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科室藥品退藥管理規定

2021-03-03 20:27:28 字數 660 閱讀 9913

為保證藥品質量和患者用藥安全有效,規範藥品管理,堅持因病施治原則,根據《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等法規,制訂本規定。原則上病區不應留存藥品,病人出院、死亡後未記賬(或未收費)的藥品應在2天內退藥給藥房,要求臨床科室要嚴格執行醫院用藥規定,如確因包裝、規格原因節餘的藥品應寫明劑型方可退還藥學部。

一、藥房接收退藥時,應嚴格檢查和核對藥品的名稱、規格、生產廠家、批號、有效期、包裝。

二、臨床科室(病區)的剩餘藥品,必須及時退回中心藥房,不得留存科室。

三、臨床所退藥品必須由科室填寫退藥單,並寫明退藥原因,由中心藥房進行核對驗收,交科主任及主管院長簽字後納入醫院財務管理。

四、嚴禁任何科室或個人非工作原因調換藥品。

五、科室所退藥品醫院按總金額25%返還科室,按總金額5%返還藥學部。

有以下情況的藥品藥房不予接收:

1、有特殊保管條件的藥品,例如:生物製品等。

2、臨床科室申請專購專用的藥品。

3、需作皮試且與藥房現用批號不同的藥品。

4、藥品包裝破損、藥品有效期及標籤模糊不清、貼上有輸液單或寫有姓名、床號、日期等字跡的。

5、生產廠家、外觀、規格與藥房現用不一致的藥品。

6、包裝不完整的口服藥品。

7、有效期低於3個月(與藥房現用批號相同的除外)。

8、過期、變質、發霉、變色等有質量問題的藥品。

醫院退藥管理規定

根據 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 藥品一經發出,不得退換,除以下特殊情況外,不予辦理退藥。1 藥品未交給取藥人 2 注射劑在本院區皮試或首次注射時出現不良反應的剩餘藥品 不包括已使用的藥品 3 因我方責任引起的退藥請求。門急診患者退藥 1 未取藥的,由收費處或藥房發出 退藥單 主診醫師或同科醫師簽署意...

醫院退藥管理規定

1 藥品是一種特殊商品,凡屬下列情況,一律不予退藥 1 無原始憑據的 2 以藥品說明書中不良反應為由拒絕用藥的 3 藥品有特殊儲存要求的,如低溫 冷藏 密封等。4 巳開外包裝,未能恢復原狀,己損壞的或外包裝己塗寫字樣的。5 藥品有效期內購的藥,未按醫囑用藥,由於放置或其他原因藥品過期而退藥的。2 根...

2023年退藥管理規定附退藥登記表

醫院退藥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藥品管理,加強工作人員責任心,保證患者用藥安全 有效,經濟負擔合理,更好地體現 以病人為中心 的宗旨,特制定 醫院退藥管理規定 一 退藥管理 凡包裝完好 藥品外觀無變化的西藥及中成藥,根據以下情況分為無條件退藥 有條件退藥或不能退藥。一 無條件退藥 下述情況之一,醫院可無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