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1-03-03 23:09:52 字數 3422 閱讀 6786

第一節指導思想

1、重視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加強公司層面團隊建設的同時,強調各部門內員工主觀能動性的發揮。

2、績效考核以正面激勵為主,更強調員工的創造性、積極性。

3、強調部門間的溝通和部門經理與員工的溝通,通過溝通達成共識,從而達到改善和提高員工、部門的工作績效,改善和提高公司的工作績效,最終達到企業和員工共同成長的目的。

第二節適用範圍

靜安集團全體單位、員工。未轉正的員工不在此適用範圍內,按試用期考核進行。

第三節各單位職責

投資集團及各子集團成立績效管理委員會,運營管理中心及各子集團總裁辦/綜合管理部為績效管理部門。績效管理中各方職責如下:

第四節考核方式:

考核模式分為**:

1、 一級考核:投資集團績效管理委員會對各子集團的考核;

投資集團績效管理委員會對投資集團職能部門部負責人的考核。

2、 二級考核:子集團績效委員會對子集團職能部門負責人的考核;

子集團績效管理委員會及子公司負責人的考核;

3、 **考核:子公司對其職能部門負責人的考核。

4、 四級考核:投資集團職能部門負責人對部門員工的考核;

子公司職能部門對其員工的考核。

第五節績效考核週期及流程:

1、一、二級考核:

以《年度目標責任書》為依據進行考核,年度兌現。以《月度計畫(考核)表》為節點,季度兌現,每月對各集團、各子公司、各部門及個人計畫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2、**考核:

以月度計畫為節點進行考核,月度/季度兌現。

4、 四級考核

以月度計畫為節點進行考核,月度兌現。

第六節相關規定

1、考核權重

(1)各級職能部門、子集團、子公司《月度計畫考核表》中的權重按規定模板填報。

(2)各級員工工作計畫權重分布由員工與部門領導按每月關鍵工作的重要程式,共同確定《工作計畫考核表》中的指標權重,並按實際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2、考核程式

(1)年度考核:每年年初投資集團職能部門、子集團、子公司負責人總結前一年度工作情況,根據《目標責任書》中確定的各項指標填寫完成情況與自我評價,各級計畫管理部門組織進行年度工作結果審計,報各級績效管理委員會審核。

(2)月度考核:依據《月度計畫考核表》的填報程式:

a. 各級職能部門、單位負責人根據上月工作完成情況,召開職能部門、單位計畫執**況分析會,同時進行自我評價,填入計畫完成情況欄及自評欄部分。並於1日前報各級計畫管理部門,並與6日前報各級績效管理委員會進行考評。

b.上下級進行溝通,各級部門與員工之間需進行計畫執**況溝通,並與每月3日前完成員工個人當月評價,報各級績效管理委員會審批。

5、考核得分:

a.一級考核得分:投資集團職能部門及各子集團月度考核得分=本部門/集團月度計畫執**況考核得分*100%

b. 二級考核得分:各子公司負責人=子公司月度考核得分*100%

子集團職能部門負責人考核得分=部門考核得分*70%+本集團考核得分*30%

c.**考核得分: 各子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部門考核得分*70%+本公司考核得分*30%

d.四級考核得分:

投資集團/子集團/子公司職能部門員工得分=本人月度得分*70%+部門考核得分*30%。

e. 集團委派人員考核得分

集團委派人員指:由集團相關職能部門因職能管控體系要委派本部門專業人員至子集團、子公司的員工,由子集團、子公司和相關職能部門進行雙重管理。

委派人員考核得分=所屬公司直接領導考核打分*50%+集團直接領導考核打分*50%

f.分管相關集團、部門人員考核得分

分管相關集團、部門人員考核得分是指:在本職崗位同時分管其它集團或其它部門工作的相關人員。

分管相關集團、部門人員考核得分=本人考核得分*70%+分管公司/部門考核得分*30%,如分管多個部門/公司,可按平均分計算。

第十節績效考核計分方式

1、評分基本原則

基本原則:最低扣分為1分,扣分分值不准出現0.5結尾的分,若計算結果出現0.5結尾的分或小數點分,分值上調,取整數值。

對於時間指標等其他扣分分值參照以下滿意度標準設定:

a.單項考核評分按照百分制整數打分,綜合得分按照百分制根據每項權重統計彙總。

考核成績=∑各項指標得分×指標權重

績效工資按實際得分兌現。

b.沒有按計畫完成的專案,原則該項不得分,出現以下情況除外:

(1) 某項工作因為受不可抗力制約的,經績效管理委員會認定後,該項工作得

分 = 分值×95%;不可抗力主要指以下因素:因自然原因引起的如火災、旱災、**、風災、大雪等;

(2) 某項工作經分管級別的計畫管理部門批准工作計畫變動或取消的,該項工作得滿分;

(3)某項工作需關聯部門配合,需關聯部門出具相關檔案或人員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的,在按規定進行了協調(發放聯絡、**溝通)或上報其上級領導後(未按規定進行了協調或上報的不在此列),因關聯部門工作配合不力,造成工作不能按計畫完成的,該項工作得分 = 分值×95%。另按本項工作應扣分值扣罰相關責任部門的相應分值;

(4)因其他特殊情況造成某項工作不能完成,經公司績效管理委員會認定的,該項工作得分 = 分值×95%。

第十一節其它加減分項

1、員工有以下突出業績的,在考核中予以加分:

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的,加5分/項;

受集團書面表彰的加3分/次;

在會議上受到集團負責人(董事長、總裁)口頭表揚的加1分/次;

在各類刊物上發表文章正面宣傳企業的加2分/篇;

在考核期內額外完成領導交辦計畫外且本部門職責範圍外工作的,加5分/項;

集團範圍內各項評比,獲得獎項的單位或部門,加5分/項;

做出特殊貢獻被認可的,加5分/項;

其他應該加分的事項,具體加分額度由部門申報,各級分管績效管理委員會批准。

2、員工有以下違規行為的,在月考核中予以扣分:

未按要求完成日誌工作的,扣1分/次/人;

開會、培訓未請假擅自缺席的,扣1分/次;

曠工扣20分/半天;

工作配合不力,受到投訴的扣3分以上/次;

檢查發現月度未進績效面談的,扣部門負責人2分/次/人;

違反工作流程和其他制度規定應該扣分的事項;

未按要求時間上報各項計畫與資料的,每延遲一天扣10分/天,依次類推累計扣分;

上報的月度計畫與年度重點工作分解、工程/銷售計畫等資料不對等的,每次扣5分;

未按集團標準模板上報的每次扣5分;

月度結果上報指標項資料與計畫不對等的,每次扣5分;

上報的計畫指標無階段性結果的、不可量化、無法考核的,每次扣5分。

專案月報填報中有缺項未填的,每次扣3分;

專案月報未附相關**及影音資料的,每次扣5分;

專案月報資料與實際資料相差過大的,每次扣5分;

其它資料未按具體要求填報的每次扣5次。

未按規定完成員工考核評價的,每延遲一天扣部門負責人5分/天。

第十二節考核的激勵

考核結果直接影響績效工資及獎金激勵,具體規定參見《置業集團薪酬體系及激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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