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

2021-03-04 09:59:33 字數 4135 閱讀 2304

1.0目的:為加強公司員工的出差管理,結合公司有關人事管理或財務費用管理的有關制度,制定

本規定。

2.0適用範圍:適用於因工作原因需要出差的員工。

3.0定義

公司員工及各級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或受上級領導指派離開辦公區域外出辦事(工作)超過一天時間的並且不在本市區的,視為出差。(注:一天以內在本市區的公務外出需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

4.0職責

各級管理人員對所屬員工的出差負有直接管理職責,人力資源行政部門負責人對各部門/產業員工出差進行複審監督,財務部門對各部門或產業員工出差進行費用審核管理。

5.0工作流程

5.1出差計畫審批

5.1.1出差審批流程

出差人員應提前兩日填寫《出差申請單》(附件1)交領導審批,申請表上必須列出具體的出差時間、出差事由、出差地點、預支費用、出差工作計畫等備查。出差人根據已審核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預支差旅費用,後將《出差申請單》交人力資源行政管理部門複核簽字考勤備案。

5.1.2出差審批許可權

5.1.2.1總部職能部門和各產業公司、地區公司最高負責人出差,先報人力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簽字後,再報集團總經理/董事長核准;

5.1.2.2總部職能部門和產業公司、地區公司最高負責人以下人員出差,由部門直屬管理者審核,再報出差人所屬部門或產業公司、地區公司最高負責人審批,然後送交人力行政管理部門複核備案;

5.1.2.3公司或部門安排的異地參觀學習或培訓等活動,由所在單位填報;

5.1.2.4未辦理出差審批手續的,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予報銷,並按曠工處理。

5.2出差工作匯報及出差任務達成評估

5.2.1所有出差人員出差回來後,必須於5日內填寫《出差總結報告》(附件2)及《費用報銷單》,並向所屬單位主管領導匯報工作,沒有經過簽字審閱的《出差總結報告》及《費用報銷單》的不予報銷有關費用。

5.2.2出差人員回公司後提交出差總結報告後,出差人員的上級領導會同人力行政部門要對其出差任務達成率進行有效評估,只要是可控的任務,必須100%完成;若是階段性任務,要在出差計畫申請中做出說明,但也必須完成出差的階段性目標;否則只能按完成任務的比率報銷出差費用。

5.2.3經簽字審閱後的《出差總結報告》(影印件)統一報人力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留存(未提交的處罰50元/次)。

6.0差旅費報銷標準

6.1國內標準:員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食宿費用都應力行節約,並按不超出規定限額報銷。限額控制的具體標準:

6.2國外標準:安哥拉分公司、奈及利亞分公司按2023年標準執行,如需調整標準的,由集團

人力中心發文統一調整。

6.3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報銷。

總監級(含)以上人員在到達出差所在地市區後,因工作關係可以搭乘計程車並按實報銷;總監級以下人員出差不享有搭乘計程車的權利(特殊緊急情況經**請示方可)。

6.4出差住宿費報銷審核

6.4.1住宿費審核以實際過夜天數和限額標準確定,並附與出差時間、出差地點一致的有效的宿報銷憑證,實際住宿費低於標準的,按實際發生額保險,超過限額標準的部分自理。

6.4.2因外事或重要業務需要招待賓客住宿或需要提高賓客及隨同人員住宿費標準的,應事先向分管領導報告。經審核同意後執行,報銷時須附註事由說明。

6.4.3總部部門總監、產業公司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含)以上管理人員出差,可住單人間,但不能超過規定消費標準;其他同性員工兩人一起出差的,應同住一間房,報銷額不超過兩人報銷標準的合計額。

6.4.4出差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報銷住宿費:

6.4.4.1由接待單位(含集團下屬分公司)免費接待安置的;

6.4.4.2參加會議、學習、培訓,其會議培訓期間支付的會議費、培訓費、資料服務費等綜合性費用中已包括了住宿費的。

6.5出差生活補貼

6.5.1生活補助費用報銷額按出差期間應就餐天數計算確定。不滿一天的按應就餐次數計算確定。各餐標準:早餐佔日限額標準的20%;午晚餐各佔日限額標準的40%。

6.5.2出差期間因公發生對外業務招待費的暫按《日常費用報銷管理辦法》中的接待費規定執行,但陪同招待就餐人員,按陪餐次數減發生活補貼。

6.5.3出差期間已經享受出差生活補貼的,不計發日常每天伙食津貼(杭州總部15元/日,重慶機電公司生產系統7元/天、辦公系統6元/天,海外公司膳食統一安排,不發放膳食補貼),下列情況,不得報銷出差生活補貼的:

6.5.3.1出差到集團下屬分公司,原則上在內部伙食團就餐,不計發出差生活補貼;

6.5.3.2派駐外地工作人員回到家庭居住地辦理公務期間,不計發;

6.5.3.3借出差之際繞道探親、訪友的期間;

6.5.3.4支付會務費、培訓費、諮詢服務費等綜合性費用中已包括了出差生活補助的。

6.6雜費報銷審核

6.6.1出差期間因業務所發生的電傳費、郵遞費、檔案資料及公物托運費等,憑有效票據按實報銷。

6.6.2員工因工作地點調動,隨行行李托運費,憑有效憑證按實報銷。

6.6.3出差期間公休與延期的處理

6.6.3.1出差中公休:出差過程中,若遇公休日,應以公務為重,繼續執行出差任務,如遇到出差單位公休無法辦公,可安排休息;為避免此類情況,出差前應事先與有關單位聯絡。

6.6.3.

2超期停留:出差過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斷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超過預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實的基礎上,按照實際差旅費報銷;因生病(需住院)原因造成的意外,按標準支付出差補貼,不報銷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住院期間出差補貼不超過20天;超期停留報銷時需附上情況說明。

6.6.3.3出差期間不能按時回公司時,出差者必須向主管領導報告公務進展情況,並保持24小時開機。

6.7財務審核及出差費用劃歸至部門

6.7.1費用發生後,出差人員回公司工作五個工作日內應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結清借款。

對無故未報銷者不予再次借款。超過報銷期,賬面有個人出差借款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先行扣回。

6.7.2費用報銷審簽程式

6.7.2.1先交由主管會計對單據有效性及費用標準符合性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簽名後交還出差人。

6.7.2.2按審批許可權分別送直屬部門領導或分管領導簽字批准。

6.7.2.3再送財務部門進行資金支付審批。

6.7.2.4審簽手續完備後到出納處報賬或沖抵借款。

6.7.3出差費用劃歸到部門:

根據出差所經辦業務的性質進行分類並劃歸到部門或產業公司,若是跨部門或跨產業協助辦理他部門業務出差的,出差部門或出差人首先需與被協助產業的部門或產業公司進行先期溝通確認,並在出差後要經被協助的部門或產業公司負責人簽名確認,所發生的出差費用劃歸到被協助辦理業務的部門或產業產業公司。集團總部安排下派到各產業公司臨時工作的人員相關出差費用應計入該員工所在部門。

6.8違規報銷與失職追究

6.8.1員工不得違反規定虛報費用;不允許以虛假和非正式票據虛列支出。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受理,情節嚴重的移交按司法程式處理。

6.8.2經查實為虛增報銷者,責令退回虛報金額,並按虛報額處以三至五倍的罰款。

6.8.3各級審簽人員因把關不嚴而失職,使弄虛作假的票據得以報銷,後經查實已無法收回,由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各級審簽人員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6.8.4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如有故意包庇、縱容員工弄虛作假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虛報額處以三至五倍的罰款,同時另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7.0注意事項

7.1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不得損壞公司形象、信譽、出賣公司商業機密,談論企業內部管理狀況等;

7.2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不得收受他人禮品錢物等。嚴禁公費請客送禮,不得請求客戶**商品;

7.3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不得履行或承諾超出自己職權範圍的事務;

7.4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不得參與賭博、**、酗酒、打架等。因員工個人行為造成的任何民事或刑事案件,由當事人承擔,公司概不負責;出差期間因員工自身原因造成公司或個人財務損失的,個人負全部責任;

7.5如出差人員出差期間被客戶投訴,一經查實按情節嚴重程度處以相對應的行政處罰;

7.6出差人員必須24小時開機,如發現**不通,取消當日出差話費補助。

8.0相關聯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費用報銷管理制度》、《公司福利管理制度》等。

9.0附表:《出差申請表》、《出差總結報告》、《借款單》、《費用報銷單》

10.0本制度由集團人力資源行政管理中心制定並解釋、修訂亦同,經審批後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以前與本制度相牴觸的有關規定自動廢止。

董事長簽批

編制:集團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李傑抄送:集團所屬各部、各產業公司、地區公司

附表1出差申請表

注:出差總結報告影印件交由人力行政部門存檔備查,無出差總結報告不予報銷。

出差管理制度

一 總則 1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變化,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規範差旅費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2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二 員工出差規定 1 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式核實。2 出差的審核決定許可權如下 1 當日出差出差當日...

出差管理制度

4.2出差天數和住宿日期的計算 4.2.1出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以車 船 飛機等交通工具票據上的時間為依據計算出差天數,票據上若無具體時間和乘坐公司工作用車及其它車輛的,以辦理出差手續離開公司和回公司上班的具體時間為計算依據。上午出發按全天計算,中午12點以後的時間出發按當日的半天計算,出差時間精...

出差管理制度

差旅費用報銷和補助標準管理辦法 第一條總則 1 為規範員工出差流程 出差審批及差旅費報銷等事項,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第二條公司員工出差必須依下列程式辦理 1 持出差邀請函 通知單於出發前到綜合部填寫出差申請表,經核實批准後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