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稅收概述
一、概念與分類
1.稅收特徵:
強制性、無償性(核心)、固定性
2.稅收的分類
1)按徵稅物件分
流轉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關稅等)
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財產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資源稅行為稅(印花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2、按分工體系分,可分為工商稅和關稅
3、按徵收許可權分
**稅(關稅、消費稅等)
地方稅(營業稅、城建稅、房產稅、車船稅等)
**地方共享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等)
4.按計稅標準分為從價稅(增值稅、營業稅等)、從量稅(資源稅等)和復合稅(部分消費稅等)
二、稅法及構成要素
(一)稅法分類
1.按功能分為實體法(具體某稅種的稅法)和程式法(稅務管理方面的稅法,如《稅收徵管法》)
2.按適用範圍分為國內法、國際法和外國法
3.法律級次分:稅收法律(《稅收徵管法》)、稅收行政法規(《增值稅暫行條例》)、稅收規章和稅收規範性檔案
(二)構成要素
三個基本要素—納稅義務人、徵稅物件和稅率
第二節主要稅種
一、增值稅
適用範圍: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有形動產
1、分類
2.增值稅納稅人
1)一般納稅人 (17%)
2)小規模納稅人(3%)
判斷標準:(認定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
①生產型的或提供勞務的企業、以生產或提供勞務為主兼營批發、零售的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的
②商業性企業年應稅銷售額為80萬元以下的
個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小規模納稅人
3.應納稅額的計算
徵稅物件---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有形動產、進口貨物
1)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稅額=不含稅的銷售額*3%
=含稅的銷售額÷(1+3%)×3%
2)一般納稅人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不含稅銷售額×17%-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含稅的銷售額÷(1+17%)×17%-當期進項稅額
=組成計稅**×17%
4.徵收管理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以收訖銷售款項或取得銷售款項憑證的當天為準;
進口貨物以報關當天為準
2)納稅期限—1、3、5、10、15日、1個月或1個季度
3)納稅地點
--一般為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構
--非固定業戶為銷售地或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構
--進口貨物為報關地海關
二、消費稅
1.徵稅物件—消費品和特定消費行為,從事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
2.納稅人--從事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3.稅率—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4.應納稅額的計算
1)從價計徵
應納稅額=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適用稅率
=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適用增值稅稅率)×適用消費稅稅率
=組成計稅***適用稅率
(進口貨物)
2)從量計徵
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3)復合計徵
應納稅額=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適用稅率+銷售數量*單位
5.徵稅管理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銷售時、報關進口時;金銀首飾、鑽石在零售環節
2)納稅期限—同於增值稅
3)納稅地點
--銷售時向納稅人機構所在地
--委託加工向委託方機構所在地
---進口時向報關海關
三、營業稅
1.徵稅物件—提供除加工、修理修配外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時取得的營業額
2.納稅人—境內提供除加工、修理修配外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
3.稅率
--娛樂業(5%-20%)
--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郵電業、文化體育業(3%)
---其餘部分(5%)
4.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稅的營業額*稅率
5.徵收管理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收訖款項或取得款項憑證當天
2)納稅期限--5、10、15日、1個月或1個季度
3)納稅地點—提**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扣繳義務人向機構所在地或居住地稅務機構;
銷售不動產向不動產所在地稅務機構
四、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2023年
1、徵稅物件—所得
2、納稅人
1)居民企業—境內成立、按外國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就其境內、外的全部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2)非居民企業--按外國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但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在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的企業(就其境內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3.稅率
基本稅率—25%
優惠稅率—20%(小型微利企業、境內未設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或所設機構場所但企業所得與其境內機構場所無聯絡的非居民企業)
--15%(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
4.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收入總額-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適用稅率
04年---- 09
05年--- 10年
2023年
應稅稅額=(收入總額-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適用稅率=﹙<200-2-10-8-120-4-0.5-0.9+(18-4.
9)+(1-0.7)+(3-0.875)> *25%
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費扣除限額為工資總額的14%、2%及2.5%
5.徵收管理
1)納稅期限—按年計徵,分月或分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
2)納稅地點—居民企業以註冊地/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為準
非居民企業以機構場所所在地/扣繳義務人稅務機關為準
五、個人所得稅
1、納稅義務人
--居民納稅人(有住所、無住所但居住滿1年)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
--非居民納稅人(無住所但居住不滿1年)
2.徵稅物件
--居民納稅人按其境內、外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就其境內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3.稅率
1) 工資薪金所得—九
級超額累進稅率(5%-45%)
應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扣除數=(全月所得額-2000/4800)*適用稅率-扣除數
2) 承包、承租經營所
得-五級超額累進稅率(5%-35%)
應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扣除數=(全年所得額-必要費用)*適用稅率-扣除數
3) 稿酬所得 –比例稅率20%,實際稅
率14%(20%*70%)
a.≤4000,應稅稅額=(每次收入額-800)*14%
b.>4000,應稅稅額=每次收入額*80%*14%
4)特許權所得-20%比例稅率
a.≤4000,應稅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
b.>4000,應稅稅額=每次收入額*80%*20%
5)勞務所得-20%比例稅率
a.≤4000,應稅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
b.(4000,20000),應稅稅額=每次收入額*80%*20%
c. >20000, 應稅稅額=每次收入額*8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20%
應納所得稅額=每次收入*20%
第三節稅收徵管
稅收徵管包括:
稅務管理(稅務登記、發票管理、納稅申報)(前提)
稅款徵收(中心環節)
稅務檢查(重要保證)
一、 稅務登記
2、稅務登記證(作用、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遺失處理)
1、種類
適用範圍---除國家機關、個人和流動性大的小商販外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
1)開業登記--…之日起30日內辦理稅務登記
2)變更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辦理
3)登出登記—(遷址需要改變稅務機關)…之日起15日內
4)停業復業登記—定期定額徵收方式的納稅人
5)外出經營報驗登記—
外管證,一地一證,,有效期30日,最長180日
6)法律責任
未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出2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可處2千-1萬元的罰款
未按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的,可處2千-1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處1-5萬元罰款。
二、發票管理
1、種類
普通發票-營業稅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
專業發票—國有金融、保險、郵電和交通運輸部門
2.發票管理
1)印製—普通發票印製權歸屬於省級稅務機關
增值稅專用發票印製權歸屬於國家稅務總局
2)領購—發票領購簿
3)開具
「大頭小尾」
4)保管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時限:
1) 款—直接收款方式
2) 貨—托收承付、委託收款、預收貨款、視同銷售行為
3) 合同或清單—賒銷、分期付款、委託代銷
3.違法責任
未按規定使用發票—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罰款
未按規定使用發票,致使他人少繳稅款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少繳、未繳稅款的1倍以下罰款
三、 納稅申報
(一) 納稅申報的物件
除國家機關、個人、流動性大的小商販外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
(二) 納稅申報內容
(三) 納稅申報方式
第三章稅收徵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稅務管理 稅收管理,是指稅收徵收管理機關為了貫徹 執行國家稅收法律制度,加強稅收工作,協調徵收關係而開展的一項有目的的活動。稅務管理是稅收徵收的前提,稅務管理主要包括稅務登記管理 發票管理和納稅申報等。一 稅務登記 一 稅務登記的概念 稅務登記又稱納稅登記,是稅務機關依據稅法規定,對納稅人的生...
第三章稅收徵收管理法律制度
一 單項選擇題 1 根據 稅收徵管法 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是 a.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內 b.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 c.自申請營業執照之日起45日內 d.自申請營業執照之日起60日內 2 從事生產 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的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辦理工...
稅收徵收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內容結構和重點內容 第一節稅收徵收管理概述 稅收徵收機關 徵納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第二節稅務管理 掌握稅務登記 賬簿憑證管理 納稅申報的有關規定。第三節稅款徵收 掌握稅款徵收方式 稅款徵收措施的有關規定,如加收滯納金 責令提供納稅擔保 採取稅收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稅收優先權 稅收代位權與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