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內部講師管理制度

2021-03-04 01:10:14 字數 3511 閱讀 6274

集團內部講師管理制度 【網友:貓貓 】【閱讀: 130688 次】 【時間:

2006 年 5 月 23 日】【字型:大中小 】【給網友發簡訊】【編輯本貼】 樓主 1、目的 1.1 建立集團內部講師培訓隊伍。

1.2 實現集團內部講師管理的正規化和科學化。 1.

3 幫助員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績效,有效傳承企業相關技術和企業文化,實現知識共享。 1.4 有效開展全員培訓,提高全員綜合素質,增強企業競爭力,保證企業健康持續發展。

2、適用範圍集團各公司。 3、內部講師選拔 3.1 選拔原則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3.2 候選人推薦標準 3.2.

1 候選人須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 3.2.2 候選人須在公司管理/業務管理/專業知識等方面具備較為豐富的經驗,同時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感染力。

3.2.3 有較為豐富的工作經驗,工作業績突出。

(以上條件符合二條以上即可) 3.3 選拔步驟流程 3.3.

1 員工可以個人自薦或由所在公司推薦,申請人填寫《集團內部講師自薦/推薦表》(見附件一),由所在公司行政部彙總後報集團人資中心; 3.3.2;集團人資中心收到《集團內部講師自薦/推薦表》後,根據各公司的人員數量、申報人水平、公司的培訓需求等情況與申請人所在公司協商,初步確定內部講師名單。

3.3.3 集團人資中心將初步確定的內部講師名單報集團常務董事會審核。

以確定最終名單。 4、內部講師管理辦法及激勵 4.1 管理職責集團人資中心為內部講師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講師的等級評聘、評審、制訂課程計畫及日常管理。

各公司行政部協助集團人資中心管理內部講師,積極開展內部授課。各業務部門應積極協助與支援內部講師的授課管理與培養工作。 4.

2 內部講師工作職責 4.2.1 參與課程的前期培訓需求調研,明確各公司員工的培訓需求,向集團人資中心提供準確的員工培訓需求資料。

4.2.2 開發設計有關課程,如培訓標準教材、輔助材料、案例及遊戲、授課 *** 演示文件、試卷及標準答案等, 並定期改進以上資料; 4.

2.3 制定、落實培訓計畫,講授培訓課程; 4.2.

4 負責培訓後閱卷工作、後期培訓跟進工作,以達到預定的培訓效果; 4.2.5 對其他講師的授課技巧、方法、案例、課程內容等提出改進建議; 4.

2.6 協助人力資源部完善內部培訓體系。 4.

2.7 積極學習,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質和綜合能力。 4.

3 內部講師的級別內部講師分實習、初、中、高講師四個級別,內部講師統一從實習級開始逐級公升級,公升級需通過內部講師資格評審。實習級講師不享受培訓津貼。 級別應具備條件培訓津貼其他初級內部講師 (1)參加過企業內部講師培訓課程;(2)對於自己主講的課程,至少參加過兩個不同的培訓公司的培訓;(3)公司內部講授的課時達 16 小時/年。

在公司內部授課的課時費為每小時 50 元,講義及教案的編撰費為每門課 300 元。 中級內部講師 (1)具備初級內部講師資格;(2)公司內部的授課的課時達到 30 小時/年,每次授課評分須達到 80 分。 在公司內部授課的課時費為每小時 80 元,講義及教案的編撰費為每門課 400 元; 中級內部講師可由人資中心聯絡到其他公司授課,收入由公司與內部講師平分。

高階內部講師 (1)具備中級內部講師資格;(2)在公司內部授課達到 50 課時/年,同時每次授課的評分須達到 85 分; 高階內部講師在公司內部授課的課時費為每小時 100 元,講義及教案的編撰費為每門課 600 元。 高階內部講師可以由人資中心聯絡到其他公司授課,收入由公司與內部講師按 4:6 的比例分成。

4.4 內部講師的獎勵內部講師的授課可享受授課津貼或帶薪調休等獎勵方式。 4.

4.1 授課津貼內部講師按上表標準發放授課津貼和講義及教案編撰費。 發放授課津貼的課程必須為集團人資中心統一安排並經集團人資中心考核合格的課程,以現金形式發放,發放時間為課程後期跟蹤、總結完成後 1 個月內。

由各公司行政部負責統一申報至集團人資中心,由集團人資中心複核後報各公司總經理審批、支付。 4.4.

2 以下情況不屬於發放授課津貼的範疇 (1)各類公司、部門會議、活動; (2)管理層、部門經理等對下轄部門及本部門人員開展的例行的分享、交流、培訓; (3)試講、其它非正式授課。 (4)工作職責要求的授課。 對於無法界定是否發放講師授課津貼的課程,統一由集團人資中心最後界定。

4.4.3 其他因授課需要而發生的以下費用提前經集團人資中心審批後購買:

a、 道具、小禮品等,未使用完的物品由各公司行政部保管,下次備用; b、 課程需要的書籍和已經收取講義及教案編撰費的課程教材,所有權歸公司; c、 交通住宿費用,按出差規定執行。 4.5 日常授課及管理集團人資中心統一計畫與安排內部講師的授課,抽查、評估與跟蹤內部講師的授課情況。

4.5.1 課程考核 4.

5.1.1 所有被列入正式內部講師名單的講師必須在 3 個月內完成一門正式培訓課程授課任務(包括課題確定、 教材開發、教案準備、正式授課等),並由學員對其進行授課效果的評估,填寫《阜康集團內部講師授課現場效果評估表》(附件二) 4.

5.1.2 內部講師應嚴格按培訓規範操作流程開展授課,同時課程需有相應記錄,包括培訓前需求調研文件、 《阜康集團內部講師授課現場效果評估表》等課程相應的記錄、**,作為考核講師的標準之一。

4.5.2 年中/年終考核集團人資中心每年對內部講師進行兩次考核,考核安排在人資中心對各公司中層以上人員績效考核時同時進行, 採用《集團內部講師年中/年終考核表》(附件三)。

4.5.2.

1 內部講師如在 1 年之內有 3 次課程的現場效果評估低於 60 ,即被降為實習講師。 4.5.

2.2 集團人資中心為掌握第一手資訊,將不定期對學員進行訪談,了解真切的授課效果。訪談產生的結果將成為講師績效考評的部分依據,同時也為提高講師授課能力安排培訓提供參考。

4.5.2.

3 每年對表現優秀的講師(年度授課滿規定時數,且課程效果評估平均在 80 分以上,得到大家的廣泛認同),由集團人資中心提名報常務董事會批准後,予以公升級和獎勵。 5、內部講師的培養 5.1 政策支援 5.

1.1 按照集團配備手提電腦的相關規定,初級級別以上講師經過集團人資中心提名,各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可以配置膝上型電腦一台。 5.

1.2 同等條件下,薪資調整、評優活動、公升職等優先考慮內部講師。 5.

2 培養 5.2.1 公司內部講師必須接受專職講師的《培訓培訓師》的課程培訓,《培訓培訓師》課程共分為三個級別(初、 中、高),集團人資中心負責根據內部講師的發展情況篩選接受培訓的講師名單。

5.2.2 所有接受《培訓培訓師》的內部講師必須在培訓前準備好各自在培訓當中的實際案例。

5.2.3 所有接受《培訓培訓師》的內部講師在培訓後必須制訂行動改進計畫,根據培訓所學針對性地改進自己在授課當中的不足之處,提高水平。

5.2.4 內部講師可旁聽公司所有培訓課程,優先參加公司內的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各項培訓。

如有必要,可申請參加與自身授課內容相同的外出培訓。 5.2.

5 集團人資中心將不斷發放大量的培訓資料、學習資料給內部講師。 5.2.

6 獲得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的企業培訓師國家資格證書,經集團人資中心確認後可上調一級(內部講師等級),並由所在公司報銷考試及學習費用。 5.2.

7 集團人資中心將每年組織一次全體講師的經驗分享與交流,並聘請資深人員或外部專家指導、培訓。 6、生效 6.1 本辦法經批准後生效實施,修改時亦同。

XX集團內部講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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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講師管理制度

目錄第一部分內部講師制度建立概述1 第二部分內部講師崗位職責2 第三部分內部講師選拔標準3 第四部分內部講師激勵標準4 第五部分內部講師考核標準及效果評估5 第六部分內部講師制度實施過程中的注意事項5 第一部分內部講師制度建立概述 概述 集團內部講師制度是公司建設學習和發展型組織程序中的關鍵環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