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教師考勤管理的通知

2021-03-03 23:21:45 字數 966 閱讀 8967

通知各學校:

為了進一步完善教師考勤制度,規範教師出勤管理,經研究決定,現將關於進一步加強教師考勤管理和考核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勤管理範圍

1、遲到、早退:

(1)每節課(包括晨讀),教師在鈴聲響時不在崗(包括無課教師不在規定辦公室辦公的)均視為遲到。

(2)早晨、中午到校,未按規定時間(早7:30--7:40,午2:20—2:30)簽到或代簽的視為遲到。

(3)凡上午、下午最後一節課未履行請假手續提前10分鐘內離崗者均視為早退。

(4)凡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會議,按規定時間不到者視為遲到。

2、曠工:

(1)請假教師在規定返崗時間內未履行銷假手續且沒有按時到崗的按曠工論處。

(2)凡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包括常規教學活動)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不在崗者視為曠工。

(3)凡接管請假教師工作的教師,不得擅自離崗,否則視為曠工。

(4)未經批准請假不到崗或事後**(口頭、補假條)請假者均視為曠工。

(5)請假教師不得提前離崗,否則視為曠工。

3、請假:

(1)請假條中未書面說明請假事由或**請假的一律不予准假。

(2)請假天數在1天之內(包括1天)由學校負責人批准,但必須由請假教師自行協調其他教師接管當天所有工作,不得出現空檔;請假兩天的由學校負責人加註意見報請中心校批准,超出3天的本人必須書面申請並持相關有效證明由中心校審核報請縣局批准。

二、考勤考核

1、遲到、早退的按照《考核細則》規定執行。

2、凡是不請假曠工的一律依據《考核細則》中考勤所規定的亮分標準加倍扣分。

3、在值日過程中,查崗記錄有虛報、瞞報的,發現或經查實的,視考勤考核類別,給予責任教師和值日人員**加倍扣分處分。

4、每學期正常事假(除履行請假手續的病假、產假或個人婚嫁外)累計超過10天的,將納入學期在崗教師績效考核的最低檔次。

希望各校接知後,組織教師認真學習,並嚴格貫徹執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學生考勤管理的通知

近來,部分學生無心向學,無視學院考勤紀律,經常遲到 早退 曠課,尤其是在清明節前後,少數學生為提前回家,找他人代替上課,更有甚者,有學生在網路 微博等 上發布所謂 招聘 廣告,聘請 同學代其上課,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嚴重干擾其他同學的正常學習,破壞學院正常教學管理秩序,也損壞了我院廣大學生一直以來積...

關於進一步加強考勤制度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 為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提公升工作效能,樹立良好形象,經研究決定,在原有考勤制度的基礎上,重新明確以下規定 一 凡正常上班期間工作人員因公或因私外出,需向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且申請內容真實詳細不得弄虛作假,必要時應提供相應依據 病假 會議等 辦公室根據具體情況予以合理安排 二 科室負責人書...

關於進一步加強考勤制度的通知

各專案監理部 為進一步規範和強化員工考核制度,建立文明有序的工作環境,提高廣大員工遵章守法的良好習慣,公司規定 1 各專案部總監或總監代表負責考核並記錄下屬員工的日常出勤情況。2 凡正常上班期間員工需請假必須有書面申請,且申請內容真實詳細不得弄虛作假,必要時應提供相應依據。專案部根據具體情況予以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