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崗位職責考核辦法及評分標準

2021-03-03 22:41:41 字數 1124 閱讀 7596

第一條目的

為了強化競爭機制,加強會計管理,更好地貫徹財務工作崗位責任制,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嚴明紀律,結合本處室工作實際,認真嚴格考核,切實保證各財務人員的工作質量,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處室所有財務人員。

第三條管理規定

1、考核內容

1.1 遵章守紀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規章制度,遵守公司財務制度,遵守職業道德。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個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全部經濟、法律責任。對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業務程式的個人,造成經濟損失或潛在經營風險的,承擔全部經濟責任,移交相關部門調配。

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除接受公司考核外,本處室按雙倍處罰。

1.2 學習能力

按照公司管理創新的要求,本處室將建立新的資訊溝通平台,及時學習公司檔案、規章制度、財務理論等,同時,通過該平台,分享好的工作經驗,好的意見建議,好的學習材料。並按計畫組織考試,全員參與,出題原則上執行迴避原則,做好考試記錄,作為考評依據。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鼓勵本處室職員利用業餘時間學習,對取得一定成績的(如資質、學歷、職稱等),給予考評加分。

1.3 工作能力

按照崗位工作職責要求,定時定量完成各自崗位工作。針對各崗位工作要求,本處室將會不定期檢查各崗位工作完成情況及工作質量,對未按要求履行崗位職責的,做出考核記錄,作為考評依據。

1.4 創新能力

針對各自工作內容,在不違反原則及現有制度規定的前提下,鼓勵本處室職員大膽創新,提出自己的獨特見解,可不拘泥於形式,經討論認定且實踐效果良好的,給予考評加分及申請獎勵。

2、考核辦法

考核辦法具體如下:

2.1 對各財務工作崗位實行每月不定期考核。

2.2 對各財務工作崗位考核實行12分制,7分以下被視為不能適應本崗位工作,7分為合格,10分以上為良好,11分以上為優秀。

2.3 違反勞動紀律,每人/次扣1分;部門學習考試不及格,毎人/次扣1分;崗位工作抽查不合格,每人/次扣1分;對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業務程式的,一次扣完12分,交公司處理;業餘時間學習取得一定成績,憑證明材料每人/次加1分;工作創新獲大家認可,每人/次加1分,

2.3 考核記錄同年終評先掛鉤,成績較好,給予適當獎勵。

2.4 本辦法自2023年4月1日期執行。

財務處2012-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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