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計畫管理制度終稿

2021-03-03 23:37:11 字數 2576 閱讀 2241

***集團股份****

經營計畫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集團經營計畫管理,促進企業快速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集團經營計畫橫向劃分為年度經營計畫、季度經營計畫與月度經營計畫三個層次;縱向劃分為集團公司計畫,總部職能/業務部門計畫,各控參股公司計畫,各公司下屬單位計畫等多個層次。

第三條集團建立自上而下的計畫管理體系,按照pdca(計畫、執行、監督檢查、調整與考核)迴圈實施管理。

第四條經集團企業管理委員會提議,由集團公司董事會決定集團的年度經營計畫,總經理辦公會負責組織實施集團年度經營計畫,指導集團年度、季度和月度經營計畫的編制,對計畫進行綜合平衡,監督檢查計畫執**況,負責計畫的調整與考核。

第五條企業管理部是集團經營計畫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編制集團年度經營計畫、季度經營計畫與月度經營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考核。

第六條集團公司職能/業務部門根據集團年度、季度、月度經營計畫分別制定本部門年度、季度、月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第七條各子公司依據集團年度、季度、月度經營計畫分別制定各自年度、季度、月度經營計畫,並組織實施與考核。各公司下屬單位根據集團經營計畫層層分解落實計畫指標。

第八條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以季度為單位考核控股子公司經營計畫完成情況,考核結果與子公司經營者的薪酬掛鉤。

第九條根據集團發展戰略與上年度經營計畫的執**況,企業管理部組織編制集團年度經營計畫,經營計畫制定的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各業務單元的獲利能力及其在集團總體發展戰略中的位置。

第一十條集團每年11月下旬組織編制下一年度經營計畫,具體程式如下:

第一步:集團各單位結合自身狀況就本單位下一年度經營計畫提出建議;

第二步:企業管理部根據集團發展戰略、本年度經營計畫執**況、各單位經營計畫建議編制集團下一年度經營計畫草案;

第三步:集團公司總經理組織對企業管理部編制的經營計畫草案進行綜合平衡、調整補充;

第四步: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集團年度經營計畫;

第五步:董事會決定集團年度經營計畫。

第一十一條企業管理部根據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和董事會決定的集團年度經營計畫指導集團公司職能/業務部門、子公司編制年度經營計畫和年度工作計畫,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第一十二條集團公司職能/業務部門、子公司負責逐層分解、落實集團確定的本部門或本企業年度計畫。

第一十三條集團公司總經理與控股子公司總經理就年度經營目標簽訂資產經營責任書。

第一十四條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季度經營計畫由企業管理部根據年度經營計畫與上季度計畫完成情況編制,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後實施。

第一十五條集團公司職能/業務部門、各子公司在分解落實集團季度經營計畫的基礎上組織編制本部門季度計畫並負責實施。

第一十六條集團公司職能/業務部門、各子公司在分解落實集團月度經營計畫的基礎上組織編制本單位月度計畫並負責實施。

第一十七條如遇特殊情況,集團公司年度經營計畫可於年中調整一次,調整計畫須經董事會批准。

第一十八條經營計畫所規定的各項計畫任務必須以計畫指標來表示。計畫指標是集團公司在計畫期內在生產經營活動方面應該達到的目標和水平。

第一十九條計畫指標參照同行業水平與集團歷史水平來確定。計畫指標要具有激勵性,需經過努力才能實現。

第二十條計畫指標應當盡量量化、具體。

第二十一條集團計畫指標必須進行層層分解,層層落實。分解指標必須和總指標保持平衡、銜接,分解指標執**況按規定流程進行反饋。

第二十二條集團自上而下建立計畫指標管理體系,計畫指標實行分級歸口管理。集團指標(總指標)由企業管理部負責彙總、上報和下達,各業務職能/業務部門歸口管理。集團公司總經理對集團指標負責,各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指標負責。

第二十三條集團計畫指標經總經理辦公會確定後,必須嚴格執行,各歸口部門和執行單位不得隨意修改。

第二十四條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季度或月度計畫指標,必須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計畫指標調整未批准之前,按原計畫執行。

第二十五條調整年度計畫指標應當提前乙個季度申請,調整季度計畫指標應當提前乙個月申請。

第二十六條調整某項計畫指標時如需同時相應調整其它有關計畫指標,應一併申請,以保證計畫的平衡、協調。

第二十七條調整計畫指標一律以書面批覆為準,在未接書面批覆以前,一律按原計畫指標考核。

第二十八條企業管理部負責跟蹤、分析、報告集團計畫的執**況。

第二十九條集團公司職能/業務部門及其子公司每月以書面形式報告一次計畫任務的完成情況。特殊事項需要縮短報告週期的,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

第三十條各級領導必須隨時監督檢查計畫的執**況,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以保證計畫的順利完成。

第三十一條檢查計畫執**況,應當充分利用統計報表、會計報表、業務報表等資料。檢查計畫的實際完成數,一律以統計報表數為依據。統計資料應當準確、及時、全面反饋計畫執**況,各級管理人員必須重視,禁止弄虛作假。

第三十二條集團每季度對控股子公司計畫執**況考核一次。企業管理部組織,資產經營部具體負責實施,提出初步意見,總經理辦公會討論後做出考核結論。

第三十三條各控股子公司的考核指標,一律以總經理辦公會所確定的計畫指標為依據。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的考核結果直接與各控股子公司經營者的薪酬掛鉤。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修改、補充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部提出,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報企業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

第三十五條集團企業管理部負責解釋本制度。

***集團股份****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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