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及休假制度

2021-03-04 09:59:31 字數 4836 閱讀 8485

1總則1.1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明確詳細作息時間,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嚴格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1.2 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1.3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不包括下列條款中特別指出的適用範圍)。

2 考勤

2.1 作息時間

2.1.1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員工:

2.1.1.

1 每週工作日為5天,每天工作時間為8小時(上班時間為9:00~18:00,其中12:

00~13:00為員工午餐時間),每週工作時間為40小時,每週六和週日按照國家的規定雙休日休息。

2.1.1.2 負責總機接聽人員採取錯時就餐,以免總機無人接聽;

2.1.2 執行彈性工作制的員工

2.1.2.1 申請條件:

a 服務諮詢類、策劃創意類、市場銷售類人員(不包括中高階管理人員)等由於工作特殊性導致工作時間必須7天*12小時輪換或者無固定工作時間的;

b 其它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員工(包括中高階管理人員),性質或其他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

2.1.2.2 備案:考勤管理人員將已獲得批准《輪班制工作時間申請表》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2.1.2.3 排班表:考勤管理人員將每月將排班表報行政人事部存檔,以上情況各崗位日平均工作時間均不得少於8小時,員工每月的工作時間控制在174小時。

2.2 考勤方式:公司員工一律採用門禁卡刷卡進出的方式記錄考勤;

2.2.1 公司員工上、下班出入公司時必須在規定的辦公區考勤裝置處以正確的刷卡行為進行刷卡、進行考勤記錄;

2.2.2 除因公全天外出、出差、因故(事假、病假、婚喪假、產假等)請假者之外員工均應按規定於上、下班時間刷卡、進行考勤記錄;

2.2.3 考勤均應員工本人自行刷卡,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他人刷卡或讓他人代為刷卡;

2.2.4 考勤週期為當月26日至下月25日,如遇特殊情況需調整,行政人事部將另行通知。

2.3 無刷卡記錄

2.3.1 原則上公司不允許員工上、下班無刷卡記錄,公司允許每個考勤週期內有一天無刷卡記錄,除此之外,單次無刷卡記錄一次扣除3倍時薪;

2.3.2 加班也仍應刷卡,否則視為加班無效。

2.4 遲到:超過上班時間即為遲到,每個考勤週期內允許兩次15分鐘內的善意遲到,不做處罰;第三次起,每次15分鐘內遲到按照時薪進行扣除; 15至30分鐘內遲到按照雙倍時薪進行扣除;遲到超過半小時但不滿乙個小時按照三倍時薪進行扣除。

超過乙個小時視為曠工處理。

2.5 早退:未到下班時間且未經批准提前離開辦公場視為早退,半小時內早退按照雙倍時薪進行扣除;超過半小時早退按照三倍時薪進行扣除。當月連續早退三次將記處分。

2.6 午餐時間管理

12:00~13:00為員工午餐時間,未在13:

00點進入辦公室的視為遲到,每次15分鐘內遲到按照時薪進行扣除;15至30分鐘內遲到按照雙倍時薪進行扣除;遲到超過半小時但不滿乙個小時按照三倍時薪進行扣除。外出辦事者另行說明。

2.7 病假

2.7.1 員工因病無法堅持正常工作,需要離崗進行**或休養的,可請病假。員工的病假天數,依據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

2.7.2 員工在履行勞動合同時,患病或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的,公司應根據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

2.7.3 員工的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2.7.4 員工因進行違法活動受到傷害的,其病休時間不得作為病假處理;

2.7.4 員工請病假應提供門診**單,病歷本(卡)和藥品繳費單.三證缺一不可,否則以事假處理(提醒:如想申請商業保險報銷者請至指定的三甲醫院看病)

2.7.5 在本單位工作不足兩年,員工在病假期間的工資按員工合同工資的60%計發;在本單位工作二年以上,員工在病假期間的工資按員工合同工資的70%計發;其餘按國家及地方規定執行(病假工資基數不低於全市最低工資)。

2.8 事假

2.8.1 員工因有事需本人處理,不能正常出勤的,必須提前一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並通過oa系統提交《請假單》, 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休假;

2.8.2 因緊急事件需當天請假者,必須在到崗時間前通知部門負責人,獲准後方可休假,並在事後補交《請假單》;

2.8.3 事假申請時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超過一小時的,以半小時為單位計整(例:1小時13分鐘以1小時計算,1小時17分鐘以1小時30分鐘計算),事假期間不支付工資;

2.8.4 乙個月累計五天事假或連續十二個月內累計乙個月事假者,公司保留單方面與其終止勞動關係或用工關係的權利;

2.8.5 事假期間,工資按未出勤時間扣發;

2.8.6 事假扣發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事假時間。

2.9 年假

2.9.1 正式員工入職滿一年,從第二年起可享5天或10天(在本司工作滿10年的員工)帶薪年休假,員工享有的年假必須在當年內使用;

2.9.2 年假申請至少以半天為單位(不定時工作人員,無論當天排班時間多少,如請年假均算一天);

2.9.3 員工可休年假天數,按照入職周年至自然年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半天不計年假,超過半天按1天計;(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2.9.4 員工申請年假必須在和企業工作安排不衝突的情況下,員工享有的年假必須在當年內使用,不得累積遞延至下一年度;

2.9.5 年假須提前一周通過oa系統提交《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後方可休假,部門負責人需經直屬上級審批後方可休假;

2.9.6 年假不可提前預支;如員工離職,且年假已休,員工當年所休年假按當年在職日期比例給予, 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多退少補;

2.9.7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假假期;

2.9.8 年假期間,工資福利照常發放;

2.9.9 不享受年假的情況:

2.9.9.1 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2.9.9.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9.9.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2.9.9.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2.10 婚假

2.10.1 已滿法定結婚年齡者(男22周歲以上,女20周歲以上),初婚可享受3天的全薪婚假;晚婚者(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初婚時,享受3天全薪婚假和7天全薪晚婚假;

2.10.2 再婚員工可享受3天全薪婚假但不享受晚婚假;

2.10.3 員工入職後領取的結婚證且在領取結婚證後一年內憑結婚證影印件申請婚假並一次性休完;

2.10.4 休婚假期間適逢雙休日或國定假日時,不予另行補假;

2.10.5 非正式員工和試用期員工不享受婚假;

2.10.6 婚假期間,工資福利照常發放。

2.11 產假/護理假

2.11.1 女員工懷孕七個月以上,由相關醫院出具證明報行政人事部後,懷孕員工可享受每天7小時工作制,以保證孕婦充分休息。男性員工在妻子休產假時可享受3個工作日的護理假;

2.11.2 單胎順產的為產前15天,產後75天;

2.11.4 自然流產或宮外孕,妊娠3個月以內的為30天,妊娠3-7個月的為45天;

2.11.5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乙個嬰兒,加假15天;

2.11.6 晚育(24周歲以上)以孩子出生日期為準,女方增加30天,在規定的產假後連續使用,護理假須在孩子出生後半年內休完;

2.11.7 女員工休產假須在預產期前三個月提交休假申請,護理假須提前一周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2.11.8 產假必須一次性連續使用,且包括產假期間的所有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2.11.9 生育生活津貼依《上海市城鎮生育保險辦法》相關規定辦理,公司不再支付產假工資,護理假正常結算薪資;

2.11.11非正式員工不享受護理假。

2.12 喪假

2.12.1 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養的弟妹、養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享受1—3天的喪假;

2.12.2 員工如需赴外地料理喪事的,由行政人事部視路程遠近給予不超過3天的路程假,路費自理;

2.12.3 非正式員工不享受喪假;

2.12.4 喪假期間,工資福利照常發放。

2.13 工傷假: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被鑑定為工傷的,需要暫停工作接受**的,可以申請工傷假。工傷假期間的各項工資待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2.14 法定假日:員工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享受法定假日。

2.15 曠工

2.15.1 未請假或未經主管批准無故缺勤或休假期滿未向上級續假而缺勤的員工則按曠工處理,扣除三天300%的工資,並記入績效考核成績;

2.15.2 員工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5天,屬於重大違規,公司將予以解除勞動關係或用工關係。

以下情況視同曠工處理:未經批准擅自缺勤,事後無正當理由補假及謊報、偽造證明,以不正當手段騙取假期。

2.16 加班

2.16.1 員工應充分利用8小時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以下各類情況視為加班:

2.16.1.1 經上級領導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安排,事先批准,在法定假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仍照常工作並有完整考勤記錄的視為加班;

2.16.1.2 經上級領導事前批准,雙休日工作並有完整考勤記錄的視為雙休日加班,加班以1:1調休工時。須在當年12月底前使用,過期作廢;

2.16.1.3 所有加班的上下班時間按普通工作日的上下班時間執行,考勤計算標準同普通工作日一致;

2.16.2 加班申請

2.16.2.

1 員工執行加班前需提前申請,由加班人自行填寫《加班申請表》且獲上級領導批准,有完整考勤記錄的方視為加班。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加班申請表》的員工或無實際刷卡考勤記錄,其加班視為無效;

考勤及休假制度

為建立公司工作秩序,維護員工切身利益,根據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 考勤及休假制度 1 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2 考勤規定 2.1 公司考勤工作由公司兼職考勤員一名,負責公司的考勤工作。2.2 考勤員每天做好考勤記錄,在每月底將考勤情況 如有請假的,需附請假條 調休單 報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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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及請休假管理規定 一 目的 為加強公司全體員工考勤和請休假管理,特制定本規定。二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三 作息時間 夏季 上午7 45 12 00,下午14 00 18 30 冬季 上午7 45 12 00,下午13 00 17 30 四 考勤方式 公司全體員工一律上班前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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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維護公司員工身心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法 和國家的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第二章考勤 第二條公司作息時間 上班時間為上午8 50 12 00,下午13 30 17 30 可根據具體季節進行修改 第三條工作制 公司實行每天7小時,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