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案例分析武漢交通職業

2021-05-22 22:32:27 字數 4558 閱讀 5548

案例分析(五)

[案例1]

背景:為了實施某專案的建設,業主與施工單位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該專案未投保工程一切險。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遭受特大暴風雨襲擊,造成了相應的損失,施工單位及時向工程師提出補償要求,並附有相關的詳細資料和證據。

施工單位認為遭暴風雨襲擊是因非施工單位原因(屬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故應由業主承擔賠償責任,主要補償要求包括:

(1)給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壞,損失計18萬元,應由業主承擔修復的經濟責任,施工單位不承擔修復的經濟責任;

(2)施工單位人員因此災害數人受傷,處理傷病醫療費用和補償金總計3萬元,業主應給予賠償;

(3)施工單位進場的正在使用的機械、裝置受到損壞,造成損失8萬元,由於現場停工造成臺班費損失4.2萬元,業主應承擔賠償和修復的經濟責任;

(4)工人窩工費3.8萬元,業主應予以支付;

(5)因暴風雨造成現場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順延8天;

(6)由於工程損壞,清理現場需費用2.4萬元,業主應予以支付。

[問題]

1.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損失與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什麼原則分別承擔?

2.對施工單位提出的補償要求應如何處理?

[案例2]

某建築公司(乙方)於某年4月20日與某廠(甲方)簽訂了建築面積為3000m2工業廠房(帶地下室的合同)。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和進度計畫已獲工程師批准。該工程的基坑開挖土方量為4500m3,假設直接費單價為4.

2元/m3,綜合費率為直接費的20%。該基坑施工方案規定,土方工程採用租賃一台鬥容量為1 m3的反鏟挖掘機施工(租賃費450元/台班)。甲乙雙方合同約定5月11日開工,5月20日完工。

在實際施工中發生了如下幾項事件:

(1)因租賃的挖掘機大修,晚開工2天,造**員窩工10個工日。

(2)施工過程中,因遇軟土層,接到工程師5月15日停工的指令,進行地質複查,配合用工15個工日。

(3)5月19日接到工程師於5月20日復工令,同時提出基坑開挖深度加深2m的設計變更通知單,由此增加土方開挖量為900m3。

(4)5月20日—5月22日因下大雨迫使基坑開挖暫停,造**員窩工10個工日。

(5)5月23日用30個工日修復沖壞的永久道路,5月24日恢復挖掘工作,最終基坑於5月30日挖坑完畢。

[問題]

1.建築公司對上述哪些事件可以向廠方要求索賠,哪些事件不能要求索賠?分別說明原因。

2.每項索賠事件工期索賠各是多少天,總計工期索賠是多少天?

3.假設人工費單價為23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的管理費為增加人工費的30%,則合理的費用索賠總額是多少?

[案例3]

背景:某高速公路專案利用世界銀行貸款修建,施工合同採用fidic合同條件,由工程師代表業主對專案建設實施管理。該工程在施工過程中,陸續發生了如下索賠事件(索賠工期與費用資料均符合實際):

(1)施工期間,承包方發現施工圖紙有誤,需設計單位進行修改,由於圖紙修改造成停工20天。承包方提出工期延期20天與費用補償2萬元的要求。

(2)施工期間下雨,為保證路基工程填築質量,工程師下達了暫停施工指令,共停工10天,其中連續4天出現低於工程所在地雨季平均降雨量的雨天氣候,和連續6天出現50年一遇特大暴雨。承包方提出工期延期10天與費用補償2萬元的要求。

(3)施工過程中,現場周圍居民稱承包方施工噪音擾民,阻止承包方的混凝土澆築工作。承包方提出工期延期5天與費用補償1萬元的要求。

(4)由於業主要求,在原設計中的一座互通式立交橋設計長度增加了5公尺,工程師向承包方下達了變更指令,承包方收到變更指令後及時向該橋的分包單位發出了變更通知。分包單位及時向承包方提出了索賠報告,報告內容包括:

①由於增加立交橋長度而增加的費用20萬元和分包合同工期延期30天的索賠;

②此設計變更前因承包方占用而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施工場地,導致工程材料到場二次倒運,增加的費用1萬元,和分包合同工期延期10天的索賠。

承包方以已向分包單位支付索賠款21萬元的憑證為索賠證據,向工程師提出要求補償該筆費用21萬元和延長工期40天的要求。

(5)由於某路段路基基底是淤泥,根據設計檔案要求,需進行換填,在招標檔案中已提供了地質的技術資料。承包方原計畫使用隧道出渣作為填料換填,但施工中發現隧道出渣級配不符合設計要求,需進一步破碎以達到級配要求,承包方認為施工費用高出合同單價,如仍按原價支付不合理,需另外給予延期20天與費用補償20萬元的要求。

[問題]

1.判定承包人索賠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2.針對承包方提出的上述索賠要求,工程師應如何簽署意見?

[案例4]

某建設單位(甲方)與某施工單位(乙方)簽訂了某工程專案的施上合同。合同規定,採用單價合同,每一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增減超過10%時,需調整工程單價。合同工期為25天。

工期每提前1天獎勵3000元,每拖後1天罰款5000元。乙方在開工前及時提交了施工網路進度計畫(如下圖),並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

工程施工中發生如下幾項事件。

事件1:因甲方提供的電源出故障,造成施工現場停電,使工作a和工作b的工效降低,作業時間分別拖延2天和1天;多用人工8個和10個工日;租賃的工作a的施工機械每天租賃費為560元,工作b的自有機械每天折舊費280元。

事件2:為保證施工質量,乙方在施工中將工作c原設計尺寸擴大,增加工程量16m3,該工作綜合單價為87元/m3,作業時間增加2天。

事件3:鑑於該工程工期較緊,經甲方代表同意乙方在工作g和工作i作業過程中採取加快施工的技術組織措施,使這兩項工作作業時間均縮短了2天,兩項加快施工的技術組織措施費分別為2000元和2500元。

其餘各項工作實際作業時間和費用均與原計畫相符。

[問題]

1.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工期和費用補償要求,哪些事件不能提出工期和費用補償要求?說明其原因。

2.每項事件的工期補償是多少,總工期補償多少天?

3.假設人工工日單價為25元/工日,應由甲方補償的人工窩工費和降效費12元/工日,管理費、利潤等不予補償。試計算甲方應給予乙方的追加工程款為多少?

[案例5]

某工程專案,業主通過招標與甲建築公司簽訂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包括a、b、c、d、e、f、g、h共8項工作,合同工期360天。業主與乙安裝公司簽訂了裝置安裝施工合同,包括裝置安裝與除錯工作,合同工期180天。通過相互的協調,編制了下圖所示的網路進度計畫。

該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以下事件:

1.基礎工程施工時,業主負責**的鋼筋混凝土預製樁**不及時,使a工作延誤7天。

2.b工作施工後進行檢查驗收時,發現一預埋件埋置位置有誤,經核查,是由於設計圖紙中預埋件位置標註錯誤所致。甲建築公司進行了返工處理,損失5萬元,且使b工作延誤15天。

3.甲建築公司因人員與機械調配問題造成c工作增加工作時間5天,窩工損失2萬元。

4.乙安裝公司裝置安裝時,因接線錯誤造成裝置損壞,使乙安裝公司安裝除錯工作延誤5天,損失12萬元。

發生以上事件後,施工單位均及時向業主提出了索賠要求。

[問題]

1.施工單位對以上各事件提出索賠要求,分析業主是否應給予甲建築公司和乙安裝公司工期和費用補償。

2.如果合同中約定,由於業主原因造成延期開工或工期延期,每延期一天補償施工單位6000元,由於施工單位原因造成延期開工或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罰款6000元。計算施工單位應得的工期與費用補償各是多少?

3.該專案採用預製鋼筋混凝上樁基礎,共有800根樁,樁長9m 。合同規定,樁基分項工程的綜合單價為180元/m,預製樁由業主購買**,每根樁按950元計。計算甲建築公司樁基礎施工應得的工程款是多少?

(注:計算結果保留一位小數。)

[案例6]

某房屋建築工程專案,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簽訂了施工承包合同。施上合同中規定:

1.裝置由建設單位採購,施工單位安裝;

2.建設單位原因導致的施工單位人員窩工,按18元/工日補償,建設單位原因導致的施工單位裝置閒置。按下表中所列標準補償。

裝置閒置補償標準表

3.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設計變更,其價款按建標[2003]206號檔案的規定以工料單價法計價程式計價(以直接費為計算基礎),間接費費率為10%,利潤率為5%,稅率為3.41%。

該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以下事件:

事件1:施工單位在土方工程填築時,發現取土區的土壤含水量過大,必須經過晾曬後才能填築,增加費用30000元,工期延誤3天。

事件2:基坑開挖深度為3m,施工組織設計中考慮的放坡係數為0.3(已經監理工程師批准)。

施工單位為避免坑壁塌方,開挖時加大了放坡係數,使土方開挖量增加,導致費用超支10000元,工期延誤3天。

事件3:施工單位在主體鋼結構吊裝安裝階段,發現鋼筋混凝土結構上缺少相應的預埋件,經查實是由於土建施工圖紙遺漏該預埋件的錯誤所致。返工處理後,增加費用20000元,工期延誤8天。

事件4:建設單位採購的裝置沒有按計畫時間到場,施工受到影響,施工單位—臺大型起重機、兩台自卸汽車(載重5t、8 t各一台)閒置5天,工人窩工86工日,工期延誤5天。

事件5:某分項工程由於建設單位提出工程使用功能的調整,須進行設計變更。設計變更後,經確認直接工程費增加18000元,措施費增加2000元。

上述事件發生後,施工單位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要求。

[問題]

1.分析以上各事件中監理工程師是否應該批准施工單位的索賠要求,為什麼?

2.對於丁程施工中發生的工程變更,監理工程師對變更部分的合同價款應根據什麼原則確定?

3.監理工程師應批准的索賠金額是多少元,工程延期是多少天?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與工程索賠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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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 2

3 若a單位和b單位雙方都按期履行勘察合同,並按b單位提供的勘察報告進行設計與施工。但在進行基礎施工階段,發現其中有部分地段地質情況與勘察報告不符,出現軟弱地基,而在原報告中並未指出。此時b單位應承擔什麼責任?4 問題3中,施工單位d由於進行地基處理,施工費用增加20萬元,工期延誤20天,對於這種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