容和適用範圍

1.1 本標準規定了勞動合同簽訂、續簽等管理內容。

1.2 本標準適用於在公司工作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的勞動合同事項。

1.3 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所有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建立合法的勞動關係。

1.4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熟悉了解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合同管理制度調整、穩定、和諧公司的勞動關係。

2 管理職責

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審批,綜合管理部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綜合管理負責人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職工勞動合同簽訂、續簽的部門審核意見。

2.1總經理的職責

2.1.1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的審批。

2.1.2 所有在職員工勞動合同的核准。

2.2綜合管理部的管理職責

2.2.1負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的管理,包括對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

更、終止和解除各個環節的管理。

2.2.2建立勞動合同管理臺帳,對員工的基本情況、實際工作年限、勞

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條款等進行動態管理。

2.3 各部門負責人的管理職責

2.3.1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2.3.1各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員工工作表現,負責本部門員工簽訂、

續簽勞動合同的部門意見。

3 勞動合同的訂立

3.1 勞動合同的範圍

3.1.1 公司招聘員工必須全部簽訂勞動合同。

3.1.2 與特殊勞動關係人員只簽訂《返聘協議》,不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

關係。3.1.3 凡是不願意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一律不予錄用。

3.2 勞動合同的形式

3.2.1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3.2.2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勞動合同文字。

3.2.3 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乙份;。

3.3 勞動合同的期限

3.3.1公司根據工作崗位性質的需要、員工本人的情況和意願,在平等、

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確定勞動合同期限的類別。

3.3.1.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3.1.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3.2一般職位員工初次進入公司工作,第一次簽訂三年期限勞動

合同,合同續簽根據員工的表現和個人意願來確定。

3.3.3經理級及以上和部門負責人等職位,初次進入公司工作,統

一簽訂四年期限勞動合同;二次續訂根據員工的表現和個人

意願來確定。

3.4勞動合同的內容

3.4.1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3.4.1.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3.4.1.2勞動者的姓名、住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號碼3.4.1.3勞動合同期限

3.4.1.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3.4.1.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4.1.6勞動報酬

3.4.1.7社會保險

3.4.1.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3.4.1.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4 勞動合同的履行

4.1雙方應該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義務。

4.2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5 勞動合同的續訂

5.1勞動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5.2公司綜合管理部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五天下發《勞動合同續

籤審批表》。

5.2.1公司綜合管理部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天根據《勞動合同續簽

審批表》的結果下發《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或《終止勞動合同通

知書》。

5.3.1公司與員工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則於勞動合同期滿之日簽訂新的

勞動合同;

5.3.2公司或者員工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之日辦理

勞動合同終止手續。

5.4勞動合同續簽的期限由公司確定後通過《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反饋

給員工,員工有異議可以提出重新商議,不能達成一致意見視為員工

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

6 勞動合同的解除

6.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2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6.2.1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6.2.2可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額外支付乙個月工

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6.3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6.3.1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6.3.2可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6.4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該及時下發《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員工要

配合辦理好工作及物品交接。

7 勞動合同的終止

7.1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7.1.1勞動合同期滿的

7.1.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7.1.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7.1.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7.1.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

散7.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1.7終止勞動合同,公司應該及時下發《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員工要

配合辦理好工作及物品交接。

8 經濟補償

8.1.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之規定執行。

9 法律責任

9.1.雙方未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義務,按照約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9.2其他違反雙方約定事宜,遵從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約定承擔法律責任。

10 勞動爭議

10.1雙方因勞動權利和義務產生分歧引起爭議的,依照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直至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附加註明:

1.本標準由綜合管理部提出。

2.本標準經總經理2023年1月1日批准執行。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一 目的 規範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維護勞動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二 適用範圍 全體員工。三 原則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守法律 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的原則。四 勞動合同與規章制度的制定 ...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都必須按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第二條勞動合同簽訂規定 1.試用員工與公司簽訂 勞動試用協議 用以明確試用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2.臨時或兼職員工與公司簽訂 臨時 兼職 勞動協議 用以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公司和員工雙方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二 適用範圍 除董事會人員外,均適用本制度的管理。三 權責 公司法人和董事會授權公司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