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退藥退費管理制度

2021-06-04 15:50:38 字數 1109 閱讀 2808

6、 散開式包裝的醫院製劑藥品

7、 中心排藥已經發出的藥品

8、 不符合第3條規定的

三、退藥手續

1、因藥學部工作人員錯誤和藥品質量問題者,可到相關藥房進行退換。

2、因藥品不良反應退藥者,開方醫生必須按照本院《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管理實施細則》辦理相關手續後,由開方醫生開具退藥申請單,退回本張處方數量範圍內的致不良反應的藥品。

3、因醫生開錯處方而需要退藥者,有醫生開具退藥申請單,經醫務處處長、副處長簽章同意,可退回錯開、誤開藥品。藥學部將其作為不良醫療質量事件,填寫「醫生差錯本」備查。

4、患者因死亡而需要退藥者,由開方醫生開具退藥申請單,隸屬科主任批准後辦理退藥。

5、患者因住院、轉科、變更**方案,由開處方醫生開具退藥申請,隸屬科主任批准後辦理退藥。

6、退藥申請採用與患者相關的處方用紅筆填寫,一式兩份,在診斷欄內必須註明退藥原因,連同開藥底方,退回藥品一併交給藥房有關人員。

7、藥學部各部門設專人辦理退藥手續,待檢查退藥處方和退回藥品符合要求後,在退藥處方上蓋章簽字交予患者。門診退藥需填寫門診藥品銷後退回登記表。

8、門診患者和出院患者退藥必須攜帶醫生開具的餓原始收據,按照財務有關規定辦理退費。

9、退藥必須到相關藥房辦理

為了更好的做好這項工作,望各臨床科室具有處方權的醫生和藥品調配人員要認真執行《處方管理辦法》的管理規定,,在為患者開具處方時,力求做到安全、有效、經濟、合理用藥及合理**。各臨床科室主任和義務人員應嚴格遵守「退藥退費」原則。對符合「退藥退費」條件的可開具退藥申請單,對符合「退藥退費」條件第1條和第4條的,藥房人員應填寫門診藥品銷後退回登記表,並要求相關人員簽字確認,責任具體到個人,定期統計彙總,上交醫院醫務科或相關管理部門處理。

凡不符合「退藥退費」條件的患者,接待的醫務人員要與患者做好耐心細緻的解釋工作,向患者說明不能退藥的原因及退藥的危害,不得開具退藥申請單。退回的藥品確認無質量問題的辦理入庫手續後可再使用,不能確認質量狀況的,辦理入庫手續後按有關規定報廢處理,因本院工作人員失誤而致患者退回藥品不能再使用的,經濟損失由相關人員負責。

藥劑科對不符合「退藥退費」條件而退回的藥品不得二次經藥房發出(作報廢處理)。同時統計因退藥而造成的藥品報廢金額和開具退藥單的醫務人員的總數上交醫院,醫院將按相關規定給予教育、通報、批評等方式處理。

藥房退藥管理制度

目的 為不官完善醫院藥房藥品質量管理,根據 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 為保證患者用藥安全,並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屬醫院藥房的退藥管理工作。責任 藥房主任 藥房質量管理員 藥房工作人員。內容 1 一般情況藥品一經發出,一律不得退換。2 特殊情況 如住院病人停止醫囑 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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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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