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經營計畫管理制度

2021-03-03 23:37:11 字數 4814 閱讀 6778

第一條為貫徹公司發展戰略,加強公司及各專案部經營管理的計畫性和嚴肅性,規範公司的經營計畫管理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經營計畫管理應遵循「統一籌畫、分級管理、權責結合」的原則,進行總量調控和管理。

第三條本制度包括年度經營計畫制訂與調整及專案開發總體計畫的制訂與調整,專案開發總體計畫是年度經營計畫的基礎,也是年度經營計畫實現的保障。

第四條公司的經營計畫組織和決策機構組成包括公司領導、綜合計畫部、專案部、公司各部門。

第五條公司領導是公司年度經營計畫決策者,其職責包括:

(一) 審批公司及各專案部年度經營計畫;

(二) 確定經營計畫編制方針和程式;

(三) 審批公司調整的年度經營計畫;

(四) 審批專案開發總體計畫;

(五)第六條公司綜合計畫部是公司經營計畫的組織部門,其職責包括:

(一) 傳達公司確定的公司總體經營管理方針、總體目標;

(二) 起草、修訂、下發經營計畫的指標類別、格式;

(三) 審核公司各部門、各專案部年度經營計畫提案;

(四) 制訂公司的年度經營計畫草案;

(五) 制訂公司月度、半年度、年度經營計畫分析報告;

(六) 監控公司各部門、各專案部的經營計畫執**況,提供考核依據;

(七) 負責組織專案開發總體計畫的制訂;

(八) 負責組織專案開發總體計畫的調整;

(九)(一十) 負責計畫管理其它相關事項。

第七條各專案部經營計畫主要職責包括:

(一) 與綜合計畫部共同制定專案開發總體計畫;

(二) 制訂、修訂本專案主要經營指標和年度目標及季度、月度、周計畫;

(三) 按照計畫要求組織計畫執行工作。

第八條各部門的經營計畫主要職責包括:

(一) 制訂、修訂本部門主要經營指標和年度目標及季度、月度、周計畫;

(二) 按照計畫要求組織計畫執行工作。

第九條經營計畫編制一級責任中心為公司,二級責任中心為公司各部門、各專案部。

第一十條公司年度經營計畫必須包括以下內容(模板見附件一):

(一) 公司上一年度經營計畫執**況總結;

(二) 公司戰略發展目標;

(三) 公司內外部環境分析與**;

(四) 公司主要年度經營策略和目標;

(五) 公司實現目標的措施規劃;

(六) 公司風險分析及相應對策準備;

(七) 其它說明。

第一十一條各專案部年度經營計畫必須包括以下內容(模板見附件二):

(一) 各專案部上一年度經營計畫執**況總結;

(二) 各專案部內外部環境分析與**;

(三) 各專案部主要年度經營策略和目標;

(四) 各專案部實現目標的措施規劃;

(五) 各專案部風險分析及相應對策準備;

(六) 公司要求的其它專案部經營管理重要資訊;

(七) 其它說明。

第一十二條公司以下部門需要制訂公司專門計畫如下:

(一) 專案拓展部負責制訂公司年度市場拓展及土地儲備計畫;

(二) 營銷客服部負責制訂公司年度銷售計畫;

(三) 設計管理部負責制訂公司年度設計工作計畫;

(四) 成本合約部負責制訂公司年度招標計畫、年度甲供材料採購計畫;

(五) 財務部負責負責組織制訂公司年度籌資計畫、年度資金支出計畫、年度財務預算、;

(六) 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年度招聘計畫、年度培訓計畫;

(七) 綜合計畫部需負責制訂公司年度流程制度制定及優化計畫。

第一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應制訂相應部門年度職能工作計畫,必須包括以下內容(模板見附件三):

(一) 上一年度職能工作計畫執**況總結;

(二) 公司戰略對相應職能及部門發展的要求;

(三) 相應職能工作計畫及主要舉措;

(四) 部門主要年度管理和支援服務目標;

(五) 部門工作計畫及主要舉措;

(六) 其它說明。

第一十四條年度經營計畫編制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一) 年度經營計畫中重大工作內容應該逐項列出,並制訂工作進度表;

(二) 各項計畫指標確定部分和**部分應該明確分開,盡可能壓縮**範圍(例如將已經簽署合同的業務和不確定業務分開列明),同時要詳細說明**過程和依據;

(三) 計畫中包含的各項資料要盡量明細。

第一十五條為提高年度經營計畫編制可執行性,充分吸取各方面意見及考慮各方面因素,年度經營計畫工作應從每年11月1日前開始進行,到12月20日之前編制完成。編制採用「三下兩上」的編制方式。「下」指年度經營計畫命令鏈從公司最高層從上往下傳達貫徹,「上」指最基層意見從下往上反饋。

(一) 「第一下」:指首先由公司領導提出年度經營計畫總體目標及編制原則並由綜合計畫部向二級責任中心分解貫徹,作為年度經營計畫編制的總綱;

(二) 「第一上」:是指二級責任中心根據公司年度經營計畫編制方針和實際情況編制本單元的年度主要經營指標,上報公司綜合計畫部,由綜合計畫部報公司領導審批;

(三) 「第二下」:是指公司綜合計畫部根據年度經營計畫主要經營指標審批結果,提出計畫編制原則下發至二級責任中心,二級責任中心據此編制相應的年度各部門工作計畫和各專案部年度經營計畫;

(四) 「第二上」:是指二級責任中心將編制完畢的本單元年度計畫,上報綜合計畫部,綜合計畫部負責彙總並編制公司年度經營計畫,報副總經理、總經理進行審核審批;

(五) 「第三下」:是指公司綜合計畫部根據公司領導審批通過意見形成公司年度經營計畫決案並組織下發二級責任中心,並遵照執行。

第一十六條 「第一下」過程(總用時應少於7日):

(一) :包括總體銷售收入目標、總體利潤目標及對專案部、公司各部門的巨集觀要求等,可採用口頭方式提出也可採用書面形式提出(公司總經理在提出總體目標前可於10月底到11月初由綜合計畫組織召開公司二級責任中心研討會,主題是對下一年工作目標進行展望,通過研討會對下一年總體目標思路進行梳理完善);

(二) 公司領導同時應提出年度經營計畫總體編制原則:如對增長率、利潤率等指標是否有強制性要求等;

(三) 綜合計畫部在3日內按照公司領導提出的總體目標要求對計畫進行分解,對公司各部門、各專案部目標提出要求,並頒發編制年度經營計畫編制通知,並下發到公司各部門、各專案部,「第一下」過程結束。(見附件四)

第一十七條 「第一上」過程(總用時應少於15天):

(一) 各二級責任中心接到綜合計畫部年度經營計畫編制通知後,按照通知中分解的目標或要求,根據實際情況在3日內進行研究,制訂出本單元年度主要經營指標,各專案部指標應包括銷售收入、利潤、工程主要進度指標等,公司各部門根據各自主管業務提出具體經營指標;

(二) 各二級責任中心將本單元主要經營指標報綜合計畫部,綜合計畫部3日內根據公司領導總體目標要求及實際情況調整和彙總年度主要經營指標;

(三) 由公司領導進行審批;(年度經營計畫主要指標審批表見附件五)

(四) 審批通過後「第一上」結束;

(五) 審核或審批不通過,則由綜合計畫部進行重新彙總和修改,並於2日內再次報審。

第一十八條 「第二下」過程(總用時應少於10天):

(一) 公司領導審批通過主要經營指標後,由綜合計畫部將指標細化,並明確年度經營計畫編制原則及要求下發各二級責任中心;

(二) 各二級責任中心根據通知中各項主要指標並結合實際情況開始編制本單元年度經營計畫,「第二下」過程結束。

第一十九條 「第二上」過程:(總用時應少於15天)

(一) 各二級責任中心編制完成本單元年度經營計畫草案後,報綜合計畫部;

(二) 綜合計畫部進行彙總形成公司年度經營計畫後進行審核修改,最終完成年度經營計畫草案;

(三) 由綜合計畫部組織召開各二級責任中心年度經營計畫及公司年度經營計畫草案專題會議,對各二級責任中心及公司年度經營計畫草案進行多方論證;

(四) 通過專題會議審核後由公司領導進行審批;

(五) 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後「第二上」過程結束,審核或者審批不通過則由綜合計畫部在2日內進行修改後再次上報。(年度經營計畫審批表見附件六)

第二十條 「第三下」過程(從12月20日起):

(一) 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後,綜合計畫形成各二級責任中心及公司年度經營計畫決案;

(二) 將各二級責任中心及公司年度經營計畫決案組織下發至各二級責任中心;

(三) 公司各部門、各專案部據此開始執行相關年度經營計畫。

第二十一條公司在執行計畫時,堅持「權責分散,監督集中」的原則,即計畫內的經營權下放給公司各部門和各專案部,綜合計畫部集中掌握監控權。

第二十二條各二級責任中心負責人應組織分解年度經營計畫指標,並加強對其下屬執行過程的監督和指導力度,以確保公司總體年度經營計畫能得到有效落實。

第二十三條 ,由綜合計畫部彙總分析完成週報分析,逢月末完成月報分析(二級責任中心提交週報**詳見附件七)。

第二十四條公司綜合計畫部是公司經營計畫執**況的彙總部門,是公司對計畫執行過程進行日常管理、監控和分析的主管部門,其相關監控工作職責如下:

(一) 負責收集彙總各責任中心計畫執行過程中的各種計畫執行資訊,並於每週一將執**況統計結果和簡要分析說明報相關領導;

(二) 負責牽頭並組織有關部門對各責任中心的計畫執**況進行檢查監督;

(三) 負責撰寫計畫執行綜合分析報告,報各相關領導。

第二十五條綜合計畫部每週一組織召開公司級專案推進會議。會議主持人為綜合計畫部總監,出席會議人員為公司各二級責任中心副經理級以上人員,並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擴大參會人員範圍。主要內容是:

1.綜合計畫部匯報公司及各專案上週主要工作進展;

2. 各部門匯報近期重點工作進展及工作計畫;

3.各專案部牽頭人匯報上週重點工作進展及工作計畫;

4.各部門匯報上週重點工作進展及工作計畫;

5.綜合計畫部提出近期需重點落實並跟進工作。

第二十六條綜合計畫部每月末組織召開一次總經理辦公會(與專案推進會合併),時間另行確定。主持人為公司總經理,參加人員為公司副總經理、各二級責任中心負責人,並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擴大參會人員範圍。主要內容除「第二十六條」所述之內容外,還包括月度計畫完成情況匯報、工作預警等內容。

XX集團經營計畫管理制度

榮鋼集團公司 目錄第一章總則 1 第二章經營計畫管理體系 3 第三章年度經營計畫編制 6 第四章年度經營計畫審批 8 第五章年度經營計畫分解 9 第六章公司經營計畫執行 10 第七章計畫執 況總結分析與考核 12 第八章附則 13 附件1 公司年度經營計畫報告樣板 14 第一條榮鋼集團公司 以下簡稱...

XX集團經營計畫管理制度

榮鋼集團公司 目錄第一章總則 1 第二章經營計畫管理體系 3 第三章年度經營計畫編制 6 第四章年度經營計畫審批 8 第五章年度經營計畫分解 9 第六章公司經營計畫執行 10 第七章計畫執 況總結分析與考核 12 第八章附則 13 附件1 公司年度經營計畫報告樣板 14 第一條榮鋼集團公司 以下簡稱...

XX集團經營計畫管理制度

榮鋼集團公司 目錄第一章總則 1 第二章經營計畫管理體系 3 第三章年度經營計畫編制 6 第四章年度經營計畫審批 8 第五章年度經營計畫分解 9 第六章公司經營計畫執行 10 第七章計畫執 況總結分析與考核 12 第八章附則 13 附件1 公司年度經營計畫報告樣板 14 第一條榮鋼集團公司 以下簡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