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結算管理辦法 已修改

2021-04-12 01:47:19 字數 731 閱讀 6468

員工辦理完工作移交、離職結算手續後,憑工資科結算、人力資源經理簽字批准的離職手續到財務部相關部門辦理職工內部賬戶等結算手續,後轉交財務部綜合業務處,由其根據公司有關制度辦理離職財務結算。

1、 自動離職、除名

對於此類人員,公司不再為其結算獎金。股金按本人在公司的承諾自動轉在其個人賬戶。

2、 辭職、合同期滿不再續簽、勸退、辭退

按公司規定正常辦理完離職手續,符合獎金評定條件者,由其離職前所在管理部門在第二年獎金評定後,書面通知財務部,由財務部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結算後,將其獎金轉入其指定的銀行賬戶。

1、 勸退、辭退

按公司規定辦理完相關離職手續後,公司根據員工在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者發給半個月工資的補助金,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者,發給乙個月工資的補助金,每滿一年者,發給乙個月工資的補助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資。

2、 合同期滿公司提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按公司規定辦理完相關離職手續後,公司根據員工在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者發給半個月工資的補助金,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者,發給乙個月工資的補助金,每滿一年者,發給乙個月工資的補助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資。

3、 主動辭職、合同期滿員工提出不續簽勞動合同

此類情況,公司不補發補助金,若辭退有違紀員工最初對公司的承諾,並對公司造成損失者,公司有權收取賠償金,具體金額以員工當時所簽合約為標準。

4、 除名、自動離職

公司不發補助金,並視造成的損失情況收取一定賠償金。

員工離職管理辦法

1.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離職手續辦理程式,明確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的有關事宜,特制訂本辦法。2.範圍 員工本人提出或經公司研究決定,解除 終止勞動關係時,適用本辦法。3.定義 3.1員工離職 員工本人提出或經公司研究決定,解除 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4.職責 4.1人力資源部 負責員工離職手續辦理組織,負...

員工離職管理辦法

一 目的 進一步規範員工的辭職 辭退 開除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維護公司人力資源體系的完整性 結構的合理性。二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 含分子公司 對除工人崗位以外的各級管理人員離職的管理。三 定義 員工離職分為辭職 辭退與開除等三種型別。一 辭職 指員工因個人因素單方 主動提出離開公司的請求。按...

員工離職管理辦法

一 目的為規範員工離職程式及辦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辦法 二 範圍公司全體正式員工 三 員工離職按性質 一 辭職 指員工根據勞動法或勞動合同,依本辦法程式及規定,在一定的條件下申請離職,被公司批准並辦妥離職手續的離職方式 二 違紀辭退 指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 法規,而被公司予以違紀辭退處理。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