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變更與索賠管理制度

2021-06-02 20:47:51 字數 3245 閱讀 2672

一、目的:

為加強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工程變更與追加簽證的管理,確保所有工程變更都能併入主合同結算,提高結算效率,切實維護公司利益。

二、適用範圍:

所有產生變更與索賠的在建與新建工程。

三、職責:

1、專案部:

(1) 負責工程變更與索賠牽頭和組織工作;

(2) 負責工程變更與索賠的實施工作;

(3) 負責工程變更與索賠的簽證工作;

2、技術部或研發部:

負責協助專案部完成工程變更與索賠工作的圖紙和**等需技術部和研發部完成的工作;

3、財務部:

(1) 負責協助專案部完成工程變更與索賠工作中套價等需財務部完成的工作;

(2) 負責工程變更與索賠的相關單據原件的存檔、建賬、管理等工作。

四、內容:

1、工程變更:

(1)對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變;

(2)對合同中任何工作質量和其他特性的改變;

(3)工程任何部分標高、位置和尺寸的改變;

(4)刪減任何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

(5)改變原定的施工順序和時間安排;

(6)新增工程按單獨合同對待;

(7)其它需要變更的內容。

2、工程索賠:

(1)增加或減少工程量索賠;

(2)工期延長索賠;

(3)加速施工索賠;

(4)不利自然條件及人為障礙索賠;

(5)工程範圍變更索賠;

(6)合同檔案錯誤索賠;

(7)工程拖期索賠;

(8)暫停施工索賠;

(9)終止合同索賠;

(10)設計圖紙託交索賠;

(11)拖延付款索賠;

(12)物價**索賠;

(13)特殊風險索賠;

(14)不可抗拒天災索賠;

(15)違約索賠;

(16)法令變更索賠;

(17)其它應該索賠的內容。

五、工程變更索賠流程:

1、工程變更流程:

(1) 接甲方《變更通知單》(如口頭通知,則催促甲方下發書面《變更通知單》或讓甲方簽署的《變更確認單》)後,工程管理人員據實填寫《工作聯絡單》並附書面《變更通知單》或《變更確認單》報分管副總簽字後24小時之內轉給公司研發或技術部。研發或技術部應盡快據甲方及相關規範要求做出樣圖、方案和**,經相關領導審核並經分管副總同意後返還接單部門,則工程管理人員報財務部備案,需在第一時間報甲方審批,並留存甲方簽收記錄,跟蹤直至甲方簽證完畢。將甲方簽證原件移交財務部核銷,由財務部下發各相關部門執行。

(2) 原則上甲方簽證批價後專案部方可報料施工,如遇特殊情況,出現甲方暫未批價又急於施工的追加變更事項,應由工程管理人員以《工作聯絡單》(後附書面《變更通知單》或《變更確認單》)的形式報總經理簽批同意後轉財務備案下發執行。下發後,工程管理人員必須保證在14個工作日之內辦理完畢甲方簽證,並交財務核銷原未簽證的《工作聯絡單》。如在規定時間內辦回簽證確實存在困難的,工程管理人員須出具書面情況說明(包括具體未簽回原因及簽回時間等)提報分管副總,並將分管副總簽字的情況說明報財務備案。

該工程管理人員則繼續辦理簽證事宜。

(3) 工程變更完工後,工程管理人員應迅速做出工程變更《變更簽證單》到甲方辦理簽證,同時交財務備案,簽證辦理完畢後再將甲方簽字確認的《變更簽證單》報財務部核銷,財務部將甲方確認的簽證單併入合同檔案管理。

(4) 工程最終結算時,工程管理人員必須將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變更一併計入結算價款,不得遺漏或缺失。結算單交由研發或技術部進行初審,研發部重點審核其變更部分,財務部套算單價時必須對照工程檔案資料加以二次審核,若發現有遺漏簽證單現象,交專案部重新出具結算單,並對相關責任人實行相應的處罰,部門經理承擔連帶責任。

2、工程索賠流程:

1、當工程中出現索賠情況時,工程管理人員負責收集可能需要的書面記錄,同時書面向分管副總匯報索賠事件。由分管副總確定是否進行索賠。

a. 工程管理人員應在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相關方發出《索賠通知》。並將《索賠通知》在財務部備案,以便工程結束後併入總合同一同結算。

b. 工程管理人員應在確認索賠事件後42天內,向相關方遞交乙份詳細的《索賠報告》,後附索賠依據以及要求追加付款的所有資料。

c. 如果索賠事件具有連續性影響,工程管理人員應按月遞交進一步的《中間索賠報告》,說明累計的金額。並在索賠事件產生的影響結束後的28天內遞交《最終索賠報告》。

2、有關工程索賠的《索賠通知》、《索賠報告》以及相關依據、追加付款資料等須在財務備案後方可遞交給相關方。索賠事件結束後,工程管理人員應將簽證確認後的索賠報告報財務部核銷,財務部將甲方確認的簽證單併入合同檔案管理。

3、工程最終結算時,工程管理人員必須將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索賠一併計入結算價款,不得遺漏或缺失。結算單交由研發或技術部進行初審,研發部重點審核其變更部分,財務部套算單價時必須對照工程檔案資料加以二次審核,若發現有遺漏簽證單現象,交專案部重新出具結算單,並對相關責任人實行相應的處罰,部門經理承擔連帶責任。

六、相關規定:

1、原則上可以按工程變更處理的不得按工程索賠處理。

2、工程索賠對外一律稱做簽證申請。

3、無甲方或其代表簽發的設計變更令,我方不得做任何工程設計和變更。

4、工程變更各相關部門應設立專人收發、建立台賬、管理;

5、如我方發現工程需變更的問題,書面向甲方呈報《變更建議單》,並催促甲方下發書面《變更通知單》或讓甲方簽署的《變更確認單》),後按上述程式實施。

6、財務部、專案部等相關部門應將甲方確認實施的所有工程變更檔案作為原合同的附件,併入合同管理,加強合同管理與資料管理,便於工程結算時查閱。

7、辦理甲方簽證時,營銷中心、專案部、研發部等相關部門應相互配合,提高簽證效率,不得互相推諉。

七、考核:

1、無論是否有甲方批價簽證,專案部必須在接到財務部下發的《工作聯絡單》後方可報料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分管領導承擔連帶責任。

2、對於非甲方如總包方下發的變更通知單,必須經甲方相關責任人確認並經公司主管副總同意後方可按上述程式實施。

3、暫無甲方批價的變更實施結束後,工程管理人員仍沒有辦理完甲方批價導致不能進行結算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工程管理人員承擔,部門經理及分管領導承擔連帶責任。如離職,不予辦理工資結算。

4、工程變更完成後,專案部應及時出具結算單。如未及時辦理變更結算並經甲方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導致結算困難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相關部門及相關責任人承擔,部門經理及分管領導承擔連帶責任。如離職,不予辦理工資結算。

八、附件:

1、《變更通知單》

2、《變更確認單》

3、《變更簽證單》

4、《變更建議單》

5、《簽證申請單》

6、《索賠報告》

九、實施日期: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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