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退藥管理規定

2021-03-03 23:57:07 字數 901 閱讀 6087

根據《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藥品一經發出,不得退換,除以下特殊情況外,不予辦理退藥。

(1) 藥品未交給取藥人;

(2) 注射劑在本院區皮試或首次注射時出現不良反應的剩餘藥品(不包括已使用的藥品);

(3) 因我方責任引起的退藥請求。

門急診患者退藥

1 、未取藥的,由收費處或藥房發出《退藥單》,主診醫師或同科醫師簽署意見, 藥房簽字確認,收費處辦理退費。

2 、己取藥的,由藥房檢驗、收回藥品,發出《退藥單》並在處方上註明所退藥品的金額或數量,主診醫師或同科醫師簽署意見,收費處辦理退費。

3 、對於符合退藥條件的藥品,藥房組長或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對退回的藥品進行檢驗,檢查藥品與退藥申請是否相符;批號是否與同期發出藥品相符;包裝是否汙損;標籤是否完整;外觀質量有無變異;數量是否相符(檢查到片、支等最小包裝)等。

4 、《退藥單》必須有藥房組長或值班人員(夜班)的簽名並加蓋「退藥專用章」方可有效。夜班如遇退藥金額一千元或以上的,請患者在正常上班時間來辦理。

二、住院、出院患者退藥

1、住院患者退藥,**錄入衝單,經藥房驗收藥品、確認後,可辦理返藥;

2、出院帶藥患者退藥,參照門急診退藥程式處理;

3、沒有包裝的口服藥品發到病區後不得退藥;

4、輸液劑瓶籤己寫有患者床號、姓名或其他外觀汙損情況的,以及特殊儲存的藥品(如需冷藏、冷凍的藥品), 原則上不再收回藥房,在辦理衝單後,在藥房登記借藥。當同區其他患者需使用該種藥品時,直接在病區取用,藥房扣減借藥數。

5、退藥期限為7天,超過7天的,請病區護長註明原因、簽名,經藥劑科主任同意後辦理。

6、嚴禁冒名退藥,不得以某患者的名義退其他患者的藥。藥劑科將抽查所退藥品與原醫囑是否相符;

7、沒有藥品明細的退藥衝單或所退藥品與原醫囑不符的,藥房不得受理。

××醫院

2023年

醫院退藥管理規定

1 藥品是一種特殊商品,凡屬下列情況,一律不予退藥 1 無原始憑據的 2 以藥品說明書中不良反應為由拒絕用藥的 3 藥品有特殊儲存要求的,如低溫 冷藏 密封等。4 巳開外包裝,未能恢復原狀,己損壞的或外包裝己塗寫字樣的。5 藥品有效期內購的藥,未按醫囑用藥,由於放置或其他原因藥品過期而退藥的。2 根...

醫院退藥管理制度

六 退藥操作流程 1 患者至開方醫師處,由開方醫師檢查藥品外觀是否符合要求,並用紅筆開具退藥處方註明退藥原因。2 由醫務科工作人員 院長 在退藥處方上寫明退藥是否合理並簽字蓋章。3 藥房負責人 及其委託人 需同時確認退藥條件 1 進一步審核藥品包裝是否完好。2 登記所退藥品批號,並核對此批號是否與在...

2023年退藥管理規定附退藥登記表

醫院退藥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藥品管理,加強工作人員責任心,保證患者用藥安全 有效,經濟負擔合理,更好地體現 以病人為中心 的宗旨,特制定 醫院退藥管理規定 一 退藥管理 凡包裝完好 藥品外觀無變化的西藥及中成藥,根據以下情況分為無條件退藥 有條件退藥或不能退藥。一 無條件退藥 下述情況之一,醫院可無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